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我看邓国华的抄袭文章   方舟子您好:   新语丝近日揭露江西财经大学邓国华在《经济研究》2006年第2期的文章 《我国个人逃税现象的调查:一种新的方法》系抄袭Jodie Houston and Alfred Tran的:A Survey of Tax Evasion Using the Randomized Response Technique。我找来两篇文章看了一下,应该是抄袭无疑,最低限度,也属于剽 窃,即:引用、借鉴他人思想,而未在文中注明。   不过,我还发现这篇文章存在另一个重大问题,邓不仅是抄袭他人,而且是 抄错了对象!这篇文章研究个人特征与其所得税逃税行为之间的关系。然而,中 国的所得税制与西方有较大差异,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个人申报制度,即个人 自己申报收入,因此,其逃税行为也是属于个人决策,从而,研究个人特征与其 逃税行为具有合理性。然而,在中国,大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除了一些演艺明星、 个体工作者等之外),基本上都是单位扣缴,也就是说,是否逃税,逃多少税, 属于单位的决策行为,并非个人自己的决策行为。试问中国有多少个人是自己申 报所得税的?因此,简单抄袭对方的研究思路,在中国研究个人特征与其逃税行 为之间的关系,无异于研究猪的个体特征与鸡得禽流感之间的相关性一样荒谬!   作者根本不仅学术道德低下,而且也缺乏对研究问题的应有了解,气愤之余, 写信予以谴责。   一位学术理想主义者 (XYS2006051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