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看陕西师大如何处理李文革抄袭剽窃   许自国   从2005年夏秋开始,陕西师大李文革副教授的学术著作《西方翻译理论流派 研究》(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以下简称《流派》)严重抄袭剽窃的问题被 逐渐揭露,受到严厉批评,在全国学术界(尤其是外语界和翻译研究领域)引起 强烈反响。“新语丝”发布了相关文章,如“《流派》剽窃例证及伎俩剖析” (“新语丝”2006年4月3日)等。这类文章经陕西师大校内网站转载后,在陕师 大广大师生中引起广泛关注。直到2006年8月,通过陕师大学生“曲江流”的文 章“打假:陕西师大闻讯则改”以及文中转引陕师大主管研究生和科研工作的萧 正洪副校长给他的复信(“新语丝”2006年8月12日),人们才首次获悉陕师大 校方对李文革事件的态度与说法。   萧副校长信中表达的师大校方意见是:“第一,学校非常重视学风建设,不 会容忍此类行为。第二,学校本着对本人、学校和学术三者负责的态度,积极慎 重地处理此事。第三,具体处理依照不久前发布的《陕西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 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程序进行。第四,最后处理结果会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曲江流”的文章中还透露了比较具体的处理意见:“近期学校做出决定:抄袭 属实。追回该书的出版补贴;追回李文革由于该书的出版所得到的一切好处;处 理结果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布,不张扬。”   关注此事的人们对陕师大认定李文革抄袭剽窃的基本事实并做出相应处理的 态度是赞同的。但是,人们对“在一定范围内”和“不张扬”也心存疑问:这 “一定范围”指什么,是陕师大外语学院?外院英语系?还是师大全体教师?有 一点可以肯定:绝大多数关注此事的人都不会包括在这个“一定范围”之内。他 们无从得知,李文革对他所犯严重严错误是怎样检讨认识的?师大校方对事件究 竟做出了怎样的处理?   就政策依据来讲,国家有《著作权法》,教育部有《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 研究学术规范》,学校有《陕西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正式 法规。就高校依据相关法规处理学术欺诈(含抄袭剽窃)的具体实例来看,近年 来的突出例证就包括北京大学处理王铭铭和黄宗英、清华大学处理刘辉、同济大 学处理杨杰和上海交通大学处理陈进,等等。   据此,我们认为,由于李文革抄袭剽窃的情节严重,在已经认定他严重抄袭 的前提下,仅仅追回出版资助和取消所获荣誉是不够的,这样的从轻处理难以服 众,也为陕师大未来的抄袭剽窃者们打开了方便之门。鉴于李文革抄袭剽窃的情 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而广泛,给陕西师大及其外语学院的学术声誉造成巨大损 害,直接沉重打击外语学院的学科建设(如申报博点等),依据相关法规,参照 相似例证,对他的处理至少应包括以下四条:   一、追缴李文革在拼凑和出版《流派》过程中从陕西师大骗取的各项资助, 取消他因此而获得的各种荣誉;   二、责成李文革深刻认识《流派》抄袭剽窃的严重错误;因《流派》曾在全 国公开发行并炒作,影响恶劣而广泛,还要责成他做出公开检查,向被他抄袭剽 窃的原著作者公开认错道歉,消除负面影响,给广大读者和原著作者一个公正的 说法;   三、撤销李文革的副教授职称,以示惩戒,促其痛下决心,像戒毒戒赌一样 彻底戒除“抄袭剽窃”的恶习,在治学道路上踏实认真地从头做起;   四、终止李文革的硕士生导师资格。未经认错检讨和组织处理的李文革无法 坦然面对自己的研究生,他在人品,学术道德和学术水平(因其代表作由抄袭剽 窃凑成,其真实学术水平就大成问题了)等方面都丧失了指导研究生的资格;   李文革严重抄袭剽窃已经使陕西师大及其外语学院无辜蒙羞。如果他们处理 得当,会挽回一些损失,进而维护自身的学术声誉。如果处理不当,让“曲江流” 文中揭示出来的“陕师大校方‘动员一切力量’来‘摆平’和‘掩盖’此事 ” 的说法广为流传,甚至成为事实,势必将使他们在无辜蒙羞之后再次蒙羞(自 动)。萧副校长的信否认所谓师大校方“动员一切力量”来“摆平”和“掩盖” 此事的说法。我们宁愿相信师大校方所言不虚,并期待着师大根据国家、教育部 和学校的相关法规做出正确的处理。广大读者和关注此事的人们都在拭目以待。 (XYS2006091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