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正当的程序”面面观 无心 傅大教授接二连三的公开信,打的是“保障被质疑者的平等权利,以免他们 受到无端伤害”的旗号。虽然他也口口声声反对学术不端行为,但是,信中那些 似是而非的主张却让众人清清楚楚地看出他是在小骂大帮忙,已经一屁股坐到了 老魏一边。一时间,傅大教授自己也成了众矢之的。本想给魏大院士的造假嫌疑 事件釜底抽薪,结果却是火上浇油,这恐怕是他始料不及的。 对于信的动机和其中的谬误,《新语丝》上已刊发了不少精到的点评,无心 在此只想就“正当的程序”谈点一己之见。 其一,我们有“正当的程序”吗? 傅大教授不厌其烦地教导我们,在质疑造假时,一个“正当的程序”是何等 地重要。其实这用不着傅大教授罗嗦,人们对一个能有效地惩治学术不端行为的 “正当的程序”早已望眼欲穿。那么,我们现在有没有“正当的程序”呢?看公 开信的口气,应该是没有,而不少人指出,实际上各种规章早已建立。对此,无 心要说,在当今的中国,有没有“正当的程序”是一个伪问题。没有吗?部一级 的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守则少说也有四五个。即使它们不够全面细致,总还能 够起一定的作用。有吗?这些规定、守则何时真正地执行过?既然如此,有没有 “正当的程序”就变得无足轻重。真正需要探究的是,为什么“正当的程序”的 “有”或“无”竟然毫无区别。 其二,毛病出在哪里? 傅大教授又教导我们,“如果我真的怀疑可能的学术不端行为,我应当做些 什么呢?我会先给编辑写封信,要求查验原始数据(正如公开信中提到的)。如 果我被拒绝了,我会进一步给所涉及的系主任写信,或给该学院的院长写信,寻 求进一步调查。如果还不能够尽我满意地解决问题,必要时我会告到美国国立卫 生研究院。这就是我所意喻的正当程序。” 傅大教授的课讲完了,无心却只听懂了一半。程序应该从何处开始是明白了, 在何处结束还一头雾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是正义的化身?指望它公正地作出 所有的最终裁决,好象不太现实。那么,接着问下去,要是在国立卫生研究院也 不能“满意地解决问题”,又该如何?从傅大教授对言论自由的理解程度可知, 这个问题他回答不了,要问就要问不掺假的美国人。无心觉得,老美的办法多的 是,告到法院、到国会申诉、捅到报社,哪一招都会让院长大人手忙脚乱。在那 个国家,哪个官员都别指望犯了事以后可以不作交代不负责任,总统都不例外, 谈何国立卫生研究院。要是没人治得了国立卫生研究院,傅大教授如此醉心的 “正当的程序”岂不成了画饼? 比比人家,看看自己,答案已不言自明:惩治学术不端行为的规定、守则再 多再全面都等同于“无”,皆因我们各位大人不愿意用那些条文来损害自己的利 益。而他们的权力完全不由赋予他们权力的百姓大众来监督与制约,他们这么干, 百姓大众既管不着又奈不何,他们什么都不用害怕。这就是症结所在。假设,川 大的校长是由学校的教职工一人一票选出来的,而且随时可以罢免,谢大校长还 会开那些掩人耳目的新闻发布会吗?假设,教育部长、科技部长必须听从传唤在 人大的学术道德听证会上作证并且进行电视直播,他们还会爱管不管吗?只有到 了老百姓能够决定官员们的命运、“正当的程序”里的每一步都没有人能够随心 所欲的时候,这个“程序”才算真正地“有”。 其三,程序不是一切。 有了名副其实的“正当的程序”以后,是不是一切学术不端的行为都会顺理 成章地受到惩罚呢?非也。“正当的程序”是人设计的,并且要靠人来运行。人 都有各自的弱点和局限,他们有时候会判断失误,也难保没有心存侥幸的徇私舞 弊者。所以,“正当的程序”的运行仍然会遇到困难、阻碍乃至挑战。可以说, 学术存在多久,这种情况就会持续多久,正直的学者和民众跟学术不端的较量就 要进行多久。 说到底,实行一种科学的、进步的制度,必须依靠民众的信念和良知。外部 的制约能迫使人去服从制度,而信念和良知将使人自觉地维护制度。没有民众的 自觉,制度就难以有效地实行;一种许多人并不认真实行的制度,无异空中楼阁, 它的死亡也只是迟早的事。“正当的程序”的最终命运,同样要遵从这个道理 傅大教授将文革中无辜者遭受迫害且其中许多人因此而惨死的原因归结为 “未经正当的程序”,无心以为这个说法与历史事实相去甚远。文化大革命是个 疯狂的年代。造成当时大混乱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上十亿人的生死予夺由 一个人说了算;二是,不少人的人性泯灭而兽性勃发,已经没有了信念和良知。 如此荒诞的年月,“正当的程序”还有什么作用?在那种背景中,他们“未经正 当的程序”所做的任何事情,通过“正当的程序”照样能丝毫不差地做出来。由 此无心感到,要使世界变得美好,我们还有太多太多的事要做。 其四,现在怎么办? 眼下,“正当的程序”若有若无,而司魏之争正如火如荼,民众又该何去何 从?对此,傅大教授语重心长地教导我们,“可是,还没有正式的程序或没有先 例来借鉴。我们应当做些什么?我们必须从某个地方开始,即使是从最基本的开 始,由我们自己,以合法的的手段促进具体事件的解决。从而来逐渐建立一种机 制,例如,我们就可以利用魏-司事件来作为一个例子开始这种机制的建立。我 们可以首先在大学层次进行诉求,然后更高。起初,我们可能会失败,审判不会 完成(就象人权运动一样)。但是,我们下次会更努力去推动,并将之推动到更 高一个层次,主管人可能较少有利益冲突(在公开信中我们说要建立国家权威机 构)。同时,你们必须警告自己并对你们的行动以及你们可能的错误负责。这的 确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不管有多么的艰巨,我们都应当契而不舍。” 大教授的这段话,无心读了几遍仍然不得要领,最后勉强体会出他要说的是, “质疑老魏要先在川大悄悄地进行,然后才去上诉。这次行不通就下次再来,千 万不可造次。”也就是说,质疑有没有结果、事情的真相是什么都无关紧要, “建立一种机制”才是头等大事。敢问这是哪家的逻辑?! 人所共知,“正当的程序”也好,“一种机制”也罢,目的都是更有效地惩 治学术不端行为。在“程序”和“机制”缺失的时候,学术不端行为依然要给予 惩治,这个时候,民众完全可以拿起现有的武器,尽自己的所能去抗争。那些喋 喋不休地对民众大讲建立“正当的程序”比惩治学术不端行为更值得我们去做的 布道者,不是迂得不可救药就是别有用心。无心敢断言,多半会是后者。 其五,舆论监督是“正当的程序”的一部分。 如今的科学研究,花的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过问一下钱是怎么花的,实为 老百姓不容置疑的权利。在“正当的程序”里,从一开始就应该有媒体介入,这 样民众就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进展如何、问题的根源在哪里、双方的观点有 哪些分歧及最后的结果等信息,从而维护了他们的知情权。媒体的介入把程序的 每一步都一览无遗地呈现在公众面前,使得学术不端行为更容易被揭发,更难以 包庇,调查更公正。舆论监督的正面作用如此之大,毫无疑问,在“正当的程序” 里它是不可或缺的。 令人费解的是,如此利绝对大于弊的做法傅大教授却并不喜欢,他板着脸对 我们说,“在缺乏适当调查的情况下,任何企图误导公众或利用新闻媒体去求得 偏袒支持,或匿名进行公开人身攻击或传播谣言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必须加 以制止。” 傅大教授也不想想,公众的知情权谁敢剥夺?人们对某个事件七嘴八舌、各 抒己见,也是制止不了的,因为他们有言论自由权。即使有谁说了不该说的,也 要由法律去管。再说,既然还“缺乏适当调查”,也就不能判定谁是谁非,你凭 什么说人家的报道和消息与你的标准相悖而“不可接受”呢?堂堂大教授,居然 犯这样的低级错误,真不知怎么说他才好。 (XYS20060522)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