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南方周末》岂止是堕落而已——答其编辑杨瑞春、记者李海鹏 ·方舟子· 说《南方周末》堕落,并不是什么新观点,近一、两年来一直有人在网上这 么说。也一直有人为这种堕落找借口,说是受上面打压的缘故,要大家体谅。这 一份报纸的日子曾经过得很艰难,所以即使出现了一些令人摇头的报道,也让人 不忍心去批评。现在《南方周末》显然成功地完成了堕落过程,再出现恶劣的报 道就未必和上面的打压有什么关系,而是其编辑、记者自觉自愿的。比如这一次 有关于建嵘谩骂我的报道,其偏颇就完全是由于其编辑、记者素质太差导致的, 不仅仅是新闻素质差,更是由于道德素质差,不仅仅是新闻道德差,更是做人的 道德差,从《南方周末》新闻总监杨瑞春《致方舟子的信》和李海鹏《负责报道 “方于之争”的南方周末记者回应方舟子》即可印证这一点,让人知道现在的 《南方周末》不仅是堕落,简直就是无耻。 我这次对《南方周末》的指责,主要有两点,一是言而无信,违背在报道中 涉及我的部分和对我的访谈记录定稿之后在发表之前必须经我过目和确认的约定; 二是没有客观、中立立场,把于建嵘骂我的事件定性为“两败俱伤”,还组织了 我的论敌写的三篇文章乘机攻击我和学术打假。 杨瑞春对我们之间的约定并不否认,承认“您接受采访时提出过这样的要求, 而我们也已经答应”,而李海鹏则矢口否认:“方舟子自称有‘确认’权,那是 他自己一厢情愿。”事实上,在采访前关于在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和对我的访谈 记录定稿之后在发表之前必须经我过目和确认,是我对所有想要当面采访我的报 刊记者的一贯要求,我也一再公开声明我的这个要求,而且认为这是被采访者天 经地义的权利(据我所知,这也是西方主流媒体都尊重的权利),不答应这个要 求的记者,我根本不可能浪费时间接受其采访,对于答应了又不守信用的报刊 (例如《南方人物周刊》、《外滩画报》)我都加以谴责。在差不多同时,与 《南方周末》同属一个报业集团的《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姜英爽也想要采访我, 我当即提出了这个要求,她回答说她早就知道我的这个要求,并且保证会做到, 而且也的确做到了。所以我虽然以前也对《南方都市报》有过批评,但对他们这 一次的守信用要表扬一下。而李海鹏为了替《南方周末》的不守信用遮羞,居然 无耻到去否认有过这个约定,在众多曾经采访过我的记者面前公然撒谎,就不怕 从此在记者圈中被视为骗子? 杨瑞春比李海鹏诚实一些,承认有过这个这个约定,对为何没能遵守这个约 定,她的解释归纳起来有这么几条: 一、于建嵘没有提出类似的要求。——于建嵘愿意相信将他评为“2004年度 致敬人物”的《南方周末》不会记错或歪曲他的话,那是他的事,和我无关。 二、编辑有删节的权利。——但是被采访者也有要求删节后再经其审核以免 断章取义的权利。在这两种权利发生冲突时,应以双方事先的约定为准。《南方 周末》既然事先答应了我在发表之前看定稿的要求,就不能在事后又以编辑的删 节权做开脱。如果《南方周末》要坚持这个权利,或者干脆像李海鹏那样否认被 采访者的“确认权”,那就不应该事先答应我的要求,我也就不会接受其采访。 我并不稀罕《南方周末》的采访,事实上,我一开始拒绝了李海鹏当面采访我的 要求,叫他有问题发电子邮件给我,而李海鹏死皮赖脸地纠缠我,非要我在第二 天离开北京去杭州之前愣是从排得满满的安排中腾出午餐时间接受其采访(让我 差一点赶不上下午的飞机),信誓旦旦以《南方周末》的声誉保证绝对不会像 《南方人物周刊》那么不地道,我考虑到我和旧《南方周末》的渊源,就给了他 一次机会。他现在又翻脸不认人,根本否定被采访者的权利,这等于承认了当初 答应我的要求,乃是为了骗取我的信任接受其采访。这是什么行径?这是骗子的 行径! 三、在出报之前的几个小时由于版面调整被迫删节,来不及再让我确认。— —给我发个电子邮件,打个电话让我去上网收邮件确认,几个小时的时间绰绰有 余了。就算来不及,也应该在出报之前和我说明一下取得我的谅解。 四、虽然删节,但是并没有歪曲我的原意。杨瑞春说:“我做删节的原则, 一是不违背被访者本意,一是重要性原则。比如说您谈了很多‘伪环保’问题, 也许对您意义重大,但是对我们关心的主题关系并不是很大,所以我也多少做了 取舍。”“幸而您同时把您的全本和我们刊发的版本一同放在了网站上,我想大 家确实可以比较一下,删掉的部分是否歪曲了您的原意。或者您也可以直接指出 来供我们探讨研究。”李海鹏也说:“方舟子自己表示,他的访谈遭到了扭曲— —‘对话被删得七零八落,不能再准确表达我的原意。’可是我横看竖看,看不 出来怎么个不准确。” 在被删掉的问答中,有的恰恰是与报道和评论的主题关系重大,非常重要的, 例如我对“举报文章发表在这里,应该文责自负,还是作者与网站共同负责?” 和“靠个人打假,对中国的学术空气的净化效果有限。那么中国的学术监督该如 何开展?”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正是这个风波的重点,如果登出来,就驳斥了笑 蜀等人对个人学术打假的指责。为什么如此重要的问答要删掉? 在保留下来的问答中,编辑也做了删改,有的违背了原意。例如:   记者:作为以学术打假为主要内容的知名网站,新语丝审核、遴选举报投稿 的标准是什么?   方舟子:我并不在意来稿的用词是不是激烈,只看它有没有依据。如果文章 中举出事实,我会核实这个事实是否存在,如果文中有推论,我会进行逻辑判断。 至少要看起来有道理有依据,我才会发表。【对不涉及新的事实的评论性文章, 发表的标准会低一些,但】最低标准是不选用新冒出的ID发表的评论文章和跟贴, 发言要有可信赖的来源。 在这个回答中,我实际上提到了两个发表标准,一个是发表举报文章的标准, 一个是发表评论文章的标准,后者低于前者。但是编辑删掉了“对不涉及新的事 实的评论性文章,发表的标准会低一些,”这一句,把两个标准变成一个,让读 者误以为我发表举报文章的标准很低,难道这不是违背了原意? 又如:   记者:有时候你很难让人理解,比如说在新语丝网站上开列论坛黑名单,声 称来自“关天茶社”等论坛的转贴一律删除。这好像是“一篙打翻一船人”,这 样的事情多了,很多人就会认为你很武断。   方舟子:【这个黑名单的出现是在1999年的时候,当时有一些人把这些论坛 的政治、宗教方面的帖子转到新语丝的论坛上来,作为一个不欢迎此类转贴的论 坛,新语丝当然要删贴,结果删不胜删,删掉了还有人抗议,因此我就贴了这个 公告。作为论坛的管理者,我想我有这个权力。这个公告现在还在,算是历史的 记录,也就没有必要改了。】其实大家何必要管我是什么样的人呢?在网上有很 多人攻击我的性格为人,说我没人情味,没人性,其实不管他们说得对不对,这 些东西都不重要。关键是,我做事有没有依据,有没有道理。 编辑删掉了我对为何开列论坛黑名单的说明,让读者的感觉是我默认了那么 做的确“很武断”,没有道理,只能请大家不要管我是什么样的人。这难道不是 违背了原意? 再如:   记者:敌人遍天下的感觉怎么样?   方舟子:我觉得无所谓了。树敌与我的性格有关,我不怕得罪人,打假本来 就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有些假的东西,我看到了,不说出来难受。“一家哭何 如一路哭?”这是范仲淹处罚贪官时说的话,那个贪官的家人很可怜,可是范还 是坚持处罚。我的想法与此近似。对于树敌过多,我早有心理准备,也不觉得会 带来让自己的生活陷入困境的麻烦。】 编辑删掉了后面的说明,让读者以为我不怕得罪人仅仅是因为性格,而不是 出于社会责任感,这难道不是违背了原意? 杨瑞春和李海鹏都声称他们的这组报道、评论“客观、公正、中立”,但是 在他们的答复中,却暴露了其倾向性: 例如,李海鹏说:“‘没有录音’就更有意思了。在电话采访时,方舟子远 在千里之外,就能看见我有没有使用录音设备。”现场采访是主要的,电话采访 是补充,如果现场采访没有使用录音,我不知道为何偏要在电话采访中使用录音? 如果要在电话中使用录音,必须预先告知对方,如果偷偷录音,按美国法律是违 法的,中国法律可能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是也是对通话者的极大不尊重,是只 有要做揭露性报道进行暗访时才使用的不正常做法。李海鹏暗示他可能偷偷对我 使用录音设备,岂不是在暗示他就是为了揭露我才来采访我的,岂不是承认了在 对我进行欺骗性采访,自打其“中立”的嘴巴? 又如,李海鹏在否认被采访者有“确认权”时,举例说:“如果在我们做批 评报道的时候都去请受访者看稿并尊重对方的意见,大概什么都甭想发出来了。” 这岂不是也在暗示对我的采访、报道乃是“批评报道”,因此可以不尊重我的意 见? 李海鹏的报道声称这场风波的结果是“两败俱伤”,这是一个主观的判断, 哪有“客观”可言?李海鹏如此解释其主观判断称:“于建嵘之伤自不必说,方 舟子之伤也显而易见。报道中讲得清清楚楚,方舟子之伤,在于此事并非因方舟 子而起,‘反方派’却突然群起而攻之,方舟子作为受害的被骂一方,人格与事 业却受到空前攻击。因此这个‘伤’,归根结底是方舟子的学术监督乃至整个中 国学术监督事业之伤。”原来他认为有人攻击了我的“人格与事业”,我、学术 监督就被“伤”了。在接受其采访时我了解到,李海鹏此前其实根本就不了解我 的经历,连我的文章都没有读过几篇,接到采访任务就匆忙来找我,如果他对我 的经历有所了解的话,就该知道自从我开始了“学术监督”之日起,对我的人格 与事业的攻击就无日无之,“反方派”总能找到种种理由对我群起而攻之的,这 一次的攻击既非空前,更非绝后(稍后发生的所谓“科技打假三大冤案”一事声 势要大得多),如此说来,我、学术监督岂不是一直在受“伤”?有如此奇怪的 逻辑的人,除了说他弱智,无话可说。 李海鹏认为如果报道用了“方舟子大获全胜”,我就不会批评《南方周末》 “完全没有客观报道的立场”,则纯属小人之心。我一直在批评中国的记者把新 闻报道当成评论来写。评论可以宣布“方舟子大获全胜”或“两败俱伤”,记者 则不可下这种主观的判断。记者的责任是“报道事实”,而“理解事实”则是评 论家的事。这不过是我多年来阅读美国主流报刊所得到的一点体会。李海鹏嘲笑 我的新闻观念还停留在简讯时代,他的“理解事实”似的报道才符合“现代新闻 的要求”,表明此人连如何写新闻报道的门都还没摸着。 针对《南方周末》从我的论敌那里组织了三篇一面倒地批我的评论文章一事, 李海鹏声称要教导我一个常识:“投稿或约稿评论都不代表媒体自身立场。”但 是他自己显然是不相信这个常识的,否则就不会指责“新语丝”网站“刊载了13 篇关于‘方舟子杨瑞春’的评论文章,中立的一篇,其余12篇均站在方舟子的立 场上反对、攻击、嘲讽〈南方周末〉。”还来向我要“公平”,对“刻意制造片 面的舆论势头感到齿冷”。把一个同人网站当成新闻媒体来要求,本来就是一件 可笑的事。我从来就不掩饰,而且公开表明自己在打击学术腐败、新闻腐败和伪 科学等问题上的倾向性。但是有一件事我自信要比包括《南方周末》在内的新闻 媒体更“公平”:我不会肆意删改来稿,而且还给被批评到的人澄清、辩解的机 会,照登其来信、来稿。《南方周末》做得到吗?新语丝网站让李海鹏“齿冷”, 正是“因为他不会相信自己做不到而别人做得到的事实”。 事实上,那三篇文章是代表了《南方周末》的立场的。李海鹏认为“〈南方 周末〉刊登那三篇评论文章正是因为它们有道理”,杨瑞春则认为“曲水”的文 章“是代表我们对于这种状态的思考的”,便是明证。 在我发表《“《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一文之后,李海鹏曾经在 11日晚上和15日晚上两次打电话给我,表示要和我私下沟通沟通。现在李海鹏既 然洋洋得意地公布他和我在电话里沟通的某些内容,那么我也奉陪。当然,这 种两人之间的对话没有佐证,所以只能是取决于读者相信哪一位的为人了。 11日晚上,李海鹏在电话中向我表示了如下的意思,这些意思与他现在写的 这篇文章的内容完全不同: 他说,他在采访我之前对我并不了解,没有具体读过几篇我的文章,对我的 印象都是从网上那些攻击我的文章中得来。他在采访我之后,改变了对我的印象, 认为我是一位值得敬重的人,绝对没有想在报道中丑化我的意思。如果我和《南 方周末》之间存在误会的话,并非他的责任。 他说,他是在看到报纸后才知道对我的访谈被做了大量的删节。他认为这些 删节让我的观点没有得到完整的表达,对我是一种损害,对他本人也是一种损害, 因为白写了那么多字。 我表示如果仅仅是删节,我可能还不会批《南方周末》(我可从来没有说过 我对删节“不在乎”),令我感到恶心的是用了个“两败俱伤”的标题,更恶心 的是还去找笑蜀、李方等人来批我。李海鹏对此又解释说: 那不是他取的标题。他的原标题是《于建嵘骂人事件》,后来觉得标题不吸 引人,又改成《知识分子病了吗?》。现在的标题是编辑改的。 那三篇评论文章是编辑组稿的,他本人并不知道。他认为“曲水”的文章还 比较中立,但是李方文章就太过了,他尤其不能赞同笑蜀的观点。 老实说,在这么沟通之后,李海鹏给我的印象还不算坏,我也相信那是他的 真心话,责任应该主要由编辑来负。杨瑞春的信出来后,更加深了我和大家的这 种印象。在15日晚上李海鹏又打电话给我,这回我的身边有人,可以做为佐证, 而李海鹏这次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完全是指责和教训我的口气了: 他说这件事让他在记者圈里“出名”了,压力很大,他决定要写一篇文章反 驳我,先跟我打声招呼。(我告诉他,现在是杨瑞春“出名”,你站出来的话, 会更“出名”。) 他指责我不应该在新语丝网站上一面倒地只刊登对我有利,批评杨瑞春、 《南方周末》的文章,不公平。(我告诉他,我现在收到的、见到的都是这类文 章,如果他见到有哪一篇为《南方周末》辩护的文章是言之有理的,可以转给我 看看。) 他指责我,为什么所有采访过我的媒体,我都和他们闹翻了,像《南方人物 周刊》、《新京报》、凤凰卫视,现在又轮到《南方周末》,难道我就永远正确, 都是别人的错?(我说,采访过我的媒体有几十家,闹翻了才几家?你们这几家 “自由主义”媒体就要把中国媒体给代表了?何况中国媒体素质普遍差,也不是 什么秘密。)他问,还有哪一家报纸有可能和你保持友好关系的?(此前《中国 青年报·/冰/点》的编辑刚刚为了我的稿件中一句话的改动打电话给我确认,我就 顺口说:《中国青年报》的冰/点/周刊就不错)他说,《中国青年报》算什么?你 去王府井做个读者调查,读者会认为《南方周末》、《新京报》公信力高,还是 《中国青年报》公信力高?(我说,如果像你们这样的报纸居然公信力高,那么 我更有揭露你们,让公众了解真相的必要!) 然后就有了这篇谎话连篇的《负责报道“方于之争”的南方周末记者回应方 舟子》。在文中我注意到了一个有趣的细节:   “我就此回复说:   ‘您写骂我们的文章时曾经发给我一份吗?请到天涯看。’ 方舟子回复说,他没我信箱地址。我说你总有我的手机号码吧。   我觉得有意思:抄家伙的时候想不起来言语一声儿,要东西的时候怎么想起 来用手机了呢。” 实际上,李海鹏并没有用短信告诉我“你总有我的手机号码吧”,他告诉我 的是“你有南方周末编辑部的信箱地址”,他应该不会记错,因为我还回答了他 一条短信:“我又不是投稿,何必寄给南方周末编辑部?”那么,他要编造这条 并不存在的短信干什么呢?就为了能跟下面那个“我觉得有意思……”对应上, 让我们见识一下他是如何写“理解事实”似的新闻的? 更有趣的是,我在其纪录稿中把“个人英雄主义”改成“英雄主义”,竟又 让他像发现了宝贝似的浮想联翩: “他什么格局?就是在接受访问时承认自己的性格中有‘个人英雄主义’因 素,订正稿件时却把‘个人’二字删除。能对一个记者承认的,却不敢对公众承 认,算不算文过饰非?” 事实上,我在以前的访谈中就已经“对公众承认”过我的个人英雄主义,例 如: “在理性主义和个人英雄主义的人生哲学、疾恶如仇的性格、不留情面的文 风这些方面,我可能受到了鲁迅的影响,……”(《外滩画报》的采访“为什么 指责我的人越来越多——方舟子访谈”,该访谈是通过电子邮件做的,我自己写 的) “我这种性格是看不惯的事就想说,特别是如果没有人说的话,我更愿意说, 眼里容不下沙子,属于个人英雄主义。”(方舟子3月24日做客搜狐聊天实录) 有什么可隐瞒的?我现在认为“英雄主义”更准确,有何不可?因此给我罗 织一个“文过饰非”的罪名,这就是你们的“理解事实”? 李海鹏声称:“如果我做记者敢这么胡写的话,早被〈南方周末〉开除800回 了吧。”好,我证明了李海鹏的确在不断地胡写,而且谎话连篇,现在就请《南方 周末》开除这个不良记者,不用800回,一回就够了。否则的话,我就认定了《南 方周末》的确是无耻的媒体。我就再来发挥一下个人英雄主义:如果像李海鹏这 样连基本的道德标准都没有、谎话连篇的记者居然“一向有着很好的口碑”,如 果像现在的《南方周末》这样的无耻媒体居然还是“中国影响力最大的一份周报”, 那么我更有尽我所能揭露他们的必要,这就是我的“格局”! 附: 负责报道“方于之争”的南方周末记者回应方舟子 作者:蒂克伟   1、      我是负责报道“方于之争”的南方周末记者,在此就方舟子的文章《“<南 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一文做一些事实与常识的澄清,并说说自己对整 个事件的看法。   首先,因为“登出来的访谈录,并不是经我确认的那个版本”,方舟子认为 《南方周末》“言而无信”。而事实却是,南方周末从未答应方舟子刊登的访谈 录要经他“确认”。   在南方周末与方舟子之间的确有“看稿”约定,但是却从来没有方舟子在其 攻击文章中所说的那一约定。   在《“<南》一文中,方舟子说:“我在接受《南方周末》的采访之前,唯 一提的要求是在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和对我的访谈记录定稿之后在发表之前必须 经我过目和确认。”   此言不确。类似的说法是由我提出来的,而不是他的要求,而且在内容上有 非常明显的差别。在第一次打电话给方舟子时,是我主动提出:“在访谈稿件完 成后,我会发给您看,以便在我记错的地方做些订正。”   事过境迁,我凭记忆复述这一句话,只能是大意而已,不过其中“访谈稿 件……记错……订正”的关键词决无误差。   我与方舟子之间的约定,或者说我就此事代表《南方周末》与其达成的约定, 就只有这一句话,再无其他。   方舟子自称有“确认”权,那是他自己一厢情愿。      2、      能够佐证上述说法的一个细节是,直到我把访谈稿件发至方舟子信箱请其订 正之后,他才提出“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也要看稿的要求,而非他自称的“在 接受《南方周末》的采访之前”。   首次采访后一周左右,访谈稿件发至其信箱的当天,他才用手机短信提出, 叙述报道也要看稿。请注意,当时要求的是全稿,而非只是“报道中涉及我的部 分”。   我回短信予以拒绝,原因有二:一、这不是约定的内容;二、叙述报道部分 怎么写是我作为记者的权利,不需要他的意见。   然后他才提出,“涉及到我的事实部分总该给我核对一下”。   即便是这一部分,我本来也无需给他审核。作为记者,是我自己对报道事实 负责。更重要的是,在核定何为事实的过程中,我必须重视多种信息来源的比对, 超过重视受访人本人的单一意见。   尽管如此,我还是回答说:“好吧。”   这一次就已经是对请求的同意,而不再是对约定的履行。      3、      方舟子对《南方周末》的第一条指责“言而无信”的前提,就是这个“约 定”,可惜却不真确。   不真确的原因我不知道,也不猜。其攻击《南方周末》的文章一证九叹,处 处断语,那是方舟子的风格,随他去。不就是诛心之论吗?好勇斗狠,把话说死, 有棒槌不使针,没意思。这东西只有人不为的,没有人不能的。   新闻记者给受访者看稿,只能是其自愿行为而非职业义务,只是一种对细节 进行校正的行为,而不是请对方“核准”的俯耳听令。方舟子所谓“有违新闻道 德”当然荒诞不经。举例来说,如果在我们做批评报道的时候都去请受访者看稿 并尊重对方的意见,大概什么都甭想发出来了。   这个“受访者至上”的逻辑不新鲜。算不得方的发明。这事儿不往深里说了。      4、      编辑删稿是做减法,做了减法之后,还能否体现原貌?有好编辑就能。其实 记者的活儿也是减法,搜集到了海量信息,不做减法的话罗里八嗦的谁看呀。以 一般逻辑判断,既然方舟子同意接受记者的采访,那么他就并不会抗拒做减法本 身。   因此“被删掉了约一半”就不是重点所在,重点在于,方舟子自己表示,他 的访谈遭到了扭曲——“对话被删得七零八落,不能再准确表达我的原意。”   可是我横看竖看,看不出来怎么个不准确。女作家斯坦因有句名言:一朵玫 瑰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意思是说,一个词语只能是它自己,别的都不能替代。 从这个角度说,“寂寞”与“寂寥”是两码事,任何表述经过任何一点改动都会 改变原意。这是语言学的绝对标准,但不是新闻媒体的。   我在这里把这个问题讲清楚:我认为这篇稿子的删节工作很出色。理由有两 个:1、符合原意;2、切合主题。   至于方舟子为何认为不能准备表达原意,那需要他来论证,而不是来一句凶 巴巴的简单断言就完事大吉。球在他脚下,可是他不踢。只宣布自己进球是不够 的。      5、      事实上,这些都还不是重点。方舟子真的在乎上述问题吗?没有。就在他到 网上骂《南方周末》的次日晚上,我打电话给他,他说的是:“其实我删稿我倒 不在乎,重要的是你们用的那个标题和三篇评论。”   好,他不在乎。   虽然不在乎,也义愤填膺地写一段儿。不在乎,也可以说出“言而无信”、 “有违新闻道德”、“有违做人的道德”、“《南方周末》现在也堕落到和《南 方人物周刊》之类的小报玩这样的把戏。”不在乎,也可以弄出一个“唯一提的 要求是在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和对我的访谈记录定稿之后在发表之前必须经我过 目和确认。”   不就是口味重吗?吃火锅,嫌不辣。不就是暴戾吗?抡菜刀,嫌不狠。可以, 我理解,可你得占住理呀。   对这种事,我只能来一个所谓一声叹息。   只能说俩字儿了:心性。      6、      再说说所谓“你们用的那个标题”。《于建嵘VS方舟子:两败俱伤的恶战》。 方舟子说:“我还真不明白我在这场“恶战”中败在哪里,伤在何处。如果对我 骂娘就能让我败了、伤了,以后谁要想打败、打伤我,可就太容易了。”   这回他是说对了,他是真没明白。      7、      于建嵘之伤自不必说,方舟子之伤也显而易见。报道中讲得清清楚楚,方舟 子之伤,在于此事并非因方舟子而起,“反方派”却突然群起而攻之,方舟子作 为受害的被骂一方,人格与事业却受到空前攻击。因此这个“伤”,归根结底是 方舟子的学术监督乃至整个中国学术监督事业之伤。   没有人说他被于建嵘伤到了。网上的话讲,“你看贴不仔细”,这一回,方 舟子连关于他自己的报道都没看仔细。   即便方舟子自认百毒不侵,他也不会永生;即便他不承认自己受伤,这一次 他也决非赢家。   事实上,就在这次的访谈中,在说到自己的学术打假事业时,方舟子自己还 能够承认自己的失望:“真要计算成就感的话,我是很失败的,被我揭露出来的 骗局很多,真正被动摇的例子却非常少。”   为何类似的语言,相关的事实,方舟子自己可以说,媒体就不能说?自己承 认就是襟怀,别人道出就是污蔑,这是什么毛病?   这事儿最适合周杰伦来评论,“蛮鸟的喔。”      8、      《南方周末》的此次报道为观察性报道,我们的兴趣在于“恶战”背后中国 知识分子的人格畸态和体制症结,而不是个人恩怨。换言之,这是一则公共新闻, 压根儿就不是两个人的事儿。现代新闻的要求是,媒体不仅要对事情做出真实、 正确而完整的报道,而且要赋予其意义,不但报道事实,而且要理解事实。因此 本报才会以“一场两败俱伤的恶战”作为标题。   方舟子反对这个标题,理由却是很有些拟古味道的“不客观”三字经。可是 在我看来,可能性只有两个:一、他的新闻观念还停留在简讯时代;二、他不喜 欢这一对他“不利”的标题。   我不相信第一种可能性。如果标题为〈于建嵘悍然骂娘,方舟子大获全胜〉 又会如何?他还会不会骂〈南方周末〉“完全没有客观报道的立场”?咱们不诛 心,就依照其一贯表现推理一下。   推理完了也不能怎么着,对这人,笑一笑也就得了。      9、      再说一常识:投稿或约稿评论都不代表媒体自身立场。   关于方舟子“更恶心的是还为此组织了三篇一面倒地批我的评论文章”的指 控,其实有上面这一句就够了。   说多两句。我认为笑蜀的评论批评了方舟子,但李方和曲水的评论都是比较 中立的。最重要的是,三篇评论都没有针对个人,而是针对中国学术界整体。   这个比例有问题吗?      10、      11月13日和14日,“新语丝”网站刊载了13篇关于“方舟子杨瑞春”的评论 文章,中立的一篇,其余12篇均站在方舟子的立场上反对、攻击、嘲讽〈南方周 末〉。对方舟子的支持、中立、反对声音的比例为12:1:0。大家可以查证。   这个比例没问题吗?      11、      15日晚,我致电方舟子,说了两件事:一、我会针对他对〈南方周末〉的指 责写一篇回应文章;二、理由是,我本无意参加网上争执,但实在是对他在“新 语丝”网站上刻意制造片面的舆论势头感到齿冷。   他最初的回答是:他发表的相关评论没有一边倒。   随后的回答是:之所以一边倒,是因为没有看到有支持〈南方周末〉的帖子。   最后的回答是:那些支持〈南方周末〉的帖子没有道理,所以他不选,发表 反对〈南方周末〉的帖子是因为它们有道理。   道理是WHO家物?   AND方舟子WHO?      12、      我很想告诉他,〈南方周末〉刊登那三篇评论文章正是因为它们有道理。但 是我没有这么说。   因为他不会相信自己做不到而别人做得到的事实。   这个人不相信自己的逻辑,这是我的印象;只相信自己的利益,这是我的感 觉。做记者而不写新闻的时候真是幸福啊,可以写自己的感觉了,呵呵。   他的利益是什么?攻击性,胜负心。      13、      方舟子WHO?应该有很多个吧。生物学博士、打假英雄等等。至少我还认识 其中的一个:没有公平心的人。   在电话中,我告诉他:“您今天38岁,我说句不客气的话,可惜得好久之后 您才会觉悟到的,如今做事多么不公平。”      14、      方舟子WHO?他对我自称“严谨”、“重逻辑”。多的例子不举了,只说他 的批评〈南方周末〉的文章。   “难道《南方周末》真以为找一批人来批评我的打假,制造我也败了的假象, 就能让‘《南方周末》2004年度致敬人物’于建嵘挽回点面子?”   要保留于建嵘的面子,这次报道就不做了,OK?而且这不是跟进报道,我们 自己爱做不做。   为保持客观公正,〈南方周末〉编辑部已经让与于建嵘最熟悉而且恰好在美 国的优秀记者赵凌避嫌,没有参与报道。   任何一个地球人,能拿出任何一个〈南方周末〉偏袒于建嵘的证据,我给他 我11月份的全部薪水。   再加点儿,一块江诗丹顿腕表。我给你们家擦地赚这份钱去。   什么叫人格?谁给我讲讲,什么叫。   15、      “该访谈是记者根据现场对话的笔录(没有录音)写的。”这是方舟子说的。 好,让我们记忆重现。   在我记忆里,这次访谈不仅仅进行了一次现场对话,北京东方广场的“现场” 之后,一周之内,还进行了3次电话采访,因此采访一共4次。弹1个玻璃球和弹4 个玻璃球,即便是在最心不在焉的时候会那么难以区分吗?我猜想,如果我做记 者敢这么胡写的话,早被〈南方周末〉开除800回了吧。   “没有录音”就更有意思了。在电话采访时,方舟子远在千里之外,就能看 见我有没有使用录音设备。   这事儿要是反过来,以他一贯的讥讽别人的口吻,还指八定说什么呢。是 “妄人”合适呢?还是“伪科学”?   他还写道:“报道中涉及我的部分也发给了我,我做了不多的修改。”   天地良心,太平洋的水叫不叫多?那是我记者生涯中见到的最多的修改。      16、      在我告诉他我要写这篇文章后,他发短信说:“我不怎么上天涯,你的答复 写好后请发我一份。我还没空反驳杨文,可一起反驳你们两个。”   我胆小,总觉得是你送货上门,我一刀劈俩的意思。      17、      好快刀。南方周末记者惧,股战汗出。   我就此回复说:   “您写骂我们的文章时曾经发给我一份吗?请到天涯看。”   方舟子回复说,他没我信箱地址。我说你总有我的手机号码吧。   我觉得有意思:抄家伙的时候想不起来言语一声儿,要东西的时候怎么想起 来用手机了呢。   后面还有几条短信,不抄了。让有兴趣的人来写吧。抱歉的是,方老师的最 后两条我没回。   没必要了。      18、      在接受我的采访时,方舟子对于“攻击对手的过程中获得的快感”矢口否认。   可是就在这篇《“〈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中,他却表示自己很 享受“PK”李方的感觉:“其实在我看来,能把文科妄人打得满地找牙,打得一 起对我哭着喊着叫停,所感到的得意程度就大于小时候得了‘语文状元’。”   我也是个“文科妄人”,我觉得“对我哭着喊着叫停”是一种性幻想。   中国古代的色情小说里没少这么写。三寸金莲风摆柳什么的。还得叫“亲达 达”才够劲呢。   我总觉得,一个MAN活在世界上,安身也好,立命也好,光靠幻想,未必真 的快感如潮。   谁的心魔谁伺候,谁的辛苦谁知道。      19、      这将是我惟一一次就此事发言。我在度假,游泳是正经。等度完了假,做事 是正经。每年的工作还算不少,何只这一单,你至于让我流连忘返吗。若无“新 语丝”网站上那比例为12:1:0的“宣传”而非“报道”,我连这一次的参与还 不乐意呢。   网上争执,话越说越不明白。话题限定了还好,可是总是限定不了。争来骂 去,全是无用功。我还是少玩这个吧。   有一点我跟方舟子是一样的,很少上天涯。   我的很少上是真的,呵呵。      20、      11月15日晚上,我在电话中对方舟子说:“你格局太小。”他说:“什么?” 我连说了三遍,他还是没听懂。也许是我的手机质量太差了吧,约瑟夫.凯勒说 得好,上帝知道。那成,看总看得懂。   在这儿我就白屏幕黑字重复一遍:这人格局太小。   他什么格局?就是在接受访问时承认自己的性格中有“个人英雄主义”因素, 订正稿件时却把“个人”二字删除。能对一个记者承认的,却不敢对公众承认, 算不算文过饰非?就是在自己的网站上罗织大量对自己有利的言论,却容不得媒 体上的三篇评论,仅仅因为它们没有支持他自己。就是把不赞扬视为冒犯,把不 溢美当作侵害,把没有百分之百地站在他的立场上当作毁谤。   打扰各位。 (XYS2005111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