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针对“北大贾良定论文存在剽窃人大聂辉华论文的嫌疑”的严正声明   尊敬的编辑同志:   您好!   我是贾良定。我在你们的网上看到一篇文章《北大贾良定论文存在剽窃人大 聂辉华论文的嫌疑》,作者是北京工商大学的李允平,以下简称李文。该文对我 的论文提出疑义,对我们的学术道德质疑。   我严正声明,李文所说的内容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我将逐条剖析:   1、李文中提到“从内容上看,仔细比较贾文和聂文,论述主题非常相似, 都是论及企业内人力资本的专用化投资问题,并讨论了企业的性质问题,贾文的 主要结论与聂文前半部分非常相似。”   只要稍微阅读两文的摘要就知两文主题完全不同。聂辉华《企业:一种人力 资本使用权交易的粘性组织》(《经济研究》2003年第8期)讨论的是“企业的规 模和边界”的企业性质问题;我的《可占用性准租、投资专用性与企业层级结构》 讨论的是企业家激励人力资本事前投资的问题。下面是两文的摘要:   聂文摘要:“本文沿着科斯的思路,把企业理解为一种人力资本使用权交易 的粘性组织。企业用权威关系替代价格机制,而权威关系能够减少交易费用的原 因在于‘组织粘性’的存在。企业是一种有粘性的契约,而市场是一种无粘性的 契约。企业的组织粘性把关键员工和企业联在一起,并使企业在引入企业家才能 时有更低的临界交易效率。企业的边界由交易费用和组织粘性共同决定。”   贾文摘要:“一项市场机会被发现后,企业家须借助其他人力资本来实现其 市场价值,即激励其他人力资本对该项市场机会进行专用性投资。人力资本一旦 进行专用性投资,便产生了可占用性准租,从而其投资收益就可能被企业家所占 用,因此人力资本尽可能减少事前专用性投资。企业家需设计一种既降低可占用 性准租又降低投资专用性的机制来激励人力资本投资。企业层级结构便是该机制 之一。企业层级结构是企业内部横向和纵向劳动分工的结构。内部分工越深化, 人力资本专业化程度愈高,外部专业性人力资本市场规模越大,从而愈加降低人 力资本专用性投资的可占用性准租和投资专用性。因此企业层级结构激励人力资 本进行专用性投资。”   2、李文中提到:“文字的判别也许是相对困难的,但是贾文的表1与聂文中 的表格惊人相似:贾文的表格描述的是人力资本的专用化投资博弈问题,聂文的 表格描述的是人力资本的专业化投资和专用化投资博弈问题。也就是说,聂文的 表格比贾文的表格多了一个变量(专业化投资),比贾文的复杂。”   也只要稍微阅读两文就知两表内容完全不同,就连形式都不能说相同。李文 纯属莫须有。聂文的表一是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博弈的收益矩阵,委托人的选择 是“雇佣和不雇佣”,代理人的选择是“投资和不投资”;而贾文的表一是人力 资本决策的结论,主体仅人力资本,类似聂文的“代理人”。贾表的参数是机会 成本和可占用性准租。讨论的内容不同,也没有多一个变量与少一个变量之言了。   3、李文中提到“从时间上看,聂文发表于2003年《经济研究》第8期。根据 聂文的题目脚注以及参考文献可知,此文是他的硕士学位论文,再考虑到投稿与 出版的时间差,聂文写作时间应该至少是2003年初或者2002年,因为他是2003年 6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而贾文初次出现于2003年12月20-21日在 上海复旦大学举行的第三届中国经济学年会会议上。”“《经济研究》被经济学 界认为是国内最权威、最具水平的经济学刊物,所以贾文在发表于2003年12月份 的经济学年会之前,贾良定不可能、不应该没有注意到2003年9月份上市的《经 济研究》。”   这个理由完全不成立。   第一,根据中国经济学年会的程序,论文截稿日期是2003年7月31日。通知 中规定:“准备向大会提交论文的学者请于2003年7月31日前将论文或论文初稿 邮寄或用E-mail发到大会秘书处。”我于2003年7月25日17:24将论文用E-mail发 到大会秘书处。   第二,本文早在5月27日就已经用挂号信方式向《经济研究》投稿。这可以 向《经济研究》编辑部查询(电话:010-68034153),编辑部有存档纪录。   第三,2003年3月至6月,我为南京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开设《企业战略管理》 课程,我的论文正在此期间写作。2003年5月11日,初稿完成后,我将论文复印 给所有选修同学一人一份,要求同学们提前阅读。5月18日下午是该课程的最后 一次讨论课,同学们汇报课程论文,我也宣读了我的论文,并对该论文进行了讨 论。14位选修同学都可作证。   第四,事实上,论文的思想最初萌发于2002年冬。当时考虑的主题是“企业 家、高层管理团与企业成长的关系”。基于该思想,我于2002年底写出《南京大 学社科预研申请书》,该申请获得校方资助。该申请书的内容便是本文第一节内 容。   4、李文中指出:“论述的主题、观点甚至模型(表格)如此惊人相似,而 聂文先于贾文正式发表半年之久,因此我怀疑贾良定的论文存在剽窃聂辉华论文 的嫌疑。即便两位作者分别独立完成论文,那么在聂辉华的论文正式发表在权威 刊物之后,贾良定也应该在其论文的参考文献中引用——这是起码的学术道德问 题。贾文两次发表均未提到聂文,即便没有剽窃,说他有学术道德问题也不过分 吧。”   这条更是强词夺理。我的论文思想形成、写作都至少在7月份前完成,而聂 文却在8月20日之后才出版上市,何谈参考?再者文章主题、观点和模型均不相 同,后来修改建立在年会讨论评论基础之上,又为何一定要参考呢?事实上,李 允平的用心值得怀疑!   4、李文中指出:“有意思的是,贾文初次在经济学年会发表时是独撰,但 是在“斯密论坛”发表时却变成了四位作者贾良定、李鹏飞、陈秋霖、戴广,其 他几位作者是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的。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稿多投,并且其中存 在“挂名”嫌疑”。   这条更是纯粹猜测!   事实上,论文投寄之后以及在12月份年会宣读之后,我与李鹏飞、陈秋霖、 戴广等进行了讨论大量修改。2004年2月23日斯密论坛的论文,虽然题目没有改 动,但内容已经做了非常大的修改。除了主题相同外,行文几乎完全不同。李鹏 飞、陈秋霖、戴广三位同志对论文修改做了极大的贡献,他们署名完全名符其实。   事实上,陈秋霖、李鹏飞和戴广都是我教过的学生。我和陈秋霖同学早在 2001年合作过一篇论文发表在《经济研究》2001年第3期上。我早在2002年时, 就和陈秋霖同学讨论这篇论文的思想。2003年3月至6月,我为南京大学商学院研 究生开设《企业战略管理》课程,李鹏飞和戴广选修了该门课程,我的论文正在 此期间写作。李鹏飞和戴广参与讨论了论文。   以上事实都是可以查证的。因此李允平侵犯了贾良定及其他三位作者的名誉 权,给我们的工作学习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也给我们所在的大学带来了极大 的负面影响。我很赞成李允平同志关心学术道德的热情,但是他/她在没有了解 一些真实情况的时候就随便怀疑他人的品德,这种做法很不科学。事实上,一些 常识问题如经济学年会年会的截稿日期可以方便地从网上了解确认。学术需要打 假,但那些建立在莫须有基础上并冠“学术打假”之冕而堂皇的伪打假更要打!   我们并不认识李允平其人,新语丝网站发表李文,希望贵网站也能够通知他, 要求他公开道歉,我和其他三位作者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此致   敬礼!   贾良定   南京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系  210093   Tel: 13805189760   Email: jldyxlzs@jlonline.com (XYS20040220)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