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奇文共赏——王怡《二十世纪之乱臣贼子》   作者:脆弱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关天论坛看到一篇王怡写的文章,名字叫《二十世纪 之乱臣贼子》,是给孙文翻案的。不过这个翻案可不是像赵无眠、马悲鸣之流把 汉奸吹捧为民族英雄,恰恰相反,是把民族英雄贬低为汉奸。   这篇文章极尽挖苦讽刺之能,充满了恶毒的攻击和咒骂,把孙文形容为“独 夫寡人,乱臣贼子”,同时却对袁世凯大加称赞,说什么“清末民初,袁氏雄才 大略,堪比曹操。称得上‘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唐德刚先生在《晚清七 十年》一书,说近现代史上,只李鸿章、周恩来或可比拟。我想也是。”   不过这还不是关键,大家可以看看下面这两篇文章——   王怡《二十世纪之乱臣贼子》2001-1-11    http://www3.tianyaclub.com/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0&Key= 0&strItem=no01&idArticle=2714&flag=0   袁伟时《孙文在辛亥革命后第一个十年的迷误》1998-11-24   http://smxj.myrice.com/his/yws/039.htm   王文中的观点,几乎都可以在袁文中找到。而且两文的叙述也十分雷同,比 如:   袁文:   宋案发生以后,孙文认为“日助我则我胜,日助袁则袁胜。”根据这个指导 思想,孙文与袁世凯都不惜代价,争取日本的支持。早在30年代初,后来任《大 公报》总编辑的著名报人王芸生就在其名著《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中,全文公 布了孙文1914年5月11日给日本首相大隈重信的信。这封信有四个要点:   (略)   如此大利,没有打动日本首相。在日本政府首脑看来,依靠已经统治着全国 的袁世凯,比起指望形单势孤的孙文一伙显然更加实惠。孙文暗通款曲,唯一的 作用是日本在压袁世凯就范时多了一个筹码。   (略)   3月15日,孙文给日本外务省政务局长小池张造写信,寻求日本政府的“提 携”,并将四人签署的《中日盟约》作为草案送交日本政府。小池是二十一条的 起草者,是深得加藤外相信任的重要人物。这封信和《中日盟约草案》与黄兴、 陈炯明等人的主张是截然不同的。   王文:   早在1914年,孙文便通过其密友,日本政客犬养毅,与日本首相大隈重信搭 上了线。他于1914年5月11日密函致大隈,极尽恭维之能事,并在信中慷慨允诺, 一旦返华主政,当让与日本前所未有之政治、军事及经济特权。   无奈孙文当时散落在野,大隈重信对他的空头支票不感兴趣。但孙文密函中 所提出让日本之主权,实为翌年大隈内阁对袁提出“二十一条”之蓝本。等到上 述 1915年因“二十一条”引发全国反日浪潮时,孙文旧事重提,于当年3月14日 再度密函日本外务部政务司长小池张造(孙博士的日本朋友还真多),重申前函 之建议,怕鬼子不答应,还迫不及待地加重砝码,出让之中国权益更加具体,让 日本人不忍拒绝。   另外王文中没有任何注解,引文也没有出处,很难相信这是王怡的独立创作。 文章倒是提到了三个文件,分别是:   ①美国驻外使馆呈国务院报告USDS893.00\2707号;   ②战后德国档案德国外交官秘密报告;   ③战前日本官方档案孙文密函原件。   有趣的是,前两份文件的名称全抄错了。第一份应该是《美国国家档案局所 藏驻外领馆呈国务院之报告USDS893.00/2707号》,这是出自美国作家 Martin Wilbur的《孙中山:壮志未酬的爱国者》,原文为:“据广东都军陈炳锟报告, 孙中山在上海秘收德国现款150万银元。孙以50万元给海军总司令程璧光,使率 海军第一舰队南下,另30万给南下非常国会之议员,余款由荷兰银行与日商台湾 银行汇广州备用”。而第二份出自台湾学者李国祁的《德国档案中有关中国参加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几项记载》,原文为:“据克里平报告,国父对共同倒段一事 甚为赞同,唯为影响海陆军盼德方予二百万元款项支援。”   值得注意的是,两份文件所记录的资金数额并不一致,一为150万,一为200 万,既然王怡采用的是第二种说法,说孙文“私下接受德国政府贿赂的‘黑金’ 两百万银元”,再提第一份文件岂不是自相矛盾?由此可见,王怡根本没有读过 这些史料。   此外我还在狗狗上找到一篇《二十世纪之乱臣贼子(修订版)》    http://www.tianyaclub.com/New/TianyaDigest/TianyaArticleContent.asp?id Writer=60852&Key=505603156&strItem=no01&idArticle=16933   这个修订版与原文基本相同,只是多了一段奇怪的繁简体互杂的文字,而这 些繁体字全部抄袭自胡适的《人权与约法》! (XYS20040911)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