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读傅新元第三封信有感   作者:轻烟   如果傅的第三封信表述的是他的真实想法,那就不应是“Do not put your words in my mouth”,而应是“Put your foot in your mouth”。120人公开 信明明白白是写给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必须加以制止”的呼吁对象自然是中 国政府。傅指责众人误读没甚道理。而“法律”的字眼从来没有出现在公开信里。 傅硬生生地要求大家做一趟他肚子里的蛔虫,无中生有(或“莫须有”- 傅语) 地猜出“法律”来,非但勉为其难,简直是不近情理。再者,中国的政治制度向 来是三权不分,政法一家。一个人从出生(有无准生证)、居住(农村/城镇户 口、暂住证)到死亡(盖棺定论的追悼会、抚惜金)从来就是党和政府来管。这 个历史和现实都存在的显著现象,居然能使傅“大开眼界”,我真不知他的前半 生是否住在火星上。华而不实和哗众取宠是一些知识分子的通病,这里可见一斑。 是“用词择句方面缺乏敏感”吗?我看主要还是因为不能把自己的位置摆在对方 同样的水平上。以先驱和导师的姿态与网友对话而又频频出错的话,能避免得了 众矢之的的尴尬吗?   撇去不切实际、空洞无物的特性不说,假设120人公开信前五条尚有什么积 极意义的话,第六条根本就是画蛇添足。首先,凡是关注学术不端的人都知道一 个专业性强的案例(显而易见的剽窃不算)最终必须由专业权威机构调查和仲裁。 媒体再强也只能做到揭露和跟踪。任何媒体或个人的判断和裁决都不会有实际意 义,也不会为专业权威机构认真考虑的。因此,如果真的有人“企图误导公众或 利用新闻媒体去求得偏袒支持,或匿名进行公开人身攻击或传播谣言”,自然撼 动不了当事人的一根毫毛,大可不必“加以制止”。而另一方面,在关注事件的 媒体和个人发表看法之前,如何才能事先判定为“误导公众”、“人身攻击或传 播谣言”而“加以制止”,恐怕在操作层面上是一句空话。此外,专业权威机构 也并非专业垄断机构。不能排除媒体通过专家咨询和具备专长的个人自发地发掘 信息,发表看法的权利。第六条的实质就是反对言论自由,无异于在泼洗澡水的 同时把孩子也泼出去。令我困惑的另一面是,当人权卫士们急于敦促中国政府废 除政治犯以言定罪的同时,傅突然提出反对关注学术造假事件的媒体和个人发表 看法。我看中国政府除了维持原有的相关法律条文之外,不会对此有所理会。   最后对傅的“用词择句方面缺乏敏感”表示赞同。请再看看第六条最后一句: “在缺乏适当调查的情况下,任何企图误导公众或利用新闻媒体去求得偏袒支持, 或匿名进行公开人身攻击或传播谣言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必须加以制止。” 傅在告诉我们,在适当调查不缺乏的情况下,“任何企图误导公众或利用新闻媒 体去求得偏袒支持,或匿名进行公开人身攻击或传播谣言的行为”,都是可以接 受的,不必加以制止。 (XYS20060519)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