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是控告信有误?还是丘小庆造假?   作者: 张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论文作者之一)   新泰克控丘小庆论文造假一事,已在网上沸扬两周。在阅读众多仁人志士的 高见之后,现根据左俊勇等六人控告信在信中所公开的四川抗菌素研究所测定报 告内容,本人试作如下粗浅分析:   这份报告应该是一份由国家资质单位出具的药效测定报告。如果是这样一份 报告,那么就应该包括体外和体内实验的内容,应该有摘要和结论。为什么在信 中没有出示摘要和结论?只有摘要和结论才能体现该报告对Ph-SA的公正评价。   在这样的报告中,对被评价的抗菌物质针对所测细菌的敏感率,换言之,也 就是抗菌物质的相对特异性,必然要进行定量的评估。而信中没有提供该类指控 证据,如果是报告中没有,那么这份报告的资质是不符合国家药检要求的。如果 是隐瞒这部分内容,那么控告信的科学性和诚信度就出现问题了。   在信中引用的报告“结论” (1)和(2)(英文信中原文如此,“ 5 conclusions”)存在实验对称性的严重缺陷:既然“结论” (1)测定了Ph-SA 对抗耐药金葡菌和敏感金葡菌的50%最小抑菌浓度(MIC50),而“结论” (2) 中为什么只测定了Ph-SA对抗敏感表皮葡萄球菌的MIC50,却没有测定Ph-SA对抗 耐药表皮葡萄球菌的MIC50?作为川抗所这样的国家资质单位,绝不应该在药效 测定报告的设计和实施中出现这样的严重失误。如果是原报告中有这样的结果, 而控告信隐瞒了这一部分的话,问题就严重了。如果Ph-SA对抗耐药金葡菌和耐 药表皮葡萄球菌的MIC50有差异的话,那么证明Ph-SA起码具有一定的特异性。左 俊勇等六人的指控就是别有用心的了。   信中引用的5个“结论”都在报告的第七和第八页上,这也十分奇怪。因为 摘要必定在这种报告的第一页,而结论必定在这种报告的最后一页。这样的报告 都长达数十页,包括数十份图表和图示。如果信中引用的5个“结论”是在报告 的第七和第八页上,难道该报告只有不到十页?这样的药效测定报告太短了吧?   如果上述分析属实的话,控告信中的“事实依据”将难以成立。那么是谁在 造假? (XYS20060118)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