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潘知常教授的抄袭食物链分析(之二) 陈浩 因为精力关系,我无法一一查证指出潘知常的抄袭问题究竟有多少段落。现在我所希望 是一个基于典型案例的实证总结,以继续分析潘知常教授《批判的视境》的抄袭食物 链。 本文用以说明,不管潘知常说《传媒批判理论》里面的某一部分内容是自己的也好,还 是他人的也好,都会在以下连环证据面前显现无可辩驳的食物链关系: 前天的文章中,我指出了潘《批判的视境》“略同”了另外一个青年学者陈阳的论文, 陈阳《符号学方法在大众传播中的应用》,载《国际新闻界》2000第4期,可以参见 http://www.cn-cis.com/bbs/show.php?typeID=6&forumID=831。为了方便本文读者, 我重复一下指出的核心内容: 2000年,陈阳《符号学方法在大众传播中的应用》: 符号学受到的第一个批评是它的研究成果不能受到科学的客观检验,既不能证实也不能 证伪,这也是包括符号学在内的质化研究常受到量化方法批评的原因。符号学方法对量 化研究也有批评:量化研究只能向我们提供数据,却不能说明数据间的联系是什么、数 据的内涵是什么,比如,“同意”某选项的受众到底认同了什么,就有赖于符号学深入 分析。第二个批评是符号学式解读的任意性,无限扩大的解读会把不合理的内容强加进 符号学分析之下。由于符号学方法是由研究者个人操作的,因此不可避免符号选择的任 意性,脱离符号产生的社会环境,生硬地把西方理论联系实际分析框架照搬照用。…… 第三个批评认为研究者越俎代庖,符号学以偏概全。符号学式的解读是基于研究者自己 的立场进行的,往往会忽略受众的认知和观点,换言之,研究者怎么知道自己的观点就 是受众的 观点呢?不同的人对同一现象有不同的看法,这正是复杂的社会生活,如果以 研究者个人的理解作为所有受众的理解,就是犯了简单化的错误。……突破其局限的解 决之道就在于多种研究方法配合使用。……两种方法配合使用,各有各的层次和领域, 互相补充,这也是其他传播研究的绝好方法。 2002年,潘知常的著作《传媒批判理论》255页(新华出版社,2002-12。没有书的读 者可以参阅这里: http://www.china001.com/show_hdr.php?xname=PPDDMV0&dname=MVEO311&xpos=7), 第5章,里面这一段内容与下文的《批判的视境》中完全一样,——只是多了一句: “所以,对于结构主义-符号学法不能认为它是完美的,突破其局限的解决办法在于: 多种研究方法的配合。”刚好把陈阳《符号学方法在大众传播中的应用》的文字“略同 ”全了! 2005年,潘《批判的视境》: 结构主义-符号学分析的优势在于文本分析或者受众解读。而其受到的主要批评也在于 此。因为,符号学方法是由研究者个人操作的,它的研究成果不能受到科学的客观检验 ,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因此,结构主义-符号学受到的第一个批评是符号学解读的 任意性和唯心性。第二个批评是,它们的分析脱离符号产生的社会环境,生硬地照搬理 论框架;第三个批评则认为研究者有越俎代庖之嫌,符号学解读是基于研究者自己的认 知进行的,往往忽视受众的立场和观点,换言之,研究者怎么知道自己的观点就是受众 的观点呢?不同的人对同一现象有不同的看法,如果研究者以自己的理解作为受众的理 解,就是犯了简单化的错误。 ——以上,观点与陈阳完全一致,一些重点句子语言完全一样,同时也就难以完全难以 相信是巧合,更加不可能是演讲语言的巧合。观点上有一个区别的地方在于,陈的文章 里面结尾“两种方法可以相互配合”的观点,潘并没有在《批判的视境》一文里面提及 …… 好,现在,我们假定潘知常教授承认其著作《传媒批判理论》中这个部分是他“带领博 士、硕士研究生完成的”,责任在潘知常教授自己,那么,食物链分析就会如下: 【A型食物链】: 2000年,陈阳《符号学方法在大众传播中的应用》,正式发表; 2002年,潘知常与他人共同完成第5章时,将陈阳一文内容抄袭入该章中,潘知常为抄 袭者; 潘知常教授在10多所大学巡回演讲时,将属于陈阳知识产权的文字在10多所大学传播, 以此追名、牟利,潘知常为继续抄袭者; 此后,潘知常教授将演讲稿《批判的视境》贴在自己的博客上,以网络出版物的形式宣 示“自己的作品”和知识产权,并且四处发表正式的学术论文,还联系出版书稿,潘知 常为继续的继续抄袭陈阳的抄袭者。 如果现在,我们假定潘知常教授说,其著作《传媒批判理论》中这个部分只是他“带领 ”别人写的,责任在别人,那么,食物链分析就会如下: 【B型食物链】: 2000年,陈阳《符号学方法在大众传播中的应用》,正式发表; 2002年,在潘知常教授的“带领”下,某责任人(该章著作权人,假设为学生甲)完成 第5章时,将陈阳一文内容抄袭入该章中,学生甲为抄袭者; 潘知常教授在10多所大学巡回演讲时,将属于学生甲的文字在10多所大学传播,以此追 名、牟利,潘知常为辗转抄袭学生甲的抄袭者; 此后,潘知常教授将演讲稿《批判的视境》贴在自己的博客上,以网络出版物的形式宣 示“自己的作品”和知识产权,并且四处发表正式的学术论文,还联系出版书稿,潘知 常为继续的抄袭学生甲的抄袭者。 如果潘知常教授将在2006年5月正式出版该文字继续牟利——潘知常为可持续的继续的 抄袭学生甲的抄袭者。 好奇者可能会问:你列举了两种食物链,那么潘知常教授本人到底会倾向于承认自己属 于哪一个食物链呢?我判断,以潘知常教授的贪心水准,还是更倾向于属于【A型食物 链】的! 判断的论据如下: 打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东南大学主办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 理论刊物”《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 年 第 3 期,没有刊物的 读者可以查看 http://www.china001.com/show_hdr.php?xname=PPDDMV0&dname=MVEO311&xpos=7 或者其他诸多类似网页,可以发现几乎与上文完全相同的《传媒作为文本世界(二):结 构主义-符号学的阐释》一文,其作者栏赫然写道:潘知常、林×、曾××! 证毕。 (XYS2006022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