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黄红云二次回复Blackbox   正所谓“道理越说越清,真理越辩越明”。   Blackbox,我再次向你郑重重申这个事实:Guest不是我这一课题的研究人 员,Guest的身份是来我科参观。正如之前,纽约大学神经外科的Paul Cooper教 授、Rutgers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Wise Young教授以及很多其他中外从事神经科 学研究的教授和专家来参观一样,Guest也仅仅是来参观(而这些参观活动均得 到我所在医院IRB的同意),因此,Guest没有任何资格和权力参加课题研究包括 采集与分析研究对象(病人)的数据,以及其它有关病人的一切资料。正因为如 此,我才要投诉他剽窃和抢占我的研究成果和科学发现。   正如上次回复你时我已经说过的:Guest作为完全的局外人,他没有任何权 力和资格去获取和使用我这一课题研究的相关资料。如果我作为责任作者发文的 话,我又愿意Guest成为我的合作研究人员和这一文章的一个作者,我会按照国 际惯例,去向IRB申请,使他成为我这一课题新增加的一个研究者。   Blackbox你说得很对:研究人员是否能参加课题研究,最后决定权在IRB; 然而我不向朝阳医院IRB申请,Guest将永远不可能成为我这一研究课题的成员。   在我的课题研究中,包括临床和基础两部分。我们采集和存储了大量细胞, 其中一部分用于临床研究,另一部分用于基础研究。我赠送给Guest这部分细胞 为死细胞,不可能再作为任何临床应用材料。这一部分死细胞已与临床应用没有 任何关系。即使这样,为了慎重起见,我还是请示了朝阳医院IRB,并获得了批 准,可以作为赠品送给他。   虽然你声称你从未把读者当傻子,但你总在偷换概念。在我未向朝阳医院 IRB申请并获得批准前,Guest仅仅是参观者在看看而已,他不具有作为效果评估 者的合法资格。Guest应不应该自己发文章,当然应留给读者回答,广大读者的 判断能力肯定比你Blackbox强。   Blackbox,如果你敢公开你的真名实姓、工作单位以及Email地址,你觉得 在你的信箱中收到的将是支持和赞扬信吗? 黄红云 电话:+86-10-5162-5952 传真:+86-10-5162-5950 电邮:hongyun@mailcity.com 网址:www.nrrfr.com (XYS20060718)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