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记者与妓者的区别——有感于巩献田教授的愤怒   云淡水暖   网上看到巩献田教授的一封公开信,《《南方周末》记者的职业道德那里去 了?》,不禁哑然一笑,看来巩教授是又一个落入《南方XX》系列报刊记者的 “陷阱”的人,巩献田教授可能以为,这些“主流”媒体的“大牌记者”们是很 遵守“游戏规则”的,是“客观”的,是“公正”的、是“中立”的,巩教授这 回算是吃了个“哑巴亏”。   为什么是“哑巴亏”呢?首先,接受了当事记者的采访是确有其事;第二, 采访者和被采访者之间说了什么,读者只见到报纸上登的文字,谁知道背后的猫 腻;第三,主动权在记者、编辑手里,被采访者再怎么申辩,登还是不登,完全 无法控制。   其实,打着《南方XX》招牌的报刊引发的此类“官司”,已经不是一桩两桩 了,比如,号称致力于“网上学术打假”的方舟子方是民先生就上过一当,被 《南方人物周刊》(《南方XX》系列的姊妹刊物)的记者“访谈”后,再由该刊 的吴记者写了一篇评论《方舟子: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在其中被描绘成 “精神分裂、心智发育不健全、极端自恋、惯于狡辩、红卫兵式的文革思维、搞 科研没前途靠打假出名等等”(方舟子语),据方舟子在网络上说,其手法也是 对“访谈记录”进行了“必要裁减”,在未征询当事人意见的情况下予以发表, 后来好像该刊记者在网络上辩解说是刊物的“权利”之类。   这次,巩教授也是被照此办理,连标题的风格都几乎同出一辙,《巩献田: 英雄还是罪人?》,然后一系列的描述,巩教授被描述成一个“利益受损”、 “落伍”、“无人听课”、“生活不宽裕”、“年后再无著作出版”、“‘动辄’ 写公开信‘直呈’中央”的“可怜虫”、“做秀”之人等等。草民观察了一下 《巩献田:英雄还是罪人?》、《北大教授公开信称物权法违宪姓社姓资再起争 议》、《今年两会时将明确物权法命运》三篇由同一个记者写的报道,其中,把 网络上对巩教授最恶毒的讥讽语言都引用出来,如“有学生说,巩献田不仅自己 ‘很是出了一回风头,领着北大法学院又跑到了法学界的风口浪尖上’。另一位 学生直指巩献田‘说出的话比吸毒的身体还干瘪’。”、比如“一位上过该门课 的学生在BBS上分析道:‘被逼上老巩课的研究生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投其 所好,考虑的是现实利益,比如学分,尤其是提交论文时观点必须政治正确,再 多加一些吹捧的华丽辞藻,那拿高分是没有问题的;后者就是很有个性的人了, 正面交锋,当场辩论,愤而出走!’”、“北大未名BBS上甚至有人说,要给巩 献田上堂宪法入门课。他所讲的‘宪法是根本的政治大法,不属于一般法律领域’ 马上授人以柄,反对者称,‘不谈观点,单从法言法语的角度讲,巩献田宪法不 及格。’”云云。而在记者的笔下,巩教授似乎只得到一位“下岗工人”的声援。   巩教授在其公开信中提出,《巩献田:英雄还是罪人?》 “在2000多字的 报道中,竟然有十处捏造、歪曲事实和传播错误的信息”,目前,《南方XX》还 没有答复的迹象,草民想,如果为公平、公正起见,不如《南方XX》把记者的采 访记录(录音)原稿公诸于众,再把巩教授的质问登载在同一报纸上,让公众见 识一下谁在撒谎捏造?《南方XX》有这样的气度和胆量么。   草民想起有些网民称呼“不良记者”为“妓者”,谐音字,一字之差,天壤 之别,“记”者,记录也,其中蕴涵了原则、忠实、客观、道义、高尚;“妓” 者,卖也,无所谓原则、忠实、客观、道义、高尚,无论何人,只要出钱就卖, 只为利益或者利益集团服务。前者是应该推崇的,后者是应该摒弃的(尽管真正 的妓者可能为生活所迫),看了记者为了接近采访巩教授所施展的招数,真有点 不齿。 (XYS20060228)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