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临川为李子青越抹越黑   科苑   临川在7月16日写了一篇《我所了解的“微软亚洲研究院研究员、中科院百 人计划入选者李子青涉嫌剽窃”》一文。该文似乎要说些内情,对李子青而言却 是越抹越黑。   1.临川一文没有否认李子青涉谦剽窃。   2.临川指出了文献[3],   [3]D.D.Lee and H.S.Seung,“Learning the parts of objects by non-negative matrix factorization ”,Nature ,ol.401,pp. 788 –791,1999.   并指出:“Tao Feng 和Stan Li 多次讨论过如何引入做Face。可以说 original idea是Tao Feng的。”   临川先生缺乏起码的严谨学风,既然写出了文献[3],却不去查看一下。[3] 本身也研究了Face,它的一个插图就是关于Face的。将[3]引入做Face岂不是无稽 之谈。这样的’original idea’ 不也是无稽之谈吗?   3.如果说”original idea”是 Tao Feng的,那说明李子青的文章[2]是剽窃 的,李子青的文章[1]也是剽窃的([1]的第二作者对[1]做了具体实质的贡献,而且 不认识Tao Feng,因此,剽窃Tao Feng的idea的光荣责任就只有李子青承担了).这 样,李子青岂不是剽窃老手了?   4.如果说Tao Feng有论文草稿,那么Tao Feng在写自己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2] 时,就决不会照抄论文[1].因此,可判断论文[2]也是李子青写的,因为只有他才能 如此驾轻就熟。这表明,李子青不仅剽窃论文,还私自盗用他人的名字.   5. 临川说:”从Stan Li角度说,他的Publication List非常长,有很多有 分量的文章,根本不会想去多要这一篇文章。Stan Li进“百人计划”,我个人 认为是over qualify了。这篇文章有些不妥,也是瑕不掩瑜。”   我们回想起法国一位将军因在超市偷一双袜子而被罚款和解职的故事。偷窃 本性是不以职务和财富为转移的. (XYS2004072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