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读者评论北京西城区法院对方舟子告《探索与争鸣》案的判决(三) 方舟子名誉侵权纠纷案一审败诉,有人云陶某人要写文章了.殊不知仅冷眼视之,盖腐败 势力盘根错节,而野鹤乃其辩护士,网开三面,亦无足怪.惟读到判词中有“因文引到人, 虽个别文字对原告有过激评价,但该文文风是开展批评,属于学术争鸣的范畴,不构成对 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大奇,反观鲁迅有云:“辱骂恐吓决不是战斗”,而今这位法官判 为批评所本应具有之文风,可谓别具只眼,盖将名垂中国文学史矣. (陶世龙) 对于一审的结果,本来不应该失望的——因为本来就不抱希望嘛,但我还是失望了。原 来以为,方舟子毕竟“名人”,这也许会对他有点帮助,让权力机器——虽然早已声名 狼藉——有所顾忌而对于正义与公平作出稍许让步。但现在看来他们已强大且自信到无 所惧惮的程度了,这是让我惊诧所以失望的所在。但是我仍然支持方舟子上诉。 解决一个问题需要尝试不同的途径,也许很多条路都最终通向死胡同,但是只有有人走 过了才会知道此路不通,以为后人示范。第一个人去走第一条路了,我们这些观众在一 旁看着;第二个人去走第二条路了,我们这些观众在一旁看着;现在方舟子选择了第三 条道路,我们也在一旁看着。对于行路者他的选择也许是悲壮的,但是对于大多数的观 众他们将见证哪条道路会成功。因此,我残忍地支持方舟子上诉,因为我想见证这第三 条道路会不会破产。 (疫苗) 方先生: 您好! 今天看到又有许多人支持您,虽然对于官司的结局不抱乐观,但公道自在人 心。如果要是事态像李敖先生说的那样,以自己的不幸遭遇将司法界之无良丑态 暴露于众目之下,那也真该诅咒混账当道了。可以想象,日后人们谈及历史上有 您这样一位捍卫科学尊严的学者,一名执着不屈的打假斗士,很多人都会肃然起 敬。但我们不能去沉浸在日后的赞语中,问题是现在,公道不能伸张,道理不让 辨明。这帮无良的有头有脸的上层人士真是“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的无耻之 辈。他们不在乎后世如何评价自己,在世时能打压封杀异己者便自得其乐了。野 鹤的文章才真是文革遗风、扣帽子专家、搞政治心理分析的典范。这种垃圾竟也 评之为理性的分析,独到的见解。我看不是编辑眼神不济,实在是中邪,心中的 怨恨使得他们连职业道德和素养也丢弃不顾了!(撇开野鹤的文章不谈,《探索 与争鸣》本身就是学术性不纯正的杂志,地方性刊物而已,要是我做社会科学这 块,绝不会把文章发在这般档次的非学非俗的官样期刊上。)官司还是要打下去 的,且看先生大人们和文化人的表演吧。审判长之流和被告态度暧昧,明显袒护 被告,粉饰、弱化一切对被告不利的证据。相关人物真是让人大开眼界,视大义 于草芥的精神与玩弄权术的境界自然高于小说中的虚构,这就叫生活。要是国内 也像英美一样有陪审团制度,这案子早就结了,哪敢来什么猫腻? (良忠) 方先生,您好: 一直关注《新语丝》,也佩服您的疾恶如仇、疾假如仇。 您在北京西城法院的官司,我看还是别抱什么希望。西城法院民事庭的混不讲理, 我通过两位朋友的官司有了感性的认识。他们不会采纳对自己判决不利的证据,在判决 书里可以不引用任何法律条款作依据,一句“本庭不予支持”就交代了。在法庭上,理 是没机会讲的,因为法官的立场早在开庭前就确定了,开庭仅仅是走形式,谁还跟你费 话。上诉也不会有好结果,他们都是同事,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必为了别人的案子为难 自己?在西方的人习惯了法律的公正,但要把对公正的期待也安到中国某些法院的身上 ,就大错特错了。 但还是支持您把官司打下去,让西城法院多多展示自己的丑态,可能也算是一种形 式的“司法曝光打假”吧。 顺祝编安。 (呈禾)   一个伟大、繁荣昌盛、政治文明之民族,无不虚怀若谷、从谏如流。方舟子 先生敢于以个体状告一个国家级学术刊物,足见其胆识兼备的宽阔胸怀。大凡文 化人,无不知道鲁迅和林语堂的故事,二人的笔墨官司在中国文坛上留下浓墨重 彩的一笔;据说他们不愿把笔墨官司诉诸法庭的原因:1,他们自认弹的调子都 是阳春白雪,惟恐曲高和寡、外音入侵、打乱自己的文思;2他们是真正的斗士, 不依不傍,根本不愿拉大旗做虎皮,借势欺人;更不愿拉帮结派,落个以多欺少 的恶名。3,他们文辞犀利,但绝无污言秽语,无论谁想告谁,都无容置喙。以 此推断方舟子状告探索与争鸣起因有四,1,你越是依仗国家之势欺我平民之体, 我越要用国家制定之法与之拒理力争,他不相信一个文明礼仪之帮、所制巍然之 法会形同虚设。2,你越是依仗人多势众,怎敌我真理在握,惧你非丈夫也!3, 我乃堂堂中华奇男,虽持绿卡身居异帮,怎能改变我的中国心,国家兴亡,匹夫 有责啊!4,我以一腔热血为捍卫科学和真理而抗争,己身被骂,事小,但,科 学和真理将因此而蒙尘事大也,岂能默然置之。于是一个舍生取义的英雄形象便 巍然跻立于揭露、打击学术腐败之潮头。综观方舟子学术打假之历程,可谓旗帜 鲜明,功勋卓著;尽管其文辞犀利,却无任何污言秽语;直至今日,还没有出现 新闻官司。实在可惜,本来健康发展的打击学术腐败的清涓之流,却被一个国家 级学术刊物——“探索与争鸣”的一系列污言秽语搞的耳溷目浊;在对打假义士 竭尽侮辱诽谤之余,还必欲置其于死地,个中情由,除方舟子的律师陈述外,恐 怕还有述之不及之隐情;站在明处之方舟子、为捍卫科学和真理不避不让之方舟 子、毫无害人之心之方舟子、前途之凶险能不令世人担忧!以代表先进文化前进 方向自诩的、以高度科学民主自诩的、以政治文明自诩的、以依德治国、依法治 国自诩的泱泱大国,怎么连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守不住,这一审的判决结 果,只是司法腐败和学术腐败的孽果,他不可能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谁放任那白 纸黑字、低级庸俗的污言秽语玷污神圣的象牙塔、玷污我们民族圣洁的语言、谁 容忍躲在黑暗角落里的丑类射杀为捍卫科学和真理的斗士;谁就必将会成为历史 的罪人!其实,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不需遮丑,更不要虚荣,难道一个以代表先进 文化、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的执政党会在全人类所有的政党都奉行科学民主的大 潮中甘愿落伍?难道会站在科学和民主的对立面、去堵塞言路、压制科学和民主? 我们亟待需要的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勇气!我们亟待需要的是领先蓬勃向前 的世界历史潮流!   方舟子不愧是华夏民族的天之骄子!他就是中华民族的脊梁!他那“虽胜尤 耻、虽败尤荣”的闪光字眼——生动地折射出真的勇士、那胜不骄败不馁的光彩 照人的豪情!百分之九十九的中国老百姓祝你一路走好!!! (春风) 我本来要说的是,舟子,你这次能够全身而退,已属万幸,别再上诉了; 可是翻到前面的“新到资料”以及“立此存照”栏目,看到你已经表示要 上诉。就忍不住要提醒你一下。 从网站所公布的第一审情况看,被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采取并且成功实 施的策略是,尽量使案件政治化。根据中国的不成文法(在中国,不成文 法决定成文法的解释和适用),政治化的案件必须按照政治原则来审理和判 决;而且法官本人要在另一个更高的法庭面前,依照政治原则,对自己的 判决负责。所以,一审判决的结果是并不令人惊讶的:因为法官绝对不可 能做出任何别样的判决。 根据中国的不成文法,如果有人指控别人“长期以来发表了大量恶毒攻击 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言论”,指控的人不需要提供证据,而被指控的人当即 应当被推定为确实发表了此类言论,除非你自己能够证明你没有发表此类 言论。在法庭上,当被告这样对你指控的时候,其实你自己已经由原告变 为被告了。法官没有就此进一步讨论,实际上应该是“大事化小,小事化 无”的做法。 所以,上诉的时候最应该注意的是被上诉人再次实施其政治化的策略。应 该在这方面多做准备。 (你的陌生朋友) 滑稽的判决书 诽谤案的要点是"捏造事实,恶意诽谤". 想来法官要判不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应该要么在 判决书列举原告指出的"捏造事实" 均属事实,要么认定被告有足够理由 相信其属实,或者就是对原告虽有"诽谤"行为, 但情节轻微,且未对原告造成重大名誉损害. 而这里的判决书仅仅以"过激评价"一笔带过, 实在荒谬.须知,评价在"过激",也属言论自由 性质,并不存在诽谤.而只有恶意"捏造事实" 才构成"诽谤",这在原告的诉讼请求里已经说得很 清楚了,法官竟然忽略,只能是故意枉法来解释了. (岳麓山) 支持方舟子将官司打下去 诚然,打官司必然要花费相当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必然要耽误许多其 他的事。但这有个值不值就是哪个更重要的问题,窃以为,打官司更重要, 远胜几篇科普著作和打假。将方方面面的事全给亮出来,放到太阳地下晒晒, 是金子的会绽放光芒,是蛆虫的会无处躲藏。须知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不 会永远被蒙蔽的,以为靠一时的专横来压制正义的呼声必不会长久,历史如 明鉴。 胜负固然重要,而过程的意义更加重大。本案将为司法公正,新闻自由,及 至普通人的利益等进程起极大的推进。 方舟子还年轻,还有的是时间来做一番事,也不在乎这一年半载的。再说了, 打官司以来老方不也做了很多有目共睹的事吗? 忍让、消极避世的态度不足取,活着为什么?还不就是为了争一口气,岂有 忍气吞声之理?声张正义,弘扬正气之举,岂能妄言退却?洒家才不及方舟 子万一,否则会玩的更大。 毕竟时代进步了,至少现在不会再有林昭、张志新那样的悲剧出现。在为此 欣慰的同时,我们更加希望自由公证的步伐迈进。 (pilgrim) 不谈政治谈什么 我有个亲属是律师,他对我说过打官司的时候经常要给法官上法律课,补补 法律。所以说这帮法官如果不往政治靠,那还怎样?所以野鹤案的被告聪明 啊~先扣政治帽子,将方定性为反党反社会的家伙,法官不就一下“明白” 了!在看看前几天“天地生人”讲座不久猛攻击方的意图等等?还搬出所谓 美国中央情报局制定《十条诫令》,啥子意思喔?下次干脆说方是美国中央 情报局的特务好了,支持方的人都是发展对象:) (wolaile) 中国的事情,其实大家都明白,这种官司输了很正常。但是一定要坚持打到底, 真金不怕火炼,真理越辨越明,只要公开审理,就算输到底,至少能让更多的 人看看这些法官是什么货色,想想真正独立公平的司法制度应该是什么样子。 如果有一天中国的普通老百姓都认为斑竹的官司输得没天理(这个案子实在跟 学术一点不沾边),法律能保护公民自由和尊严的时候也就到了。 最近往家里打电话,我妈说看到斑竹上了中央台的节目了。我妈是退休小学教 师,六十多岁,不上网,因眼疾也不能看书,勤俭节约了一辈子却花大钱买过 几次贵得离谱的保健品,只因为这些东东是什么狗屁专家教授的最新成果。经 过我转述若干新语丝的立此存照之后,现在已经不那么好骗了:-) 扪心自问,这事若搁我身上,未必有勇气和耐心坚持下去。但斑竹既然决定上 诉,还是要到这儿来鼓鼓掌叫声好,顺便废话一句,输赢的事,斑竹不要太在 意了。 (xixi) 版主和野鹤的官司,大可不必泛“政治化”。。。。 应该正视这一现实,这仅仅是一件民事案,且仅仅经过西城法院这第一个 环节,原告、被告、法院三方立场也是分明、清楚的。国内的公检法系统 也在改革和进步之中,他们有什么理由偏袒被告一方呢,值得注意的倒是: 野鹤方的审判前的答复以戴政治大帽子的方式将版主方贴以资产阶级自由 化标签,看似一着蠢棋,实际可能是高手在背后出招,以此逼法院的审判 人员站队。因为依照现有东土法律,类似的案件是非的确定本就有很多含 胡不清的地方,最后的结果可能就决定于判案法官的潜意识当中的一点点 被诱导出来的倾向性,能不能追究被告方的这一故意诱导呢!? ($) 官司偶不懂。但觉得打了就得打下去 不过俺是出不了啥好主意。Just support it. 网上很好玩,平时常说对事不对人,真一来事就不一样了。 很多逢方必反的人更是利用这此官司大肆诬蔑。我看他们才是真正的方FAN。 每一点小动静他们都很关心。 野鹤用公开的方式在正式场合(学术杂志应该算正式场合)采用人格侮辱的 形式无中生有,这就构成了诽谤他人。哪怕其中只有一句脏话也是诽谤。 探索杂志社现在东拉西扯,一会儿是文学争论,一会儿又说是学老方的笔法, 一会儿又是政治立场。这些都是瞎扯JB蛋。这些都不是就事论事的做法。法 律重证据,他们有本事象贺绍强的案子一样,discredit贺家,让贺的证据 无效。但是西城法院现在做不到。现在老方手里白纸黑字,铁证如山。 现在要做的就是如何把案件公开,把档次提高,让更多的人了解学术打假的 工作,让更多人知道真理。 (XJ) “枉法狗官”,够狠! 张远山敢这么骂,是国内现在言论很自由还是他胆子很大?他是在上海北郊不是 在上海租界呀。公开骂法官是“枉法狗官”会吃官司吗? (JFF) 被他间接点名的“枉法狗官”要直接告他诽谤,那才真是有戏看 等到开庭,台上的大人问张百姓,张某人,你为何污蔑X大人是枉法狗官啊?台上 的大人转过来向台下的同僚道,X大人,这是骂你枉法狗官的人吗?…… 那多好玩啊! 可惜,大人让张百姓吃官司,肯定是别的理由,比如代为保管儿子或女儿的压岁 钱,性质是挪用,定性为贪污,情节当然恶劣,民愤不能不大,“依法”一定严判。 (乱劈材) 可以说“枉法狗官现象”,就没事了。。。 ($) 我看舟子这官司就算了, 你赢不了. 自古以来这汉人就不知好歹, 早晚你得冤死. 最好入个旗籍,就像祖大寿那样, 我们满人欢迎您. (zhujiaoz) 舟子名气大是在国内。如果同样名气在美国,官司在美国,可能就打不赢。当年flint 造谣谁是私生子吃官司,因为原告是名人,不了了之。 但是这次在中国,没有什么名人不受保护的先例。相反,他们做的是保护名人,从党 和国家领导人到赵忠祥。所以名人不受保护不适用。 退一步说,即使不保护名人的隐私等等,也要先认明诽谤确实成立,然后一转身对 舟子说,你是名人,本院不保护你。 (无知) 支持舟子上诉 中国的司法现代化需要一些高度暴光有影响力的案件来推动。不管结果如何, 相对于许多无名案件,舟子的案子会引发更多的思考和震动。将会是对中国法 官的生动一课。不过实在是太辛苦舟子了。 Beginning before China’s accession to the WTO, China had taken step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its judges. For example, in 1999,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began requiring judges to be appointed based on merit and educational background and experience, rather than through politics or favoritism. However, existing judges, many of whom have had no legal training, were grandfathered in. In part because of this situation, many U.S. companies in 2003 continued to express serious concern about the independence of China’s judiciary. In their experience and observation, Chinese judges are often influenced by political, government or business pressures, particularly outside of China’s big cities. (Rainman) (XYS20040528)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