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dyndns.info)◇◇ 网友评“昏教授”肖传国告状(二) 武汉地区的网站被公安要求删除关于肖的不利的帖子. 【按:武汉的几个网站都证实 了这一消息】 (气不平) 有人还不敢相信是法院方给《楚天都市报》递消息,其实这是一定的。要知道, 报纸一般是印刷完毕上市后才会上网,而不会相反。《楚天都市报》早7点多甚 至更早上网,一定是凌晨印刷的,而编辑、排版更在头天夜班甚至白班。所以这 条稿是早就准备好的“预制稿”,擎等着“新闻事实”一发生马上就发稿。就和 阿Q头上的癞疮疤一样明显,肖传国一定早就和法院、报社亲密接触过,不信可 以查他的电话记录。 为什么我用黑色的眼睛寻找光明,看见的总是无边的黑暗?在法律的遮羞布下, 丑恶的交易一再成交;在“新闻”报道的字里行间,私欲的满足使良知沉睡。方 先生又可以看一次戏了,不知他是不是也看得次数太多看得有点厌倦。 不是所有人的良知都在沉睡,不是所有人都敢怒不敢言。肖传国是不是出国太久 对中国的意识还停留在20年前?以这样“拉关系”的精明方式不公正地赢一场受 人关注的官司,只会使自己更加臭名昭著。在这个冬天之后,他还要活很多年, 2005年马上就要过去了,用2005年的一个冬天赌一生的名誉,太傻了,让人悲悯。 (支持方舟子) 方舟子你好,   两天没上网了,今天打开新语丝就看到"中科院院士候选人肖传国状告方舟 子诬陷诽谤 "系列新闻。另外登陆了博客网,看到一大堆驳斥方舟子的帖子。呵呵,看来打 倒方舟子不象是肖院士起诉这一件事那么简单,我感觉是某一学术利益集团准备 拿新语丝开刀。   一群学术腐败分子向中国的法院起诉外国的媒体,要求通过中国式判决树立 他们的“贞节牌坊”,确实是中国的一大特色。   我们网民文化知识有限,看不懂那些“高深”的判决。肖院士如果要维护自 己的名誉,最好在网上光明正大的阐述自己的理由,中国的法院无助于你的“正 名”。   希望新语丝把诉讼过程一一公开,让我们大家开开眼界。   此致 敬礼 (guayfz) 肖传国在武汉的神通不小。 居然能让法院派出两大盖帽专程到北京为这么个案子送传票。并且把开庭时间也 给定下了。如果法院给武汉的报纸递消息(如此迅速)的事属实的话,这个法院 的倾向性就很明显了。 (jxh) 武汉报纸的倾向性更明显。 《楚天都市报》的报道发布时间比版主说的“10月23日早晨7点46分”还早。最 早是2005年10月23日01:35在http: //news.sohu.com/20051023/n227280627.shtml发布的,题目是《候选院士以法 维权 “打假学者”方舟子收到传票》(“打假学者”有引号)。该版本已经删 除,但在http: //text.news.sohu.com/20051023/n227280726.shtml的“相关链 接”上仍可看到以下内容:“候选院士以法维权 ‘打假学者’方舟子收到传票 (10/23 01:35) ” 我在2005-10-22 17:39:53(北京时间2005年10月23日06:20左右)将其转贴到 http://www.xys.org/forum/db/197/117.html “10月23日早晨7点46分”的最后版本见 http://www.cnhubei.com/200510/ca901555.htm,比原版本改了几个标点符号, 并加了“(如图)”。 新浪帖子《中科院院士候选人肖传国状告方舟子诬陷诽谤》第一句“昨日上午” (实为“今天”上午)、中间有“根据记者调查”一句,但从排版等方面看,又 不是记者正式文章。可能是肖与记者拟就后匆匆发出的最初草稿。 (Yush) 肖传国狗急跳墙 急于在院士评选前做个了断,估计在法院已稳操胜券,这样可以为败选留下一块 遮羞布,哈哈 现教育部长是华中磕打前校长、武汉市前市长。如果法院如期开庭、各位“被告” 又到庭的话,这热闹可少不了,有看头啊! (不打) 越是这样越对班主有利。 输赢不在官司上。 上回绝食几十天的老中医不是也打赢官司了。 打赢了官司的老中医照样还是笑料。 (Latino2) 肖的国籍是美国还是中国? 肖教授自己说不能让别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所欲为 他还是民建的成员,如果民建章程有国籍限制,他的民建成员显然就不是正经的 (HunHunSheng) 肖四处发那个帖子有点儿弱智 读者掩不住好奇,顺着“耸人听闻的标题”就找到新语丝来了,这岂不是自己 “诽谤”自己? 文中有“昏教授”以前说过的话,网上是找不到的。 (Yush) 看来肖是蓄谋已久了,估计法院的人早就已经被摆平了。 (eng) 同济医学院倒挺平静的 有人在白云黄鹤同济区转了这个帖子,只有寥寥3条不温不火的回贴。 上了头十条的倒有“10月27日晚7点20,素有"两栖院士"美誉之称的何祚庥院士, 将做客华中科技大学"科学精神与实践"系列讲座,在我校研究生学术活动中心 (名人园对面)与莘莘学子展开倾心交流,一起感受一段科学精神的旅程。” (不打) 肖的名誉最多就值一块钱 要赢诽谤官司并得到赔偿 1) 必须能证明诽谤者在反复提醒下故意歪曲事实; 2) 必须能证明由此确实造成你的名誉伤害; 3) 你能给出证据证明因名誉伤害造成的损失具体金额; 肖的名誉最多就值一块钱, 除非他能请国际会计公司替他算, 他没有评上院士一 辈子损失多少钱. 但在些损失并不是他的生来具有的财产. (insight) 不要把中国的法院想得太好了! 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方前几天那篇网文中所列的 几个名誉损失争胜诉的例子, 特别是案子又在江汉区的法院审, 所谓强龙压不过 地头蛇, 肖的胜算还是不小的, 中国的法院(特别的小地方的法院)就专门保护象 肖这种骗子. (注笔名册) 说几句不中听的话 同胞之间,要相互扶持,而不要总以揭老底为荣! 不要怕同胞混得比你更好,要以他们能取得成功而感到骄傲! 要向忧太人学习,看他们是如何相互帮助的 要是真有本事,就和老外比去,其实他们搞学术能力并不比你们强 当然,能力也不仅仅限于做学问本身,他们能取得诺贝尔奖, 他们的成果都是他们个人做出来的吗?也许少不了许多中国学生的血汗... 中国人之间如此相互攻击,专打出头鸟,恐怕会愈打离诺贝尔奖愈远....干吗一个 个都像打假队队长似的? 都是什么心态... (和平岛) 嗯,照你的说法,俺看中国的法院和其他执法机关都散了算了。 去中国法院的基本上都是中国人告中国人吧。 把拉宾打死的是一色列人吧?人的本性是相同的,不要扯什么油太人啥啥啥的。 你生活在人家那个圈子里了吗?没生活在那圈子里,当然就不知道那里的明争暗 斗嘛。斗争的方式表面上或许不同,但本质是一样的。 (noboru) 揭露国人中少数的沽名钓誉之徒,正是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其功德无量也! 揭露国人中少数的沽名钓誉之徒,正是维护大多数勤恳踏实工作的同胞的利益, 其功德无量也! (热风) 诺贝尔奖愈打愈远?难道弄虚作假会使诺贝尔奖愈来愈近?无聊.... (xysReader) 一朋友九六年来美国时告诉我 说现在中国假的东西太多,以致有人说现在除了亲妈是真的,其他都有可能是假 的。现在快十年过去了,可能假的东西更“与时具进”了。学术上作假只是大环 境中的一个部分而已。 (vs) 这一闹,院士是没戏了,很可能是永久的。 即便是在“特定”的条件下打赢了官司,人们的心里也都有一本帐,与“司法” 的见解可以无关。 想一想这是为了当院士引出的案子,最后当不成院士也是个“闹剧”,无所谓 “理智”如何。 知道诉之以法,也是个进步,比找黑社会要强。只是民事诉讼要求诉讼方提供证 据,这个“证据”能否有力,就要看肖大夫与他的律师的“本领”了。对报纸来 说,这是个好的“报料”,不论司法的结果如何,都是赢家。 争“隐私权”胜算高些。因为不愿意让人们知道的事儿给“暴”了。而要争“名 誉权”就难些了。有些“化妆”是属于“隐私”的东西,私下说说也就是了。可 是要用“化妆”后的面目去“选美”,又不要人家讲三讲四,那就太不合适了。 人格的分裂,人人都有;不过是程度上的差罢了。这位肖大夫也很成问题。按姓 名算命,肖者“箫”也,“吹”是命中注定了的。 (mirror) 法院也是一群蠢猪。 明明是一篇文章,转载时被搜狐改了题目,却告两起官司。法院也不查查,就立 了两个案子,为了多赚那点诉讼费,弄得贻笑大方。 (VIP) (XYS20051025)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dyndns.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