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dyndns.info)◇◇ 答于建嵘致歉信 ·方舟子· 四天前收到于建嵘《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时,让我吃了一惊。现在收到于 建嵘的致歉信,却让我感到哭笑不得了。他为了解释为何接连两封写给“杂种方 舟子”的信能以他的名义、从他的电子信箱寄出,讲了这么个离奇的、“授权朋 友写信”的故事。只是这个故事漏洞太多,难以自圆其说,这还不如干脆怪到有 黑客盗用其电子信箱更令人信服: 一、于建嵘声称他暂住“朋友家没有有线上网设备,而我的电脑(三星Q10) 又不能无线上网,哈佛费正清中心刚搬新馆分给我的办公室前天才定且没有电脑, 所以,这些天我只能用朋友的电脑上网收发邮件,有时就直接委托他回复邮件。” 但是查于建嵘(或其“朋友”)发给我的信的IP地址,都属于麻省剑桥Comcast 有线电视通讯公司的网络,也就是说,这些信都是通过有线电视公司提供的宽带 网络发出的,并非无线上网。(美国许多家庭自己都设置无线内部网络,但是都 通过有线宽带网络与互联网连接,也可以直接有线上网。这和中国直接与卫星连 接的无线上网不是一回事。) 二、于建嵘的“朋友”与于建嵘的关系可真是非同小可,不仅替他收、发邮 件,获得全权授权给我写谩骂信,公布于建嵘的住址,邀请我去告于建嵘,而且 还有于建嵘的身份证和工作证在手,替他扫描了发给我。他可以不经于建嵘的确 认(比如在电话里向于建嵘把信的内容念一遍),就发出《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 而且在该信引起反弹后,又不向于建嵘汇报,瞒着于建嵘再次发出《再致杂种方 舟子的信》(按于建嵘的说法,他只授权写一封信),再次邀请我去告于建嵘。 因为15日《新语丝》月刊出刊没有更新新到资料,《再致杂种方舟子的信》没有 即时在新语丝网站登出,他又迫不及待地贴到“世纪中国”网站上,而且临时注 册了多个新网名不停地为于建嵘辩护和谩骂我。如此深受信赖、忠实得几乎与于 建嵘合成一体的“朋友”却偏偏不向于建嵘透露信的内容和反映,以致于建嵘还 要在时隔多日后从别人那里得到这些消息(“今有友人告知,网上流传我侮辱你 是‘杂种’的信。”这个“友人”显然不是替他写信的那个人,否则不会用“网 上流传”这种旁观者的说法)。这是多么奇怪的“朋友”关系。 三、从于建嵘电子邮箱寄给我的《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再致杂种方舟 子的信》和《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抗争》都是用WORD程序写成,以附件的方式寄 来。查文件的属性可知,三个文件都是用同一个属于“于建嵘”的电脑程序写成, 文件创建者为“于建嵘”,单位为“CASS”(中国社科院的缩写)。也就是说, 如果这两封信不是于建嵘本人写的话,那么只能是:于建嵘的“朋友”为了让我 确信两封信的作者都是于建嵘,不敢用自己的电脑写信,而是先用于建嵘电脑里 的WORD程序写了两封给“杂种方舟子”的信,然后再转到自己的电脑上网发出, 可真够费心的。 四、这两封信既然是用于建嵘的电脑写成的,就存在于建嵘的电脑里,怎么 于建嵘还需要“上网查阅”才能看到?就算于建嵘不知道他的电脑里有这两封信, 那么在他再次借用“朋友”的电脑上网给我寄出致歉信时,也该知道了(发致歉 信的和寄谩骂信的为同一IP地址,也即于建嵘的“朋友”的电脑,并非于建嵘从 别处上网)。所以,我想,让于建嵘“看后惊异”的当不是这两封信,而是这几 天由这两封信引起的反应使他的头脑有所清醒,明白了他此后将难以再以“学者” 的面目出现,其性质恶劣到让原先对于建嵘还颇有好感的人难以置信他会写这样 的信,怀疑是否是伪造,于是于建嵘就来了个顺水推舟,怪给了“朋友”。这当 然不是什么新鲜的借口。比如最近我发现黄磊剽窃我的文章,他就解释说是他的 “小妹”替他写文章时,不懂规矩引起的。 《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再致杂种方舟子的信》让我们见识了一位流氓, 而这封《致歉信》却让我们见识了一位敢做不敢当的懦夫。不管怎样,于建嵘现 在是后悔自己或授权其“朋友”写了那样的信了,这倒是要让这几天来就跟服用 了兴奋剂一样上窜下跳不停地为于建嵘的谩骂喝彩的杨“良心”杨支柱之流失望 的吧。 至于于建嵘要跟我谈法律问题,我没有兴趣,因为那是个非常简单的问题, 做过律师的于建嵘不该不知道。另外,今日我才知道,原来《写给杂种方舟子的 信》、《再致杂种方舟子的信》中留的于建嵘北京地址,是他在社科院博士后公 寓居住时的旧地址,我如果真按那个地址去打官司,可就上了个当。 附: 于建嵘致歉信 方舟子: 今有友人告知,网上流传我侮辱你是“杂种”的信。我即上网查阅,看后惊异。 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因我10月2日才从中国国内来到洛杉矶,8日才到波士顿, 而原来租住的房子在6月回国后退掉了,只得暂时借住一位在波士顿打工的朋友 家。朋友家没有有线上网设备,而我的电脑(三星Q10)又不能无线上网,哈佛 费正清中心刚搬新馆分给我的办公室前天才定且没有电脑,所以,这些天我只能 用朋友的电脑上网收发邮件,有时就直接委托他回复邮件。我在10月14日曾委托 他用我的邮箱给你发了一部新书文稿,就去参加有关学术活动去了。走时他说想 帮我恶心一下方舟子,我就授权他写信一封给你,表明我非主流学人,希望通过 法律方式解决我与“严晋”及新语丝之间争论。不想这些信言辞如此激烈,并无 故地伤害了你的母亲。在此,我向你表示歉意,并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我仍然认为,新语丝网站发表的“严晋”一文用道听途说对我进行诽谤, 是需要有一个公正的了断的。虽然你会强调要为举报人保密,但你认为这样对我 公平吗?因为他的信公开发表后,无论我如何辩解都无法抵消对我的实际伤害; 就是今后证明我是清白的,因他处于隐身状况而对他也不构成任何影响。网络作 为一种媒体,也应遵守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而且,对于什么人应承担什 么责任的问题,也需要一个公正的法定机构来裁决。以上是我的意见,希望得到 你的答复。此 于建嵘亲笔 2005年10月17日 (XYS20051018)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dyndns.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