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将学术腐败向社会公开如何 邓聿文 南方都市报2004.4.10   前几天的央视“新闻会客厅”邀请了学术反腐人士方舟子与中国科学院院士 何祚庥对话学术造假和学术腐败问题。据方舟子介绍,经他揭露的学术造假和腐 败案件共有300多起,然而,迄今为止,还没有一类案件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   我不敢肯定方舟子说得对。或许,有些案件得到了处理,只不过是人家没有 告知他罢了。不管是真的没有处理还是处理了没有公开,都反映了我们在对待学 术腐败问题上的制度缺席。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后,学术腐败作为一个社会问 题开始进入公众的视野。其间,出现过像核糖核酸、基因皇后等引起广泛关注的 学术造假和腐败事件。比起在反对官员腐败方面有一套相对成熟的制度来,显然, 我们在反对学术腐败方面,基本上处于制度缺席状态。   把一个目前中国严峻的社会问题仅仅看作是个人的道德问题固然是不对的, 但比起其他腐败来,学术腐败又的确更多地表现为个人的道德问题。它之所以得 不到有效根治,根本的一个原因是对学者们的道德行为缺乏有效监督。虽然从没 有经验事实证明,知识分子比其他社会阶层更高尚,但我们还是有理由要求学者 们的道德水准更高一些。这一来是基于中国悠久的尊重知识的传统,知识分子被 大众普遍解读为社会的良心,更主要的是因为学者们是社会的精英,他们的一言 一行,都被社会所关注和效仿,尤其是院士,对社会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如果他 们道德堕落,会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学者们理应勇敢地接受社会的监督。 事实上,学者们在赢得社会尊敬的同时,也表明整个社会对他们的行为有着更高 的道德要求。   基于上述理由,我认为应该试一试向社会公开曝光学术腐败的做法来治理学 术腐败。毕竟对学者们而言,面子问题或者说信誉问题是第一位的,丧失了信誉 也就有可能提前结束他们的学术生命。所以,一般情况下,没有几个学者敢拿自 己的信誉开玩笑。然而,或许是缘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以及对学者的爱护, 我们对学术腐败的处理,无论是多么严厉,比如开除公职或判刑,影响仅限于单 位内部,至多也就是在本系统通报一下。这对根治学术腐败是起不到多大作用的。 原因在于,这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内部处理方式没有足够的惩戒力。但 如果向社会公开,惩戒的效果可能就大不一样。   事实上,有关部门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比如教育部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 设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提出要把学术道德建设落到实处,建立“学术惩戒处 罚制度”,并规定,对其中“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影响极其恶劣的行为,在充分 了解事实真相的基础上,通过媒体进行客观公正的批评”。目前的问题是,除了 少数像中国工程院这样的单位能够自觉向社会公开对投诉院士的审查情况外,大 多数部门选择了内部处理或不处理的做法。   从中可以看出,向社会自揭其短是需要一番勇气的,这也说明,采取公开的 方式对根治学术腐败具有很大的杀伤力。所以,要从源头上铲除学术腐败赖以生 存的土壤,我们是不是可以建立一种向社会公开的机制? (XYS20040410)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