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我旗帜鲜明地反对笑蜀一文   ——我看笑蜀《我为什么旗帜鲜明地反对方舟子》   作者:秋白独秀   前言   伏尔泰说: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文笔论战, 说的是个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都自以为有理。   笔上说事,对事不对人。我不反对笑蜀这个人,但是我旗帜鲜明地反对笑蜀 《我为什么旗帜鲜明地反对方舟子》一文。   一、笑蜀还原了什么真相?   高中历史入门课:历史事实是可以说假话的。为论点找材料不是历史,小心, 一切还有另一面,要有一颗提防“真实的谎言”的心。   笑蜀的还原的第一波真相是:严晋文章提出的不过是“四点质疑”而不是 “事实”,“更何况四点质疑本身能否站住脚,也是大成问题的”。新语丝次日 公布的陈愚文章“以其亲见亲历证明‘严晋’和新华社某‘资深’记者如何把维 权英雄丑化成惟利是图的小人”,同时新语丝公布的于建嵘回函一一回应了“四 点质疑”,于是 “事态至此应该说比较清楚了”。笑蜀评判:“如果新语丝有 着起码的理性,这时就应该察觉自己的轻率,及时向于建嵘致歉。那么风波也就 不难平息了。”   可是,事态清楚了吗?没有!   面对严晋的“四点质疑”(笑蜀不愿意承认是事实),陈愚的亲见亲历是证 明关于维权人士这一点的,证明其中一人是维权英雄。严晋说:“某某,复员后 在供销社工作,对抗政府主要是因为超生四孩被开除回原籍”,陈愚说:“1980 年“某某”退伍回乡,后分配到h县渣江供销社工作,1993年因为违反国家计划 生育政策而被开除工籍。”并进而说明“某某”在维权上如何了不起。陈愚恰恰 证明了严晋没有捏造事实!   严晋文章质疑的是维权者的身份不是他们的行动内容。陈愚应该论证的是:   某甲,没有“长期霸占本组的鱼塘承包款至今一文未交”;   某乙,没有“被军事法庭判刑10年释放后回老家的,有家有室却一直霸占一 个农民的妻子”;   某丙,没有“复员后在供销社工作,对抗政府主要是因为超生四孩被开除回 原籍”;   某丁,没有“在作小学教师时因强奸幼女被判刑,长期流动在外因年老无法 生存而回原籍,由于户口是属于另一地区的城镇居民,要求享受“五保户”待遇 被村委会拒绝而与镇政府对抗,后被镇敬老院收留后就立即成为了宣传政府的使 者”。   可是,陈愚没做出任何的反驳,只是说他们如何了不起,如何维权。   事物往往是多面的,大概严晋说了其中的一面,而陈愚说了另一面,同时承 认了严晋说的其中一面。   为什么笑蜀只看到一面呢?   面对严晋的“四点质疑”,于建嵘也“以平和的语气”(笑蜀语)致函新语 丝,对“严晋”的四点质疑逐一回应:  1.中国社科院颁发的工作证在其职务 一栏上标明为“研究员”;  2.怀疑“新华社的资深记者”或其他人把维权农 民说成是地痞流氓的真实性和道德操守; 3.说明两项调查专题研究中的一项, 为对中央某媒体的电脑储存的电话和音讯资料进行的模型分析,耗时不多,另一 项则保存有分类处理的记录; 4.哈佛大学的演讲为中文演讲。(笑蜀总结)   笑蜀马上得出结论:事态至此应该说比较清楚了!也不动脑筋想一想:严晋 说得不是“事实”而只是站不住脚的“质疑”,那么于建嵘说得可能也不是“事 实”而只是“诡辩”。严晋大大可疑,而于建嵘不可质疑,这样的屁股不是歪的 吗?   我看到的是:   1.大家知道什么是“工作证”,用它而不是用“职称证书”证明“职称”, 所有教书人都知道这是个笑话。于教授不能拿出职称证证明他的“研究员”职称, 社科院至今也没有修改网页,也没有为他们的专家辟谣,只有自称中立的《南方 周末》介绍于教授为“研究员”。     2.严晋的文章没有称维权农民是“地痞流氓”,这个词出自于建嵘的致函, 而不见于严晋的文章。于教授没有为这些维权农民的个人历史做出任何的辩解, 这是一个真正关心农民的人吗?因为这是很容易辩驳的,严晋说的不是空话套话, 而是很具体的指证,于教授应该做出具体的反驳。于教授是不屑于为这些维权农 民写上几字证明的,他只关心严晋泼在自己身上的脏水!     3.“关于对土地问题调查统计需要多少时间问题”我觉得于建嵘的解释站得 住脚。可是看了文章(http: //money.business.sohu.com/20041217/n223529043.shtml),我觉得是第一作 者应该是中央某媒体,大量依赖中央某媒体资料分析而不是更多地依赖实地考察, 这样的研究可以交给高中的研究性学习小组来做;至于“我们课题组对2万多封 上访信进行分类处理是有记录的,现在分类处理的情况还在资料室里。相关调查 表也封存在案。”也是一个“巧妙”的回答,可惜得不到社科院的说明(关键是 社科院要站出来说话作证,包括职称,不知为何,南周从来没去社科院调查)。 (严晋的这一点质疑是错误的,因为“课题组分析了自2003年8月以来中央某媒 体近2万封观众来信”在《土地问题已成农民维权抗争焦点》中已经说明了,而 其中的4300封是“已分类处理”。)     4.于建嵘自豪的说:“我在国内外进行的所有演讲都是用中文表达的,而且 讲的是湖南土话。由于有中英文的投影,来听的数十人都是研究中国问题的专家 和学生,其中有许多普通话讲得比我还好,所以根本就不需要翻译。”哈佛大学 的演讲为湖南土话(我是湖南人,湖南很多县甚至乡与乡之间的话都差别很大, 不知何来通用的湖南土话)演讲,连塑料普通话不用,大家都听得懂?只怕衡阳 人才听得懂吧(还得看是衡阳那一块的)?骗骗外国人差不多。   于建嵘只是在“统计时间”上作了较为可信的回答,其他,可疑的太多。   笑蜀愿意信尽管信好了!可你说什么严晋的“文章是篇不折不扣的谤文,是 以法官的身份对于建嵘进行道德审判”,说什么“作为受害者的于建嵘”,并进 而说什么 “如果新语丝有着起码的理性,这时就应该察觉自己的轻率,及时向 于建嵘致歉”这样的话来。可见是谁以为自己是“法官的身份”。   我认为如果新语丝向于建嵘致歉反而是不理性的,是轻率的。当然,新语丝 不是浅薄如此!   笑蜀的还原的第二波真相是:方舟子的按语没有对严晋一文做任何澄清(这 下对别人及时公开于建嵘回函和发表反驳文章不满足,还进一步要求别人当法官, 自扇耳光),而是抓住于建嵘的所谓职称问题继续做文章(别人只是拿出官方信 息现场打假。至今还未看到任何有效证明,如社科院的更正或声明,如职称证书 单位文件之类,证明方舟子错了),而且,后来竟然让“也谈三农”继续质疑。 (笑蜀法官再次宣判:新语丝的倾向性已是不言而喻。)三天之后,“新语丝发 表了于建嵘给方舟子的私人信件:《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在这封私人信件中, 于建嵘出人意料地对方舟子破口大骂。”[笑蜀法官这下就不宣判了,而是注释 ——(于建嵘)并声称:“如果你认为我的这些话伤害了你,你可以到我户籍所 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我,我十分盼望用你的起诉来炒作自己。”]   “以一个知名学者的身份而如此叫骂,人们不能不大跌眼镜。一场以方舟子 和于建嵘的恩怨非非为主题的巨大争议随即席卷中文互联网。”真相还原到此结 束。   看大大的标题——还原真相:于建嵘、方舟子到底争什么?   各位看官,第二波刚刚开始,于建嵘、方舟子的对决刚上场,笑蜀法官宣判: 席卷中文互联网……(一切就被淹没了)   笑蜀法官没有告诉我们的是:于建嵘不过是受“朋友”之累(笑蜀也是于建 嵘的朋友,不知是否知道那美国的朋友是谁),最后不得不道歉,又如何的心不 甘情不愿。这才是两人争得过程。   给笑蜀修改标题:于建嵘、方舟子之争,如何而起?副标题:我宣判……   附:很多愤青站在于建嵘一边,是以为他敢为农民说话,与政府叫板。拜读 于建嵘大作《土地问题已成农民维权抗争焦点》之后,我只有苦笑!第一,他确 实指出了地方政府的问题。第二,他还指出了什么?   请看原文:“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知识精英的介入,有许多事件就会离 开土地争议本身而成为政治事件。河北省唐山市2万多名移民因土地补偿款而联 名罢免市委书记全国人大代表资格一案、秦皇岛市1万多名移民也因同样的理由 罢免市领导人的动议案、福建省宁德市移民以耕地被占罢免市委书记省人大资格 一案、福建省福州市失地农民要求罢免市长全国人大代表资格一案,都是在北京 某民办机构策划下而发生的。”(于建嵘竟然不说这是农民依法维权,而说这是 要特别注意的政治事件!大家联系番禺想一想。)(小考试:于建嵘所说的“农 民有组织的抗争”是什么意思?)   再看最后结论:“特别是随着地方政府公然对失地农民进行暴力镇压,以及 知识精英出于各种目的的介入,使这一问题具有了相当大的政治爆炸性,有可能 诱发较大的社会冲突。”(从这句话的语气看,可以做何新的学生了,只是不知 道其学识是否差得太远。)(各打五十大板,提醒注意知识精英的“各种目的”, 突出“相当大的”政治爆炸。)   二、警惕自己心中的法西斯   李敖说:自由主义只是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反求诸己的部分,一部分是反求诸 宪法的部分。   笑蜀开头开得好,“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在今天已经被公认为科学的一个基 本原则。”可一到于建嵘事件就忘记了。   笑蜀首先要求新语丝负责“具体举证的全部义务”,因为严晋网友没有署实 名。又看到了实名制,不知“笑蜀”是不是实名?或者说他也是根本不打算文责 自负,而要求所有发表“笑蜀”文章的报刊论坛负责“具体举证的全部义务”? (严晋的质疑多注明了出处,只是新华社的W先生大名没有公布,而笑蜀的文章 则几乎是不注明出处的。)   接着笑蜀法官(一触及于建嵘他就忍不住做法官)遗憾于建嵘没有付诸公堂 (从四川的海灯法师案到吴思的陈永贵案再到天津的沈履伟案,大概大大加强了 笑蜀的司法信心)。于是只好自己宣判:“没错,棍子统治、恐怖统治已经构成 方舟子所谓‘科学打假’的本质。”不知这又是如何“小心求证”出来的。   既然已经将方舟子定位“棍子统治、恐怖统治”,判定为“极权”,那么笑 蜀就可以进行伟大的“反恐战争”了。为了突出自己的正确领导地位,那些不站 在他一边的文化人先宣判为“很多人甚至包括知识界人士表现出了惊人的幼稚和 狂热”,那些反对笑蜀文章的一概属于“漫骂围攻”,“漫骂围攻”的要么是 “方舟子的跟班”,要么就是“平时明哲保身,漠视自己的公民责任,对身边的 腐败过于优容”的“不敢对这些网友的公民素质抱以乐观”的“普通网友”。这 样,自己就成了 “伟光正”,下意识的“有如身披黑斗篷的罗宾汉或者说蝙蝠 侠。……成了真理的化身,神圣不可侵犯。”   笑蜀的振臂高呼就顺理成章了:打倒麦卡锡,打倒法西斯!同时他还善意地 提醒大家:“尤其要警惕自己,警惕自己心中的道德美感和精神快感。否则,为 极权暴政添砖加瓦而不自知,还满以为自己很崇高、很圣洁,这种搞笑场景就免 不了要屡屡重演。”说的多好呀,只是这个“自己”不包括“他自己”。李敖有 时说话竟然也太文雅,什么“反求诸己”?老百姓就一句大实话:撒泡尿照照自 己!   反求诸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的自由。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 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这宪法是矛和盾,伤该伤之人,保该保之人,它适用所有中国公民。   三、方舟子的出路和学术批评的出路   谚语:条条大路通罗马。   笑蜀好为人师,要给方舟子指明出路,还要给学术批评指明出路。我喜欢瞎 唠叨,觉得笑蜀是乱指路路。   新语丝本是一个平台,这个平台存在多年,公信力摆在那里,也用不着“笑 蜀”指导“重建”。我也没有看到多少“大胆假设”,不过是“小心求证”的颇 多而已,还因为方版主不喜欢象南周编辑那样进行“编辑”,所以有不少性情中 人在“求证”中用的一些性情用语(当然也包括于建嵘)也照登不误。至于谁 “终将被历史所抛弃”,那得由历史说话,你我他说的都不算。在笑蜀还在为于 建嵘打抱不平的时候,新语丝再继续走着自己的路:清华的刘辉、武大的周叶中 等等一个又一个中招。   至于笑蜀提出的“学术批评的出路”还真没有让我笑掉大牙(那些喜欢说让 人笑掉大牙的小心:别人可能要你负责“具体举证的全部义务”,证明谁的大牙 是被笑掉的)。笑蜀要方舟子“借助社会组织”(不知笑蜀认为做哪个的奴才最 好?),要方舟子“把相关纠葛提交与纠葛各方无利益关联的、独立的学术委员 会来讨论,来评断”(美国有,中国有吗?中国理你吗?新语丝是不是“副部级 以上”?方舟子在美国发函,别人都回函的,可是社科院连个职称证明都懒得 开),还得“暂时得不出结论也不要紧,那就再讨论,需要讨论多久就讨论多久” (笑蜀深得中国“研究研究”之真髓),要方舟子“不再扮演科学上帝的角色, 不再裁决一切”(笑蜀扮演法官就行了,别拉上别人扮演科学上帝),要方舟子 “仅仅是学术批评的联络人、协调者”(感情是笑蜀发现了南方现在跑腿的好处 了。让方舟子做协调者,那还是“打假”吗?)   唉,既然现在新语丝在笑蜀眼里不过是“打打杀杀神神鬼鬼的奇幻世界”, 你还对他抱什么希望呢?简直是对“牛人”弹琴!(画蛇添足一下:这是个双 解。)   笑蜀的“刘文彩”给人留下印象,他关于任老的回忆文章也很好,但是在方 于之争中,他的表现在我个人看来实在是大失水准,尤其是越走越远。我不会旗 帜鲜明地反对笑蜀,但我旗帜鲜明地反对笑蜀的这一文章,也反对上一篇,再上 一篇也颇为反对。这旗帜一鲜明,反而感觉仿佛是在玩站队游戏。一旦有人旗帜 鲜明了,嘿嘿,另一方也就被划为另类而旗帜鲜明了——仿佛找到了一点历史的 感觉。   这个周末就这么过了一天。谢谢笑蜀,通过回望,增加了我对于建嵘的认识, 增加了我对“叶公好龙”的认识。 (XYS20051205)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