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按:这是针对王砺《清华大学杨昌喜教授窃取别人成果违背科学伦理道德》 (XYS20050322)的声明)   杨昌喜的严正声明   我于2001年3月在清华大学开始工作有据可查,不存在伪造履历的问题。期 间于2001年4月至2001年8月在姚晓天(Steve Yao)的公司(General Photonics) 工作了四个月,这也是事实。我在清华大学工作之前曾在美国阿肯色大学和贝尔 实验室工作,主要从事光纤通信和偏振模色散效应研究。   我在姚晓天(General Photonics)的公司工作期间,尽管参与了一些群时 延(DGD)样品的测试工作,有关技术细节我并不知道,姚晓天(Steve X Yao)本人 让我知道了多少他的技术秘密,姚晓天(Steve X Yao)应该非常清楚。当时与我 同在姚晓天公司工作的主管DGD开发的高级工程师Chao Yeh博士(在Yao的公司工 作了多年)又知道多少姚晓天公司的技术秘密,姚晓天本人也应该非常清楚。我 所研发的器件根本就不是姚晓天的“DGD单元”,而是偏振模色散(PMD)补偿器, PMD与DGD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我的论文(“Compact first-order polarization mode dispersion compensator based onbirefringent crystals”, Chin Phys Lett, 21, 326-328 (2004))所涉及的结构和思想与姚晓天的论文(“Fast digitally variable differential group delay module using polarization switching”, OFC2002, Postdeadline paper FA5-1; “Programmable group-delay module using binary polarization switching”, J Lightwave Technology, 31 16761684 (2003))中的结构和思想是不同的,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 GP公司的文章所采用的结构是一种通用的Lyot滤波器结构,Lyot于1929 年提出了该结构,广泛应用于天文、光学滤波、相干光消偏和光纤通信系统的偏 振模色散补偿等领域。   2. 我的结构与GP的结构不同,主要体现如下两点:①双折射晶体排列方式 不同,GP结构中的晶体排列方式是双折射晶体的厚度依次以2倍的关系递增,而 我的结构中的晶体厚度是按2倍关系递减;(在进行偏振模色散补偿方面这两种 结构的瞬态响应有很大区别);②控制光的偏振方式不同,GP采用的是“磁光开 关”,而我利用的是自己研制的“磁光偏振控制器”。我的结构如图3所示(详 见附件1)。因此,根本就不存在我抄袭GP结构一说。   3. 由于我的结构与GP的结构不同,我的器件与GP的器件具有如下两点根本 不同的性质:①瞬态性能不同。②我使用自己研制的“磁光偏振控制器” 和GP 使用的“磁光开关”有根本的区别:GP使用的“磁光开关”只能旋转光的偏振态, 不能任意控制光的偏振态,因此,GP报道的结构只能作为一个可变的DGD单元。 而我研制的“磁光偏振控制器”可以任意控制光的偏振态,即可以把任意的输入 光的偏振态转换成任意的输出偏振态。因此我的结构即可以作为一阶偏振模色散 补偿器,又可以作为高阶偏振模色散矢量补偿器。   4. 值得提出来的是:DGD和PMD是两个不同的概念,DGD是标量,而PMD是矢 量。正因为我的器件的构造与GP的构造不同,因此,我的论文和GP论文所要解决 的问题有所不同,GP文章报道的是“可变DGD单元”,而我的文章报道的是“一 阶偏振模色散补偿器”(即PMD)。   总之,由于我的器件采用的是自制的“磁光偏振控制器”,GP采用的是“磁 光开关”,因此,我的论文与GP 论文要解决的问题有所不同,我的论文研究的 是“一阶偏振模色散补偿器”,而GP论文研究的是“可变DGD模块”。我的论文 不存在抄袭GP的论文。   我认为我所研制的器件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实用性,便于2003年7月将该结 构申请了中国发明专利保护。在我的专利公开期,姚晓天(Steve Yao)看到了 我申请的专利内容,姚晓天和他的夫人Fang提出,要我把专利申请人“清华大学” 改为“General Photonics公司”。事实上,自我2001年8月23日离开General Photonics公司到我发表文章和申请专利已有两年多的时间,在这期间姚晓天 (Steve Yao)等人也多次公开报道了他们关于可编程群时延器的研究结果。由 于我的专利结构不同于General Photonics 公司可编程群时延器的结构,同时这 个专利也是我在清华大学任职期间的职务发明,我认为该专利应归属于清华大学, 所以就没有同意把我的专利申请人“清华大学”改为“General Photonics 公 司”,于是General Photonics 的姚晓天(Steve Yao)就向多方写信。    杨昌喜    2005年3月24日   附件1:给《中国物理快报》的回应中文版(CPL vs OFC);   附件2:给《中国物理快报》的回应英文版(CPL vs OFC);   附件2:给《中国物理快报》的回应英文版(CPL vs JLT); (方舟子按:附件为pdf格式,篇幅过大,不附。感兴趣者可向我索取) (XYS2005032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