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段平指著名作家叶辛抄袭 “合法引用”面临八十万索赔? 驻上海记者 杨林 2004-11-24新周报 11月7日,“新语丝”网站上出现了一篇帖子,发帖人段平在文中称,他 在1998年创作的长篇纪实文学《急公好义》被著名作家叶辛抄袭。段平还在 文章中举出大量实例,将他认为叶辛著《商贾将军》抄袭《急公好义》的内容进 行比照。 段平的帖子(指著名作家叶辛抄袭一事)在网上一经发布,很快就成为文坛 焦点。叶辛也迅速通过媒体对事件作出澄清。在叶辛对媒体的澄清还未得到段平 的回应时,此次争端的中间方高原影视公司却“横插一杠”,认为段平甚至对 《急公好义》剧本都不享有著作权。 高原影视公司负责人李玉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确认了叶辛的说法,并认为剧 本的题材本来就是由曲靖市委宣传部牵头、高原影视公司策划组织的,段平只是 受委托的写作作者之一,剧本版权理应属于策划方,而且,《急公好义》一书的 出版费用也是从宣传部筹划的资金中拨付的。 律师说:《急公好义》著作权肯定属于段平 11月13日下午,接受记者电话采访的段平情绪有些波动,因为他对叶辛 的解释相当不满意。段平觉得叶辛是在偷换概念和推卸责任,而他与高原影视公 司之间至今仍无联系,也无法对他们的说法表达意见。 段平告诉记者,在1996年受原曲靖市委宣传部长的委托,他创作了以浦 在廷(1874-1950。为一代伟人邓小平岳父,浦为云南宣威榕城镇人, 乃近代宣威火腿工业的创始人,小女儿卓琳为邓小平夫人。)身世为蓝本的纪实 小说《急公好义》,当时并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而口头协议无效。 长沙星美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家曾峰在了解事件全貌后,告诉记者:根据 《民法通则》规定,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证人,才能证明口头协议是 否有效。现在段平和曲靖市委宣传部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不能形成定论。即使 承认段平和曲靖市宣传部的口头协议合法,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因此无论如何, 段平都拥有《急公好义》的著作权,包括署名权和财产权。 谁将成为被告 对小说《商贾将军》和剧本《急公好义》的雷同,叶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 释道,由于浦在廷的人生是惟一的,他按照浦在廷的人生轨迹来撰写。而且段平 在《急公好义》中对于浦后代的话也引用到了,所以两者雷同的地方肯定是有。 对于叶辛的这种解释,段平认为站不住脚。浦在廷先生的同代人已全部过世, 其直系亲属对浦在廷的情况也知之甚少,为了保持作品的流畅,创作中段平采取 大胆虚构的手段,可以说《急公好义》一书90%的内容系虚构而成,当然这种 虚构得到了浦在廷后代的认可。 “如果都按照历史上有的东西写会有雷同,但现在叶辛连我虚构的东西都抄 袭,这怎么说得过去呢?”段平越说越激动。段平还一再对记者提起,他在《急 公好义》中虚构孙中山的那句“如果中国每一个县都能办好一座工厂,中国富强 的日子就不远了。”也被叶辛原封不动地“引用”,这是他最不能忍受的剽窃。 对于抄袭官司的前景,段平似乎信心十足:“孙中山那句话他绝对是抄的,他要 是在孙中山所有的文献中找到这句话,我倒赔80万元给他!” 叶辛在对媒体的解释中,将重点放在他和高原公司签订的版权协议上,认为 他是在假定版权买断的情况下对剧本进行创作,因此引用是合理的。而段平的观 点是,他现在针对的是今年5月出版的《商贾将军》小说版本,准备起诉的对象 是叶辛和群众出版社。至于高原影视公司以及《商贾将军》电视剧本,他没时间 理会。段认为,只有《商贾将军》电视剧播放形成侵权,才会对高原影视公司进 行诉讼。 群众出版社负责人申明,不管叶辛是否抄袭,出版社均不应对此负责。 段平把群众出版社也当作诉讼对象是否合理呢?曾峰律师认为,叶辛在群众 出版社出版的是小说而非剧本,在他与影视公司签订合同的范围之外。另外叶辛 也对记者承认,他与群众出版社的协议当中,明确了一旦出现版权纠纷由作者本 人负责的条款。 引用还是抄袭? 叶辛承认《商贾将军》小说对《急公好义》存在大面积引用,“我以为版权 已经买断了啊,版权解决了我当然可以随便的引用。”对此段平持保留态度,他 认为叶辛即使引用也要标明出处,注明原作者的名字。 假如高原影视公司和段平之间版权买断成为事实,叶辛的“引用”行为合法 吗?曾峰律师的看法是,根据版权法实施条例,版权的买断只涉及财产权,和著 作人人身依托的权利是不能买卖的。因此,即使高原影视和段平版权买断合法, 但出版的小说《商贾将军》中只字未提《急公好义》和段平,叶辛仍然侵犯了段 平的署名权。而现在的状况是,高原影视和段平之间的版权买断并无定论。 为了指正叶辛的抄袭行为,这一段时间,段平都忙于对《急公好义》和《商 贾将军》进行比较,加上在“新语丝”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他已经找到了231 处雷同的地方,总字数已经超过了5万,而《商贾将军》的字数是27万,也就 是说全书有近1 / 5的内容是抄袭的。 那么段平所找出的231处雷同,在认定抄袭上是否起决定作用呢?根据国 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的规定,“对抄袭的认定,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 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关 键要符合以下四个要件,1、行为具有违法性;2、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3、 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 而曾峰律师认为,司法实践中,像这种文学方面的抄袭的官司,是需要专家 鉴定后才能认定,叶辛在侵犯署名权之外是否侵犯财产权,还有待司法程序的履 行。 截至目前,段平已经做好了打官司的准备,而且把索赔金额定在了80万元 人民币。至于在何地提起诉讼,段平对记者三缄其口,他坦言道“对方这么大的 来头,而且高原影视公司也不好惹,我担心行政权力的干预。” 叶辛的说明 11月9日下午两点,记者来到上海作协叶辛的办公室。叶辛似乎对记者的 到来准备充足,还没等记者开口,他已经滔滔不绝地说起来。叶辛说,他是11 月8日下午知道这个消息的。平时不怎么上网的他,从朋友发来的传真中得知了 事情的大概,并第一次对媒体做出以下说明: 2000年昆明电视台准备搞个以浦在廷为题材的电视剧,当年下半年, 云南方面以西南高原影视文化中心的名义来请我。浦在廷这个人,当年我插队时 也听说过,但只有大略的印象,如果要写剧本还没有多少把握,于是我在曲靖宣 传部长的陪同下,当年10月去云南实地探访了一个星期,大致了解了浦的身世, 也对浦氏后代进行了采访。云南方面还提供了一些文史资料,其中就有段平的 《急公好义》。根据我这些年的经验,知道改编电视剧本的过程中,多少会出现 知识产权的问题,我便向云南方面提出版权处理的原则。高原影视文化中心对我 说,他们的版权工作都做好了,我可以直接根据采访体会和他们提供的资料写。 高原影视不止一次表示“没有问题”,当时我曾要求他们对段平进行版权协调工 作。我和高原影视中心签合同时,要求他们写上一条“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 创作,对甲方提供的文字资料可能涉及到的知识产权问题,乙方不承当责任”的 条文,离开云南前我还是觉得写得不太明确,于是就要求他们用钢笔加上了“由 甲方全权负责”这句话。之后我又因出差去过云南几次,再次向高原影视文化公 司提出过版权买断问题,他们说早就解决好了,段平已经答应当他们的策划人。 “我们已经把版权买断,你就不要担心了。”大概过程就是这样。 我觉得这是高原影视公司和段平之间的纠葛,高原影视公司并没有像他们对 我承诺的一样,把版权工作做好。如果段平说的是真话,那么他们之间的版权买 断没有做好,因此段平的文字才会表现得这么激烈。我昨天已经给高原影视公司 打过电话了,质问他们怎么会出现这种事情。高原影视公司说,他们对段平的文 章也不知情,但我要求他们尽快和段平接触。 事实上这种事情一上网,一公开,就很难说清了。今天你来了,我能要求的 就是你把合同中的那条写出来。要不然就像段平写的那样,我太不像话了。■ 叶辛 一九四九年十月出生于上海。一九六九年“上山下乡”赴贵州插队。一九七 七年发表处女作《高高的苗岭》。其代表作有长篇小说《蹉跎岁月》、《家教》、 《孽债》等。现任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 (XYS2004112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