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为什么说它是荒唐之举    ——三评宋正海公开信   飞蠓   (http://antipseudoscience.googlepages.com)   《共产党宣言》中曾经这样写道:为了拉拢人民,贵族们把无产阶级的乞食 袋当做旗帜来挥舞。但是,每当人民跟着他们走的时候,都发现他们的臀部带有 旧的封建纹章,于是就哈哈大笑,一哄而散。当我们观察宋正海等人在2006年年 末所掀起的这场小小的“取消‘伪科学’提法”的签名运动时,不难发现相似的 一幕在重演:为了迎合主流意识形态,宋正海们把“抵御西方文化入侵,护卫中 华传统文化”当作旗帜来挥舞,但当主流意识形态打算认真对待他们的时候,却 发现他们的臀部带有“伪科学”纹章,于是哈哈大笑,作壁上观。宋正海们的签 名递上去马上就快一个月了,但是迄今为止官方并没有任何表示,甚至连一句批 评都没有,更不要说赞赏,对于满怀期望等待“回复”的宋正海等人而言,这无 疑是当头一盆冷水。   宋正海的公开信发表时,包括何祚庥、方舟子、司马南等所谓“反伪斗士” 在内的所有头脑清醒的人,都不约而同地用“荒唐”二字来定性。反“反伪”斗 士们一再为自己的荒唐行为辩解,甚至将“取消‘伪科学’提法”与“取消‘反 革命罪’罪名”相提并论。那么,为什么要说这场签名活动是荒唐之举呢?   宋正海们将现在的“反伪科学”活动描绘成国内外反对派合作制造的一个阴 谋,并且极尽渲染夸大之能事(宋称“已到了国难当头的时候”),按照常规, 既然发现这样一个长达十几年的阴谋,宋正海们就应该立即举报到国家安全部门 才对,让国家安全部门依照法律制裁所有参与这个阴谋活动的“别有用心的人 (海外反华势力和国内某些学霸)”。但他们却选择用公开信的形式来“揭露”, 如果确有这样一个阴谋,那么这明显是“打草惊蛇”(或者说,通风报信);如 果没有这样的阴谋,则此举迹近栽赃陷害、血口喷人,无论如何,都是不可取的。 但这群“爱国者”还就是这样干了而且是公开地干,大约以为吓唬一下就能让反 伪科学运动从此销声匿迹,这种行为,这种心态,不可笑不荒唐吗?   如果我们发现有人用正当防卫的名义故意杀人,我们应该怎么办?是设法区 分正当防卫和故意杀人从而准确打击这种犯罪行为,还是号召取消刑法中“正当 防卫”的条款?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人都不难得出结论。同样,发现有人打着 “反伪科学”的名义行“打击传统文化”之实,是努力搞清楚伪科学与传统文化 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还是主张取消“伪科学”提法?我们相信以宋正海们的智商 也不难得出结论。但恰恰是这群高智商的人搞出了“取消‘伪科学’提法”的提 议,这种提议不可笑不荒唐吗?   第三,张冠李戴,自欺欺人。为了证明何祚庥、方舟子等人“妄图消灭中国 传统文化”,宋正海们不惜将所谓“挑战性的科技原创性成果和民间科学”冠以 “扎根于传统文化深厚土壤”的名义。但是,所谓的“三大伪科学冤案”中三名 主角的“科学成就”,哪样与“传统文化”有关?是“全息生物学”,是“费尔 玛大定律”,还是“推翻热力学第二定律”?文学博士刘子华的“八卦天文学” 倒是和“传统文化”有些渊源,但是现在太阳系第九大行星都已不存在了,他预 言的“第十大行星”又安在?——且不说他预言的“木王星”的轨道根数连开普 勒定律都满足不了!这种手法文革时的造反派用过,上头下文件规范“造反”行 为说“反对打砸抢”,造反派就写大字报说“革命的打砸抢好得很”,如此一来 你反对打砸抢就变成反革命了。使用这种自欺欺人的手法来攻击对手并给自己壮 胆,不可笑不荒唐吗?   第四,装腔作势,信口雌黄。最近方舟子接连遭遇诉讼失败这是事实。但是, 将方的败诉归结为“穷凶极恶在中国制造三大伪科学冤案;恶毒污蔑攻击中医、 周易等传统文化;扼杀挑战性科技成果;反对民间科学等”却与事实不符。肖传 国案、丁祖诒案是因为原告不适当地夸大自己所得到的荣誉被方舟子揭露自认名 誉权受损而控告,刘子华案虽然表面上与“传统文化”有关,但主要也是因为原 告夸大自己所得到荣誉被方舟子揭露其家人认为其名誉权受损而起诉,与什么 “制造三大伪科学冤案”毫不相干。将毫不相关的两件事联系起来,用方舟子的 一系列败诉(都还只是一审败诉)来自壮声势,不可笑不荒唐吗?   宋正海的吹鼓手们在不同的场合辩解称,当年也曾有人提出在刑法中取消反 革命罪,最后也的确取消了,可见呼吁在法律中取消某个说法并不荒唐。这种辩 解是徒劳和苍白的。任何公民都上书人大建议修改法律的权利,因此呼吁在法律 中取消某个提法在法律层面上当然无可厚非,但是,正如公民都有言论自由并不 等于我们不可以说某些人的某些说法是胡扯一样,合法的行为并不等于它不是荒 唐之举。普通公众和知识分子会认真对待严肃的法学家们关于修改刑法的呼吁, 而对制假造假分子修改刑法的呼吁则会嗤之以鼻。宋正海们最大的荒唐和可笑之 处就在这里:他煞费苦心地撰写公开信,期望得到“更多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的 支持,但是公布出来的签名名单却显示,“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并不买他的帐, 积极签名的,还是他那个小圈子的人。主流意识形态和“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已 经相继给了宋正海们两记不太响亮的耳光,但愿能够让某些人清醒起来。 (XYS2006122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