◇◇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再评西安交通大学控告香港镜报 Linda   日前有读者conner评论过这篇文章,在此我想作出些回应。   我只是个学生,真的没有什么渠道可以得到更多的情况,但我仍会努力尝试 去找西安交通大学诉讼的具体内容细节,然后将之登出。我现在只能提供上传了 那个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的网址("人民法院网" http://www.chinacourt.org 题为:中国香港光正实业有限公司等与陕西西安交 通大学等侵权赔偿纠纷上诉案),以conner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的身份,相信很 容易可在校内打听到甚么的,毕竟对于“镜报”所披露的这种学术腐败,西安交 通大学怎会 "静悄悄" 的就告到法院去了?想必曾有一阵轰动!   从国内的核心干部老是强调的 "舆论监督" 来看,我认为西安交通大学是有 必要的去澄清事实而非以诉讼来抑制言论自由的。所说的言论自由是出自一份在 国内、外有高声望的徐四民先生所创办的“镜报”,其报导的消息相对其他杂七 杂八的报刊会有较高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同时这也是我们学做传媒所要秉持的。 经过“镜报”报导的一宗所谓 "假科技"、"学术腐败" 以至 "诈骗" 的事件,如 果是“镜报”的无中生有,那么这个 "真科技" 就不得了,简直是让我国引以为 荣的自研科技,能与美、日争一长短!但从conner那里进一步确实知道根本就不 是这种情况!倒过来看,“镜报”的报导所言非虚的话,其就发挥了 "舆论监督 " 的作用,目的是要令有关部门正视及处理这个 "腐败" 问题,但可悲的是西安 交通大学却动辄就搬到法院去,难以令人相信这不是在打击言论自由及舆论监督 制度了!同样地,如日后我遇到这种报导,"是揭" 还是 "不揭",这不是造成我 "沉重的压力" 吗?   再者,我没有说过西安交通大学不能提出诉讼。只是据我对香港实行 "一国 两制"的理解,西安交通大学是应到“镜报”的所在地(即香港)来告的,但从香港 各大传媒未曾有将此事 "炒" 得热腾腾的来看,西安交通大学一定是在国内提出 诉讼的!那问题来了,我所想到的是,假如我将来毕业在报馆工作又被分派到报 导国内的新闻,任何机构如西安交通大学随便就可在国内向我们香港的记者或报 馆提出诉讼,单单是想到要到国内应讯,那我岂有不感到 "无助的惊恐"!   所以,我也希望西安交通大学对这件事情可以作出澄清或有知情人士提供更 多的资料,让大家来评评。 (XYS2003021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