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王海明怎么能当上北大教授? 作者:吉木子   1. “王海明现象”   今年6月的一天,我偶然看到中国国家图书馆的一个海报:2004年6月22日晚 19点至21点举行一场学术讲座,题目是:“斯宾诺莎之后的伦理学创新——王海 明教授伦理学思想评介”。主讲人李连科原是商务印书馆的副总编辑。我没有去 听讲演,因为从标题上就觉得十分荒谬:王海明怎么能和斯宾诺莎相提并论?他 的《新伦理学》能和斯宾诺莎的《伦理学》相比吗?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是用 严密的几何学方法演绎出来的思辨哲学体系,而王海明的书既没有起码的逻辑, 也没有任何哲学思辨。再说,斯宾诺莎是 17世纪荷兰哲学家,之后还有康德、 黑格尔、马克思等一批伟大的哲学家,怎么就一下子就到王海明了?同时也觉得 荒谬的是,王海明怎么一下子成为“教授”了呢?问了北大的人,原来今年王海 明在北大已经评上教授了。北大自蔡元培时代开始了中国伦理学的研究,现在却 出了王海明这样的伦理学“教授”,我真为北大的学术声誉丢脸,真为北大的伦 理学感到悲哀。   王海明被评上教授,也是中国学术界的悲哀。王海明近几年确实发表了不少 东西。商务印书馆接连出版了他的《新伦理学》、《伦理学方法》。“全国核心 期刊”上也发表了他几十篇文章。但每本书读了开头,每篇文章读了几段,就难 以卒读,水平太差了!现在中国学术界滥竽充数的作品太多,王海明就是这些学 术垃圾的积极制造者。真正的问题不在王海明那么多令人不忍卒读的东西居然能 在商务印书馆这样的出版社出版,能在 “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这些号称 “中央级”、“核心”、“权威”的出版机构上发表的学术垃圾已经够多的了, 谁也不把在这些机构上发表东西当回事。真正的问题是,王海明的这些东西得到 了异乎寻常的吹捧。我对学术界肉麻的吹捧,阿谀逢迎之风早已习以为常,从不 看“书评”之类的东西。但是,和学术界流行的溢美之词不同,对王海明的吹捧 简直是离奇、离谱!这些吹捧构成了中国学术界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我们 不妨称之为“王海明现象”。从这里,我们也看一看中国学术界的痼疾沉疴究竟 有多深!   一本名为《平等观念的历程》(周仲秋著,海南出版社2002年出版)的著作, 介绍了从原始社会、古代中国、古希腊、希伯莱,一直到当代思想家的平等思想。 该书第八章在介绍了罗尔斯、德沃金、哈耶克等外国人的思想之后,介绍了两位 中国人的平等思想:一位是邓小平,另一位就是我们的王海明。应该令王海明引 以自豪的是,介绍他的文字最多,有20多页。作者最后的结论是:“王海明的 ‘平等新论’……是一种体系性的总体建构平等理论的大胆尝试……是一种独特 的系统见解”,“在当代平等理论研究中,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占有重要地位。我 们过去对他们的观点虽然有些研究和评述,但一般说来都是零散的、个别的、不 集中的。王海明的‘平等新论’则是从自己的视角和逻辑出发,对这些平等学说 进行积极地扬弃,具有一种整体性批判的性质,因而应该视为现代平等理论的一 次特别的‘对话’,其价值之重要自不待言。”(第460页)这真是闭着眼说瞎 话!中国研究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只是“零散的、个别的、不集中的”吗?那位作 者看过朱学勤、徐友渔、邓正来等学者的书吗?王海明充其量只发表了一篇1万 多字的文章,且不说水平如何(读后大家能说出他想讲什么东西,就算是没浪费 时间),区区小文就是“系统见解”、“整体性批判”,未免太过分了吧!除了 用“文革”中常说的“一句顶一万句”来吹捧,实在看不出王海明的1万字文章 怎么就能超过了很多知名学者们写的千百万字的著作,怎么就能成为中国除了邓 小平以外的“中国平等思想”的代表人物呢?   更离谱的是,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4年出版了一部40万字的研究王海明 “思想”的专著:《优良道德体系论——新伦理学研究》(唐代兴著)。在该书 的开篇 “本书研究思路导读”中,作者这样说道:“中国有前赴后继的思想大 家,但却从来没有产生过真正意义上的伦理学家。伦理学的中国历史是如此,伦 理学的中国现实更是这样,而王海明先生和他的《新伦理学》则改变了这种历史 和现实。应该说,王海明先生是中国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伦理学家,而其大著 《新伦理学》是中国第一部真正称得上是伦理学的伦理著作。”这简直是大白天 发高烧,说胡话!中国古代有着世界闻名的伦理思想传统,古代的思想家——孔 子、孟子、朱熹、王阳明……,哪一个不是 “真正意义上的伦理学家”?现代 中国也有很多“真正意义上的伦理学家”,其他地方不说,王海明所在的北大, 蔡元培、胡适、冯友兰、张岱年写了那么多中外闻名的伦理道德方面的文章,难 道在王海明面前都微不足道!这种用一笔抹杀中国几千年伦理学、贬低古人和前 辈来抬高王海明的方式,不仅小人气十足,也是十分无知和狂妄!据说,中国伦 理学会副会长、原北大伦理学教研室主任魏英敏教授,看到这本专门研究王海明 伦理学“思想”的著作后,慨叹北京大学哲学系建系90年来还没有一位学者像王 海明这样,在他活着的时候就有人写出研究他的专著。魏教授是我尊重的长者, 我不相信他会说这样的话。像我这样外校之人都知道,北大哲学系的学者,像冯 友兰、朱光潜、张岱年等人,生前就有人写过研究他们思想的专著,难道魏教授 就不知道?再说,书和书不一样。研究北大哲学家的专著是严谨的,有论据的, 让北大为有那样的哲学家而自豪。而“研究”王海明的那本“专著”,胡吹乱捧 王海明,实质上真是出北大的洋相,让北大丢脸!   一位老先生在为该书作序时还专门引用了原作者(唐代兴)的一句“名言”: “王海明的《新伦理学》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构建出了第一个有自身体系的优 良道德体系、价值导向系统和伦理规范体系”。(第2页)这一评价已经远远超 过了对孔子的评价。如果这是真的,中国出大圣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寄 托在王海明身上。如果是假的,这大概是“伪学术评价”的“吉尼斯”纪录!中 国国家图书馆讲演厅的学术讲座,更是让王海明的“思想”“冲出亚洲,走向世 界”。不仅走向世界,还比当今世界级思想家超前了几个世纪!   尊敬的读者:以上现象不是虚构,也不是商业炒作,更不是对某某气功大师 的离谱的宣传,这一切都发生在所谓纯学术领域。   2.《新伦理学》究竟说什么?   王海明的东西写了不少,他自己声称已经“建构一种如同物理学一样客观必 然、严密精确、可以操作、能够包容人类以往全部伦理学知识的科学的伦理学。 它是新伦理学,因为一方面,本书对几乎所有伦理学概念和全部伦理学难题都作 出了新的答案:新的观点或新的论证”。(该书自序,重点号为引者加)其实要 知道这个 “体系”也非常简单,即一个中心思想:“利己为他”;一个方法: “三段式推理”。   王海明说1987年突然想到“利己为他”四个字:“找到了!我终于为这个20 年来一直在我心中呼嚎着的‘魔鬼’找到了名字!本书之初衷,它一以贯之的现 实感,便是为这个忍辱负重、功勋无比的‘魔鬼’正名!”(2- 3页)实际上, “为己利他”这四个字并没有那么大的魔力,这一观点也不是王海明的发明。早 在80年代初,《中国青年》发表的署名“潘晓”的一封信就提出了 “主观为自 己,客观为他人”的观点。如果说这一观点在开革开放初期还有一点新意的话, 那么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学术价值了。因为,“为己利他”从来就不是一般的伦理 原则。伦理学家要探讨的问题是:人在什么情况下利己,什么情况下利人,什么 情况下利己和利人有矛盾。什么情况下没有矛盾?王海明如果有一点专业精神, 完全先可以对历史上的这些观点做一些梳理,再发表自己的“高见”。现在,关 于“利己”和“利人”的讨论已经到了基因分析的层次,王海明却连传统伦理学 在行为的、心理的、社会的层次上的分析都没有,把20年前一个文学青年提出的 论点作为他的“理论体系”的“一以贯之”的中心,可见其肤浅和无知!他把 “为己利他”这四个字变成了“点石为金”的法宝,而且由此建立“能够包容人 类以往全部伦理学知识的科学的伦理学”,“对几乎所有伦理学概念和全部伦理 学难题都作出了新的答案”。王海明连历史上和现实中伦理学讨论的问题都不知 道,还要构造什么包容古今中外的“新伦理学”体系,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可笑 至极!   至于王海明的方法,更是可笑。他自称解决了几百年来都没有解决的“休谟 难题”,他可以证明如何从“是什么”逻辑地推导出“应该做什么”。他的证明 是一个“三段式”:   大前提:事实如何   小前提:主体的需要、欲望、目的如何   两前提的关系:事实符合(或不符合)主体的需要、欲望、目的   结论:应该、善、正价值(或不应该、恶、负价值)   (第68页)   这就是王海明《新伦理学》的看家本领!他所谓的“科学的体系”和“科学 的证明”就是依据这样的“公式”“推导”出来的。从形式上说,这一“三段式” 犯了同义反复的错误。小前提关于“主体的需要、欲望、目的如何”,也就知道 了它们的价值,还需要什么“推理”。如果说,从这个抽象的公式来看错误还不 明显,那么,看看书中的一个例子就明白了。   燕子吃害虫(事实)   人类需要消除害虫(主体需要)   燕子吃害虫符合人类需要(事实与主体需要关系)   燕子是具有正价值的善的鸟(善或价值)   (该书第69页)   “燕子吃害虫”这句话就肯定了燕子是益鸟,也就是王海明用蹩脚的语言所 说的,“具有正价值的善的鸟”。整个“三段式论证”纯属废话。   还有个“论证”,更是搞笑:   前提1:张三杀人了,李四杀猪了(行为之事实如何)。   前提2:社会创造道德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存在发展(道德目的)。   两个前提的联系:张三杀人有害社会、不符合道德目的;   李四杀猪有利社会、符合道德目的(行为之事实如何与道德目的的关系)。   结论:张三杀人是不应该的;李四杀猪是应该的(行为之应该如何)。   (该书第308页)   已经知道社会的道德目的是什么,还要“论证”什么是“应该”,什么“不 应该”吗?看来,王海明根本就不知道伦理学中所说的“应该”指什么,“事实” 指什么。在他看来,道德目的是“事实”,从道德目的推导出个人应该做什么, 就是从“事实”推导出“应该”。每一个伦理学的学生都知道,“道德”、“目 的”以及两者的结合——“道德目的”,都属于“应该”的范畴。上面那个“三 段式”不但是从“应该”到“应该”的同义反复,而且创造了“杀猪是应该的” 的道德规则。按照这一道德规则,不但佛教徒都没有做“应该”做的事情,而且 所有的屠宰场都“应该”自动成为“道德模范单位”。   不要以为我是在挑刺儿,也不要以为这几个“三段式”只是瑕疵而已。王海 明自己说得很清楚,他的全部“体系”都是建立在这样的“三段式”基础之上的。 如果这个“三段式”根本上只是搞笑,他的“体系”从根本上说也是在搞笑。王 海明写的全部东西都是从《新伦理学》这本书摘编出来的。看了这本书开头的 “三段式”,就知道他的“体系”的可笑与荒谬!这就是王海明没有任何学术规 范而拼凑的60多万字的《新伦理学》和他写的其他上百万字的东西的“学术价 值”!   可悲的是,王海明的书还被人说成是斯宾诺莎以后的“创新”!真是辱没了 推崇定义和演绎的斯宾诺莎的名字。   3.学风问题   王海明虽然没有基本的学术训练,但却敢“批判”按照学术规范做研究的学 者。贬低别人,抬高自己,是他的一贯学风。他在《自序》中说:“世无英雄, 遂使竖子成名。罗尔斯靠着他琐琐碎碎地论证两个正义原则便成了划时代的世界 级伦理大师。然而,与当今中国现代化建设所需要也必将诞生的伦理学巨匠相比, 罗尔斯不过是一个只有一孔之见的小家碧玉罢了。遗憾的是,我国有望完成这一 使命的中青年伦理学者,有哪一个将来可与罗尔斯相比?有几个不是一直在照着 葫芦画着瓢的?他们付不出创新所必需的数十年潜心研究的苦辛,避开人类世世 代代一直求索而至今未决的难题,讥笑今日寥若晨星的苦苦求索者为陈腐过时…… 可惜!可叹!可悲!”(第8页)   用罗尔斯的“小家碧玉”来衬托自己才是真正的“伦理学巨匠”,又用不可 “与罗尔斯相比”的中国的中青年伦理学者,来衬托自己才是“寥若晨星”的 “创新”者。很遗憾,中国的伦理学界和学术界不认这颗“新星”。当自吹自擂 不灵时,只好雇用学术“托儿”来做广告,这也是顺理成章之事。   对伦理学以外的学术问题,王海明也敢发表评论。我们知道,中国美学界自 50年代以来关于美的性质的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深入的争论,形成了“主观论” 和“客观论”、“主客关系论”这三种观点。根本不懂美学的王海明却说,这三 种观点“都是片面的,错误的。”(59页)好大的嘴巴!中国几代美学家辛勤耕 耘的所有成果被这一句话全抹杀了。这已经不是“一句顶一万句”,而是“一句 顶几亿句”了。那么王海明认为正确的观点是什么呢?他说:“主客关系论虽然 得到我国学术界多数人的认可,却并非真理。它不懂得,价值是客体在与主体发 生关系时产生的,而不是在客体与主体的关系中产生的——二者根本不同:前者 意味着价值产生于、存在于客体,是客体的关系属性;后者则意味着价值产生于、 存在于主客关系,是一种主客关系。主客关系论的错误就在于把 ‘价值是客体 与主体发生关系时产生的’说成是‘价值是在客体与主体的关系中产生的’,从 而以为价值产生于、存在主客关系,是一种主客关系。”(第60页)   我实在看不出:“价值是客体与主体发生关系时产生的”和“价值是在客体 与主体的关系中产生的”有什么区别。王海明能不能向我们指出,哪一种关系不 是“发生”的?“发生时产生的关系”中的“发生”两字根本是画蛇添足。明明 是偷窃了别人的观点,加上“发生”两个字,就变成了自己发现的“真理”,而 别人的倒成了谬论。王海明为了贬低别人、抬高自己,已经达到如此不讲逻辑、 甚至不顾基本的汉语表达的地步!   4.思考和疑问   当前,中国有很多对于学术和科学报有浓厚兴趣和巨大热情的民间爱好者。 据说,有很多人业余刻苦钻研“哥德巴赫猜想”,有时一些小报也报道一些关于 这方面的新闻。但是,事实证明,在现代科学和学术研究的条件下,民间的业余 研究基本上是不可能成功的。   王海明的“学术研究”带有浓厚的业余色彩。他虽然在北大当了教师(不知 怎么进来的?),但由于缺乏严格、系统的学术训练,至今仍然停留在业余研究 的水平。由于缺乏专业训练,他对于学术研究的方法和规范基本陌生,对于哲学、 伦理学的基本知识一知半解。由于无知,他才无畏,什么过头的话都敢说,什么 违反规范的事都敢做。   王海明的“学术”著作虽然由于文字、概念的混乱而很难以卒读,但不难辨 别它的价值。只要稍微坐下来,认真看上几页纸,就会发现一些逻辑不通、概念 混乱的问题。他的文章在网站上发表,立即受到一位北大的本科生的署名批评, 指出他把电磁波说成是物质属性,缺乏起码的物理学常识(电磁波本身就是一种 物质)。除了这一硬伤外,学生还指出他的基本概念错误。最后,这位同学慨叹 王海明文字、概念之混乱和矛盾让人实在“看不下去”。学生都能看出的问题, 为什么学术界的一些有“高级职称”的人(比如,唐代兴就有“教授”的头衔) 却看不出,在那里闭眼说瞎话,胡乱吹捧?王海明的著作不止一次能在商务印书 馆出版,他的文章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有人还居然研究他的“思想”,对 他作了荒唐、离谱的吹捧与评价。看到这些,人们不禁要问:中国现在还有像样 的学术评价吗,中国学术界还有起码的是非标准吗?   令人不可思议的还有,今年,北大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后第一次评职称, 刚刚隆重地庆祝了90年系庆的北大哲学系可谓人才济济,名家辈出,王海明居然 能在这里晋升为教授!这不得不让人们质疑北大的学术评价机制的水平和公正, 质疑北大人事“改革”的意义和效果。 (XYS2004081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