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继续教授南方周末,如何专业和道德   肖夏林   1   在2005年11月12日,杨瑞春在著名世纪学堂论坛网上,发表《南方周末编辑 杨瑞春致方舟子的信》,反驳方舟子,但是,这封信新闻专业和职业道德破绽百 出,被专业和正义人士嘲弄。2005年11月18日的世纪学堂上,南方周末李海鹏署 名所谓蒂克伟的《负责报道‘于方之争’的南方周末记者回应方舟子》又贴在世 纪学堂上。   这个由20小片文字组成的长篇辩诬文章,是一个比杨瑞春更嚣张的批判方舟 子的控诉书,姿态比杨瑞春更加的居高临下,也非中立的立场更加的赤裸,词语 更加的傲慢无理,只可惜年轻气盛所向披靡背后的支撑,竟然是新闻专业的无知, 职业道德的败坏,文化素养的匮乏。   所谓南方周末优秀记者李海鹏方舟子的批判书,气急败坏,表现出的是无知 无畏气概,所以,它并不是让人愤怒,而是让人感到荒唐,让人笑掉大牙。   或许,我们说南方周末,或者准确地说南方周末的领导和某些编辑记者越来 越下流了。   我们还是对李海鹏这个文本做几个分析。   A——最后发表的确认权就是著作权的允许和授权。   李海鹏第1片,“事实却是,南方周末从未答应方舟子刊登的访谈录要经他 ‘确认’”,“在南方周末与方舟子之间的确有“看稿”约定”,“在第一次打 电话给方舟子时,是我主动提出:‘在访谈稿件完成后,我会发给您看,以便在 我记错的地方做些订正’,”,“方舟子自称有‘确认’权,那是他自己一厢情 愿”。   这是李海鹏在他的所谓文章“1”表述的关于他与方舟子之间的“确认”和 “约定”恩怨。   很明显,南方周末没有履行这个新闻专业的确认和约定。   李海鹏认为方舟子没有权利确认自己的访谈稿子,所谓“是我主动提出”, 好象自己高姿态,这是把义务当作了权力。让方舟子看稿确认自己的专访是李海 鹏的必须的义务,这是方舟子的权力,方舟子不提出,李海鹏也应该让方舟子看 稿确认。这就像儿女对父母,就是父母不提出赡养要求,儿女也必须无条件地赡 养父母,这是法律义务。李海鹏竟然不屑地说,“方舟子自称有‘确认’权,那 是他自己一厢情愿”,确实太不专业,不专业不知道羞耻,还竟然如此傲慢,恐 怕只有南方周末了。   任何专访内容,整理后发表前,采访者必须要被访谈者修改确认,记者因为 版面和种种原因删节,必须经过当事人同意,一般让当事人删节,被访谈者一般 也有这个要求。这是关于个人专访的最基本的新闻原则。   像方舟子这样深陷激烈论争中的专访,一般要经过多次修改确认,最后稿件 见报之前,必须有被访者确认,所谓最后发表的确认权就是著作权的允许和授权。   南方周末竟然否定专访主体的最后确认权,难道南方周末,才有被访谈者谈 话的最后确认权,你删改的确认的稿子,能够准确表达专访主人的意见吗?请不 要把编辑权和终审权与确认权混淆,只有被访主确认,编辑权终审权才有合法性.   因为南方周末这个专题设计是一场阴谋,所以,现在只能耍无赖混淆是非, 愚弄大众。   B——南方周末严重侵犯了方舟子的著作权   在第3片,李海文这样为自己辩解,“新闻记者给受访者看稿,只能是其自 愿行为而非职业义务,只是一种对细节进行校正的行为,而不是请对方“核准” 的俯耳听令。方舟子所谓‘有违新闻道德’当然荒诞不经。举例来说,如果在我 们做批评报道的时候都去请受访者看稿并尊重对方的意见,大概什么都甭想发出 来了。这个 “受访者至上”的逻辑不新鲜。算不得方的发明。这事儿不往深里 说了”。   李海文显然把无知当作真理,或者奉行一种强盗逻辑。剥夺了访舟子的确认 权。记者把专访与一般的问题报道混淆起来,南方周末记者的新闻专业知识实在 可怜。   不知道南方周末的编辑记者一再否定这个原则,把被访谈者的权利取消,自 己霸占。专访给访主看稿确认是记者的职业义务,绝对不是记者的权力。如果不 法记者胡删乱改,谁还敢接受访谈。如果像南方周末记者所言,访谈主的最后看 稿确认权被取消,所谓访谈这种形式早就灭亡了。   南方周末的访谈,方舟子有绝大部分部分著作权,对自己的谈话,具有全部 著作权,南方周末取消方舟子访谈的确认权,从著作权法来讲,侵犯了方舟子对 于自己文章的修改权删节权和文章定稿的同意权发表权。虽然编辑记者有删节修 改的权利,但是,必须经过作者同意.这才是对等尊重,而且访主有拒绝发表的 权力。否则,最后出了问题谁来负责。未经作者同意就擅自删改删节作者的谈话 内容,甚至故意删节重要谈话内容,使得内容变得不完整.这是严重侵犯作者的 著作权。   这次方舟子与南方周末的问题,南方周末严重侵犯了方舟子的著作权,要负 全部责任。   南方周末与方舟子所谓看稿(主稿或者涉及方舟子的稿件)的约定,杨瑞春 与李海鹏的说法不一,肯定一个在说谎,无论事先约定,还是事后约定,既然约 定就必须遵守。方舟子要求看稿的要求不合新闻原则,但是,即使记者主动提供 方便,是自己违背新闻的基本原则,是记者主动放弃记者的主体性。无论事前约 定,还是事后献媚,南方周末的心态显然是讨好方舟子,让方舟子上钩,完成清 算方舟子主题。   C——记者编辑没有合法的删改权   记者在他的第“4”片,强调了自己删改权的合理性。不过,这个“合理” 是以违背新闻基本原则为根本的。   “我在这里把这个问题讲清楚:我认为这篇稿子的删节工作很出色。理由有 两个:1、符合原意;2、切合主题”。一个连基本的新闻专访原则都践踏的人, 能够把删节工作做出色,只有鬼才相信。如果一篇主题性比较强的访谈,其整个 的结构和逻辑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任何删节都会或多或少地改变原意。特别是 这种争议中论战中的专谈文章。关键词关键句子,关键的上下逻辑不能删。或者 某一小部分全部删去,或者保留全部,不要删除部分,导致逻辑因果的缺失。正 因为如此,才让作者最后确认。所以,删改文章是一个高难度的技术。不说南方 周末的阴谋,仅看这位记者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这个记者绝对外行。从方舟 子揭露的李海鹏删改的文章来看,删节的确不太过关。   对于专访内容,实际上记者编辑没有合法的删改权,他们只有建议权,除非 访主因为信任给予删节权。所以,编辑记者删改专访,必须经过作者同意。只有 访主才有最合法的删改权。如果记者按照新闻专业进行,肯定不会有今天的问题 了。   无知必然愚蠢,愚蠢必然带来专业的麻烦和严重的职业道德问题。   D——小偷我偷钱,我不在乎,意味着小偷未偷吗?   李海鹏在他的第5片,批判方舟子在电话中说不在乎删稿子,在乎的只是标 题。写出文章来却大批。李海鹏反问方舟子,不在乎还在文章说什么“言而无信” “有违新闻道德”等,记者在这里更加可笑。   不在乎并不意味着不存在,这是两个感概念。一个人偷了别人的东西,被偷 人没有在乎,这并不意味着,小偷没有偷东西。一个不孝之子伤害父母,父母不 在乎,这不意味着,这个不孝之子就成为有效之子。   这种低级的荒谬狡辩,南方周末也敢公开使用。   E——记者偷换概念,暴露自己的打手立场   第5片中,李海鹏说,“不就是口味重吗?吃火锅,嫌不辣。不就是暴戾吗? 抡菜刀,嫌不狠。可以,我理解,可你得占住理呀。”   李海鹏文第6部分, “再说说所谓‘你们用的那个标题’。《于建嵘VS方 舟子:两败俱伤的恶战》。方舟子说:‘我还真不明白我在这场“恶战”中败在 哪里,伤在何处。如果对我骂娘就能让我败了、伤了,以后谁要想打败、打伤我, 可就太容易了。’这回他是说对了,他是真没明白。”   南方周末竟然把于建嵘骂娘和反方派的漫骂攻击合法化,成为方舟子失败的 理由。   在记者眼里,方舟子被骂娘没有起诉,是方舟子的失败,完全是反方派的理 由。于建嵘骂娘的事情,其中的胜负还用起诉吗?而且,于建嵘也已经道歉。记 者暴露了自己在文章中的打手立场。   南方周末口口声声的中立,终于在自己的自述中彻底破产。   关于这个所谓的标题,方舟子在记录了李记者与电话他谈论标题的内容——   在我发表《“《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一文之后,李海鹏曾经在 11日晚上和15日晚上两次打电话给我,表示要和我私下沟通沟通。现在李海鹏既 然洋洋得意地公布他和我在电话里沟通的某些内容,那么我也奉陪。当然,这种 两人之间的对话没有佐证,所以只能是取决于读者相信哪一位的为人了。   11日晚上,李海鹏在电话中向我表示了如下的意思,这些意思与他现在写的 这篇文章的内容完全不同:   他说,他在采访我之前对我并不了解,没有具体读过几篇我的文章,对我的 印象都是从网上那些攻击我的文章中得来。他在采访我之后,改变了对我的印象, 认为我是一位值得敬重的人,绝对没有想在报道中丑化我的意思。如果我和《南 方周末》之间存在误会的话,并非他的责任。   他说,他是在看到报纸后才知道对我的访谈被做了大量的删节。他认为这些 删节让我的观点没有得到完整的表达,对我是一种损害,对他本人也是一种损害, 因为白写了那么多字。   我表示如果仅仅是删节,我可能还不会批《南方周末》( 我可从来没有说过 我对删节“不在乎”),令我感到恶心的是用了个“两败俱伤”的标题,更恶心 的是还去找笑蜀、李方等人来批我。李海鹏对此又解释说:   那不是他取的标题。他的原标题是《于建嵘骂人事件》,后来觉得标题不吸 引人,又改成《知识分子病了吗?》。现在的标题是编辑改的。   那三篇评论文章是编辑组稿的,他本人并不知道。他认为“曲水”的文章还 比较中立,但是李方文章就太过了,他尤其不能赞同笑蜀的观点。   李海鹏应该解释,不要落荒而逃。   在7片中,李海鹏说,“方舟子之伤,在于此事并非因方舟子而起,‘反方 派’却突然群起而攻之,方舟子作为受害的被骂一方,人格与事业却受到空前攻 击。因此这个“伤”,归根结底是方舟子的学术监督乃至整个中国学术监督事业 之伤。”   反方派对于方舟子人格与事业的漫骂攻击,再次被李海鹏合法化。反方派在 网上的非理性漫骂攻击,甚至恐怖主义行为,被大众唾弃,是互联网之耻,是世 纪学堂之耻。不仅消解了自己的战斗力和合法行,怎么成为“方舟子的学术监督 乃至整个中国学术监督事业之伤”。记者在这里已经神经不清楚,痛恨方舟子到 了颠倒是非黑白的地步。   记者的语文水平也实在可怜。   “事实上,就在这次的访谈中,在说到自己的学术打假事业时,方舟子自己 还能够承认自己的失望:‘真要计算成就感的话,我是很失败的,被我揭露出来 的骗局很多,真正被动摇的例子却非常少。’为何类似的语言,相关的事实,方 舟子自己可以说,媒体就不能说?自己承认就是襟怀,别人道出就是污蔑,这是 什么毛病?”。记者再偷换概念,还理直气壮。   方舟子所说的失败,显然对于整个中国学术打假前途的一种悲观而言,虽然 方舟子很悲观,但是,这种悲观的事实,是方舟子成为中国的第一打假英雄,最 成功的学术打假英雄,这已经是中国学界的共识。方舟子的失败是自己的成就感 与所谓的于方之战完全是两回事,两者完全是不是一个概念。记者不辩东西,却 还在振振有辞,胡乱联系, “这是什么毛病?”。   李海鹏应该反问自己。   F——南方周末,不需要新闻中立   第8片,李海鹏为自己所谓的新闻不需要中立辩护,“《南方周末》的此次 报道为观察性报道,我们的兴趣在于‘恶战’背后中国知识分子的人格畸态和体 制症结,而不是个人恩怨。换言之,这是一则公共新闻,压根儿就不是两个人的 事儿。现代新闻的要求是,媒体不仅要对事情做出真实、正确而完整的报道,而 且要赋予其意义,不但报道事实,而且要理解事实。因此本报才会以‘一场两败 俱伤的恶战’作为标题。方舟子反对这个标题,理由却是很有些拟古味道的‘不 客观’三字经。可是在我看来,可能性只有两个:一、他的新闻观念还停留在简 讯时代;二、他不喜欢一对他“不利”的标题。”   记者李海鹏认为方舟子讲新闻中立的客观性,是“拟古”可笑的“简讯时代” 的新闻原则。他写的所谓南方周末的新闻,竟然不需要中立?   这种辩护是一种违背新闻基本原则的狡辩,而且,南方周末的这种新闻原则, 就是取消新闻中立的古巴朝鲜专制主义新闻的原则。因为古巴朝鲜专制主义的新 闻,就是南方周末这样的取消新闻中立的原则。   且不说他们直接介入于方的是非之争之争,他们在自我辩护时,对于于方恶 战的本质是外行的判断。一个毫无新闻中立专业常识,嘲弄新闻客观中立的人, 一个严重缺乏职业道德的人,竟然还谈新现代新闻?   新闻中立,是现代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而且永远不可改变的基本原则和基 石,她与什么时代无关。一个无视新闻中立的人没有资格做记者,更没有资格谈 新闻。不过,流氓无赖记者和报刊当然除外。南方周末这样的记者和编辑,甚至 新闻总监,如此水平的人不少。他们竟然也不懂新闻中立,并多次肆无忌惮地视 新闻中立为无物,也算中国新闻界的奇观。   所谓的“观察性报道”取代新闻中立,恐怕是南方周末的首创。   任何报道都是观察性报道,没有观察那有报道,南方周末的这个报道,显然 是一个外行的报道,事前不了解方舟子,也不了解于方之争,对于学术文化是外 行,对于网络骂街也是一窍不通,杨瑞春外行,李海鹏外行,南方周末外行,再 加上阴谋,怎么还会有中立。他们竟然还敢谈观察,南方周末在做,天在看,谁 观察谁。所谓观察性报道,其实就是深度报道,这更需要新闻中立。深度报道如 果不中立,严重偏袒,必然掩盖真相,读者就看不到真相,起码不能看到全部真 相,记者就可以在其中黑白颠倒(南方周末这样的事情是有历史传统的)。   现代新闻的核心就是新闻中立。记者之所以是无冕之王,就是在言论自由的 原则下,超然独立的中立寻求客观真相的原则。现代新闻报道,在进行新闻写作 时,记者可以做评论,但是,那叫记者述评。独立于报道之外的独立文体。记者 述评可以有自己言论自由的个人立场,但是,涉及论争双方时,必须保持中立, 因为记者述评也代表报社立场。涉及官司问题学术文化论争问题,记者述评必须 谨慎,绝对不能介入双方是非,因为这与一般有明确是非的社会批评不一样。   无论深度新闻报道,还是一般的新闻报道,都是事实实录,通过采访当事人 各界权威人士和事件内外的群众,这才是好的新闻报道。一般要求记者不作议论, 如果议论,必须不能涉及和违背新闻中立的问题。一些新闻报道,记者当然有自 己的想法,但是,如何贯彻自己的想法要通过自己深入客观中立的采访报道来实 现,让事实和真相说话,而不是自作聪明,自做法官进行判决。聪明不义的记者, 即使不中立,也必须保持形式上的中立,不象南方周末,自己不义,竟然连形式 的遮羞布也不要了。   新闻报道不是报告文学,报告文学可以有自己的鲜明立场。这个记者似乎把 深度新闻报道,当作报告文学了。所以,方舟子指责他把新闻当作议论文来写了。 南方周末把文体都搞错了,怎么还能有客观中立的新闻?   “在我看来”,在我看来,应该是记者时评,是记者观察,而不是观察性报 道,是记者给别人写的时评,不是自己的新闻报道。   在这位记者眼里,好象观察性报道和现代新闻不需要中立。记者应该说, “在我看来”,中国第一大周报南方周末还需要新闻中立吗?人民日报敢吗?   没有新闻中立,就没有新闻报道,这是现代新闻的基本精神。   南方周末,无论记者还是编辑,口口声声说超越个人恩怨,却明目张胆地深 陷是非恩怨之中。一方面说追求客观中立,却又以“观察性报道”什么现代新闻 否定新闻报道的中立。   所以,南方周末的编辑记者,文化素质职业素质太差,却又有第一大报的傲 慢,因而时常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总给人以神经错乱的感觉。   G——南方周末的常识,投稿或约稿评论都不代表媒体自身立场   在9片,李海鹏说,“再说一常识:投稿或约稿评论都不代表媒体自身立场。 关于方舟子‘更恶心的是还为此组织了三篇一面倒地批我的评论文章’的指控, 其实有上面这一句就够了。说多两句。我认为笑蜀的评论批评了方舟子,但李方 和曲水的评论都是比较中立的。最重要的是,三篇评论都没有针对个人,而是针 对中国学术界整体。这个比例有问题吗?”   南方周末的这个连新闻中立都不知道的无知记者,竟然敢谈常识。   投稿或约稿,都不代表媒体自身立场。这是常识吗?   这是一个违背新闻自由常识的笑话。   新闻媒体有两个最基本的立场,一个是正义立场,一个是公平立场。前者是 新闻监督,表达社会正义,揭露黑暗,抨击时弊,主要有两种文体,一种时揭露 社会黑暗的各种报道,这里不存在所谓的新闻中立和所谓的比例原则,一种是时 事评论和杂文;后者是没有立场的立场,或者是一种潜立场,媒体提供公共空间, 保持新闻中立和所谓的学术文化中立。这里的新闻中立,目的是寻求真相,主要 是复杂的案件和官司,这里面实际上隐含着媒体的社会正义,但是,这种正义必 须通过客观中立的调查报道,获得真相才能实现,新闻中立就是真相。学术中立, 媒体不要介入学者双方的是非之中,学术是多元的,学术论争时常不是是非问题。 当然,学术论争比较复杂,里面有纯粹的学术问题,也时常夹杂着是非问题道德 问题。媒体必须谨慎进行。   投稿和约稿,有时代表媒体自身立场,有时不代表媒体自己立场,关键要看 什么稿件,什么文体。这才是常识。投稿者的立场看似与媒体没有什么关系,但 是,媒体在选择后便有了媒体的立场。   媒体的时事评论,无论自己的评论员写稿,还是约稿,都代表了的媒体自身 的立场,他充满了媒体的主体性。时事评论是媒体的灵魂,一个没有媒体立场的 时事评论,是谁的时事评论。时事评论连自己的立场都没有,媒体还有灵魂吗? 南方周末一版的评论,难道不代表南方周末,代表了新华社的立场?媒体有时候 没有,或者不需要立场,只需提供公共的平台。例如,关于一些纯粹文化学术问 题的论争,媒体只提供公共讨论的平台,但是,必须符合比例均衡的原则,也就 是学术中立的立场,这是媒体的大立场。文化学术论争的问题,如果媒体不公, 不能客观中立地提供公平的平台,就版面和就作者做一个均衡的安排,就等于介 入了双方的论争之中,就有了自己的“立场”。违背了学术中立的立场。   很多媒体,往往在文章的末尾标上,本文不代表本报本网站的立场,这都是 自欺欺人的把戏,是不能当真的。南方周末也学这一套,干脆南方周末在所有的 版面上都加上这一条算了。   李海鹏一方面说,“笑蜀的评论批评了方舟子”,即笑蜀针对的是方舟子, 李方和曲水是中立,又说三篇文章没有针对个人,还说比例没有问题。自己打自 己的耳光,还是在报笑蜀的仇。笑蜀的评论批评了方舟子,就是针对方舟子;即 使按照李海鹏的逻辑,两个中立,一个不中立,这样的比例难道没有问题。   H——在是非问题上,南方周末的评论讲比例原则?   李文10、11都是批判方舟子的新语丝网站,批评南方周末的比例不对称, “实在是对他在‘新语丝’网站上刻意制造片面的舆论势头感到齿冷”,所以, 自己要写文章批判方舟子。   在10片,“11月13日和14日,‘新语丝’网站刊载了13篇关于‘方舟子杨瑞 春’的评论文章,中立的一篇,其余12篇均站在方舟子的立场上反对、攻击、嘲 讽〈南方周末〉。对方舟子的支持、中立、反对声音的比例为12:1:0。大家可 以查证。这个比例没问题吗?”   这里当然没有比例原则问题,杨瑞春的信,为严重践踏了新闻客观中立和职 业道德的行为辩护,是新闻之耻,是非分明,没有争议性。杨瑞春的信不是新闻 报道,也不是具有争议的学术问题,不需要比例原则。   李海文没有搞清楚,南方周末所为严重违反新闻中立原则,引起社会公愤, 这与方舟子的是非无关。有人写文章能批评杨瑞春实在正常,南方周末作为强势 媒体,为什么没有人表扬杨瑞春?完全是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不是新语丝 的自由网站,例如,世纪学堂,也没有为杨瑞春说话的文章,也没有为杨瑞春说 话的,就是在在于方之战中,说实话,批判方舟子的网上没有一篇象样的文章, 这并非不能写漂亮的文章。   既然杨瑞春和你李记者的文章这么有理,也学习方舟子,发表在南方周末上, 为什么不敢,只在网上漫骂呢?   如果一个流氓犯了强奸罪,一家媒体发了多篇文章批评,南方周末的编辑记 者是否要兴师问罪,那家报纸没有发表表扬强奸犯的文章,不符合比例原则。   南方周末多年来,发表了不少批判贪官污吏和黑社会的文章,而没有歌颂贪 官污吏和黑社会的文章,是不是严重违背你们的比例原则。   方舟子的网站基本上是一个言论网站,而且是个人化的网站,方舟子也从来 没有标榜自己完全客观中立,她不是南方周末式的新闻媒体,标榜社会公器,不 是个人工具,自称追求客观中立的中国大报。不过看起来,新语丝要比南方周末 客观多了,起码不像南方周末,既当婊子,又立牌坊。   所谓李记者写了这篇东西不再回应,那是无赖懦夫的落荒而逃,不是正义英 雄的大器超然。   李文大多数文字都是小儿科式的荒谬和可笑,处处是莫名其妙的傲慢训词和 处处是小学生也难犯的常识性错误。可笑的很,也好玩的很。   对于最后一个压箱的20问题,大家还是在说一下。   “他什么格局?就是在接受访问时,承认自己的性格中有“个人英雄主义” 因素,订正稿件时却把‘个人’二字删除。能对一个记者承认的,却不敢对公众 承认,算不算文过饰非?就是在自己的网站上罗织大量对自己有利的言论,却容 不得媒体上的三篇评论,仅仅因为它们没有支持他自己。就是把不赞扬视为冒犯, 把不溢美当作侵害,把没有百分之百地站在他的立场上当作毁谤。”   这种最后的攻击也算致命武器?方舟子删除不删除“个人”完全是方舟子个 人的事情,你不是说方舟子在订正吗?所谓订正就是,第一,修正自己访谈中不 准确的地方,思考不严密的地方,第二,订正你李海鹏记录的错误。所谓一个人 性格中的英雄主义和个人英雄主义实质上一个意思,对于方舟子对于其他人,都 没有什么分歧。不知道方舟子做这个无用功干什么。这与文过饰非有什么关系?   拿这攻击方舟子,简直是在揭露自己的愚蠢和无知。   所谓“就是在自己的网站上罗织大量对自己有利的言论,却容不得媒体上的 三篇评论,仅仅因为它们没有支持他自己。就是把不赞扬视为冒犯,把不溢美当 作侵害,把没有百分之百地站在他的立场上当作毁谤”。应该像方舟子那样拿出 证据,不要诽谤造谣。   李记者说于方之战,方舟子被大量攻击,而且,打败了方舟子,方舟子为什 么不能把赞成自己为自己辩护的文章贴在网站上,前后标准要一致,不要言不由 衷,前后矛盾。关键是谁来为杨瑞春说话,谁敢为杨瑞春说话,说杨瑞春践踏新 闻中立和职业道德万岁。论说杨瑞春身居南方周末高位,如果阴谋的制造者杨瑞 春有一点道理,肯定会有很多人来献媚,但是,没有人来写文章,只能匿名跟贴 漫骂一下方舟子,表示对杨瑞春的支持。   为什么?还用回答吗?   所谓,三篇评论文章与新语丝大量对自己有利的文章,应该搞清楚谁犯错误 在先,另外是非要搞清楚。在是非问题上,是不能讲比例原则的。这就像在批判 和歌颂强奸犯贪污犯问题上无法讲比例原则一样。在是非问题上讲比例原则,就 取消了是非。   南方周末的编辑记者,南方周末的领导既然觉得自己伟光正,为什么不敢在 南方周末开辟战场痛打方舟子,而是采取网战的方式骂街,践踏新闻专业和职业 道德呢?为什么?   2005/11/22 (XYS2005112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