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评“与王邦佐教授无关”论   欧阳不羞   在以“政治”做盾牌的上海社科联《答辩状》因明显不得人心而受到抨击的 时候,网上突然又爆冷门,上海社科联法人代表王邦佐的学生声称王教授对其 《答辩状》竟然一无所知,反而认为抨击王教授的人们“想当然”了。   如果真如这两名王的门生所言,上海社科联就有盗用其“法人代表”名义的 嫌疑,那么王教授却又为何不曾公开这一事实真相、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让一个 早已卸任了的知名人物保留着其“法人代表”的身份长达三年而不“及时更换”, 是以此名人做幌子还是上海社科联因健忘而失职,这本是不言而喻的,而作为已 经离职的王教授也总该明白作为“法人代表”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吧?是故作不知, 还是不忍丢弃被人借用其名而得到的某些蝇头小利呢?这就该问问王教授本人了。   按王教授的两名门生所言(据他们所知),“上海市社联历届的‘法人代表’ 都是由党组书记担任的,而王邦佐先生早在三年前,即2000年11月他66岁时就不 再担任党组书记了”,但我相信这并不是成文规定,离任而挂名(特别是大名) 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即使这是因为“单位没有及时去办理‘法人代表’的更名手 续”造成的,王大教授也应该就此事向上海社科联讨个公道,上海社科联置其法 律地位于不顾可以为所欲为,岂不是又触犯了法律呢?上海社科联以非法手段应 对别人的指控,责任人又是一个对此事毫无知晓的离职党组书记,倘若王邦佐教 授为了自己的名誉而反过来先与上海社科联打官司(滑稽的是从法律的角度看, 他又是在告自己不是?),不知道方舟子指控社科联的这场官司的最终责任该由 谁来承担了。 (XYS20031119)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