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对何祚庥院士“揭露伪新闻(七)”的一点感想 作者:feikao 何院士在“揭露伪新闻(七)”中指出“中国的每百万吨煤产出所死亡人数, 约是美国的100倍!”之后,写道:  然而,“百万吨煤的死亡率”并不是一个足以客观地反映中美双方在“煤矿 安全形势问题”的准确的数字。更为科学一些的比较指标,是在井下的百万小时 劳动时间的死亡人数。因为中美两国在井下工作矿工人数有极大的区别,每位矿 工在井下的年劳动时间也有较大的差别。   我们所查出的数字是:中国井下的矿工约是700多万人,而美国却约是8.1万 人,也有报导说仅为8.8万人;中国矿工年劳动约3000小时,而美国矿工年劳动 约2000小时。所以,中国的每百万小时劳动时间的死亡率是   6000人÷(750万人×3000小时÷100万小时)=0.266人   而美国是   30人÷(8万人×2000小时÷100万小时)=0.188人   亦即中国的百万劳动小时的死亡率,仅比美国多出41%!再说得直白一些, 中国的每一位煤矿矿工,在井下作业过程中,所遭遇到的风险概率其实仅比美国 多41%! 何院士指出的比较指标令人很受启发。确实,中美两国百万吨煤的死亡率的 差距不仅包含了安全方面的差距,而且包含生产率方面的差距,而后者显然是造 成差距如此之大的主要原因。百万劳动小时的死亡率则单纯显示了安全方面的差 距。但我认为何院士文章也有两处可以商榷。 1.按照何院士的计算方法,每百万小时劳动时间的死亡率应该是无量纲的,计算 结果(0.266和0.188)后面不应当有“人”字(或者应是"人/100万小时"?)。 2.上述引文的最后一句话最好加上“在相同工作时间内”的限制词,改为“中国 的每一位煤矿矿工,在相同的井下作业时间内,所遭遇到的风险概率比美国多41%。” 以避免误解。何院士也正确指出了两国“矿工在井下的年劳动时间也有较大的差 别”。从每一位矿工的角度,两国矿工死亡的相对风险率大约是(6000/750万)÷ (30/8万)=2.13。最好能将这个风险率与百万吨煤的死亡率和百万小时劳动时间 死亡率共同列出,并指出:死亡风险的差距来源于劳动时间的差距(3000/2000= 1.50)和安全体系的差距(1.41),总的相对风险率是二者的乘积。 (XYS2006020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