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方舟子诉《探索与争鸣》杂志侵犯其名誉权胜诉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 方舟子诉《探索与争鸣》杂志侵犯其名誉权一案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关 于此案的判决,判令《探索与争鸣》的法人代表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就《探 索与争鸣》杂志刊登的《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一文所使用的侵犯方舟子名 誉权的言辞,向方舟子书面赔礼道歉。   去年8月,方舟子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诉称,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主办的《探索与争鸣》杂志在同年第3-5期连续刊登署名“野鹤”的《关于方 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一组三篇文章。文章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断章取义地 用大量侮辱性的言辞点名指责、谩骂方舟子,严重侵害了其名誉权。   一审法院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认为,争议的文章刊登在《探索与争鸣》杂志学 术争鸣栏目,文章属于争鸣性质,虽有个别过激评价,但开展批评的文风属于学 术争鸣范畴,因此法院对方舟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则认为,本案争议文章使用了“江湖骗子” “假洋鬼子”“无赖相”这些言辞,这些言辞具有较强的侮辱性,其针对的不是 被批评对象方舟子的观点或言行,而是其人格,且这些言辞不是正常的学术批评 所必需。因此,争议文章所使用的这些言辞,构成对方舟子名誉权的侵害。二审 法院还认为,争议文章公开发表在《探索与争鸣》杂志上,该杂志社对此文章是 否构成侵权负有审查责任。在审查过程中,杂志社施以一般注意,即能够发现争 议文章所使用的不当言辞。在这种情况是下,杂志社仍然发表包含侵权言辞的文 章,主观上具备过错。因杂志社系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下属单位,相关责任应由社 会科学界联合会承担。 方舟子摘掉“江湖骗子”称呼 是学术争鸣还是人格侮辱 法院二审给出答案 2004年12月26日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消息 不健康的学术批评经常陷入对他人的漫骂,但因为打着发表 不同意见的正当旗号,破口大骂的人经常可以免担责任。学术打假斗士方舟子在 遭受这种不正常的批评后,把一家杂志社告上法院。近日,市一中院终审改判西 城法院的一审判决,认为杂志社侵犯了方舟子的名誉权。此前,西城法院认为方 舟子遭受的批评属于正常的学术争鸣。 2003年8月,方舟子诉称,《探索与争鸣》杂志在2003年连续刊登 署名“野鹤”的《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的文章。文中“江湖骗子” “假洋鬼子”“无赖相”等措辞严重侵犯了他的名誉权。 西城法院认为,文章属于争鸣性质,虽有个别过激评价,但开展批评的文 风属于学术争鸣范畴,因此法院对方舟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二审法院则认为, 上述言辞具有较强的侮辱性,其针对的不是被批评对象方舟子的观点或言行,而 是其人格,且这些言辞不是正常的学术批评所必需。因此,构成对方舟子名誉权 的侵害,应向方舟子书面赔礼道歉。 方舟子简介 ★方舟子本名方是民,福建人。1995年获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生物化学博士 学位,先后在罗切斯特大学、索尔克生物研究院做研究。现在为自由职业者,主 要从事网站开发和写作工作。 ★方舟子语录:学术必须诚实,新闻必须真实,网络必须踏实。他们都应该 与虚假无缘。如果有人不遵守游戏规则,不管地位多高,名气多大,我们都要揭 露他。 方舟子诉《探索与争鸣》杂志侵犯其名誉权胜诉 2004年12月26日 新京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李京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方舟子诉 《探索与争鸣》杂志侵犯其名誉权一案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关于此案的 判决,判令《探索与争鸣》的法人代表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向方舟子书面赔 礼道歉。   去年8月,方舟子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诉称,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主办的《探索与争鸣》杂志在同年第3―5期连续刊登署名“野鹤”的《关于方舟 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一组三篇文章。文章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断章取义地用 大量侮辱性的言辞点名指责、谩骂方舟子,严重侵害了其名誉权。   一审法院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认为,争议的文章刊登在《探索与争鸣》杂志学 术争鸣栏目,文章属于争鸣性质,虽有个别过激评价,但开展批评的文风属于学 术争鸣范畴,因此法院对方舟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则认为,本案争议文章使用了“江湖骗子” “假洋鬼子”“无赖相”这些言辞,其针对的不是被批评对象方舟子的观点或言 行,而是其人格。因此,争议文章所使用的这些言辞,构成对方舟子名誉权的侵 害。   方舟子二审胜诉 《探索与争鸣》杂志赔礼道歉   东南快报2004-12-25 倪妙璇   本报讯   自去年8月就闹得沸沸扬扬的《探索与争鸣》杂志侵犯福建籍知名学者、自 由撰稿人方舟子名誉权案,日前已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昨 日,记者从当事人方舟子一朋友处获悉,法院二审撤销了北京西城区法院关于此 案的一审判决,判令《探索与争鸣》的法人代表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就《探 索与争鸣》杂志刊登的《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一文所使用的侵犯方舟子名 誉权的言辞,并向方舟子书面赔礼道歉。 (XYS2004122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