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没有所谓的“铁证”照样能置疑   作者:trus   就像刑事案件有几件是罪犯犯了事而故意留下证据的,还不是办案人员根据 蛛丝马迹分析各种可能性。没有几位真正关注丘事件的人(起哄架秧子的不算) 一上来就认为丘一定作了假,就像美国审理案件的无罪推定一样,只是认为他是 “嫌疑人”来搜索证据证明他是清白还是造了假。认为他是清白的不妨也尽可能 的证明,但迄今为止几位“辩方”的“证人”象川大、张杰、AECOM的Fan Yang 和“嫌疑人”丘本人提出的证据不足以征实他们清白。而“控方”的“新泰克”, 赵利军目前的举证也没有太大的力量。   关注这事而没有直接利益冲突的新语丝各位同仁们,我们就象是“陪审团” 成员,根据“辩”,“控”双方的举证来判断丘是否“Guilty”比喻不一定很恰 当,但能说明点意思。   本人一直认为的事情发展过程如下,目前还没有那一方的举证足以改变:   丘等人发表的文章有造假之嫌,不是蛋白存在不存在的问题,而是在功效测 定上中使用的样品和功效测定的数据上。如果丘非常confident他的发现如此伟 大,他不会在乎这区区400万,更不会在乎这样一篇文章,早注册公司(和川大 一起)自己去生产了。别告诉我们丘你本人“与世无争”,对钱没有兴趣,只对 科研感兴趣之类的话,你还没有这份情操,否则申请专利干什么。而“控方”的 新泰克早期操作这件事情时的“造势”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更不能成为你丘反 控的理由,他们吹得再大也是你丘“忽悠”的功劳,如果他们的忽悠超出了你 “发现”的伟大意义,也没有见你出来制止,反而是你认为“发明”还能杀病毒、 杀肿瘤之类的。如果没有新泰克的指控,恐怕还会有其它公司从你那儿购买其它 的专利。不是看扁诸位所谓带着技术“报效祖国”的海龟,有几位是在美国拿到 专利的,且不说美国专利申请历时长、花费大,就说各位供职的单位,无论公司 还是学术单位,在没有学校同意的情况下你敢拿自己在单位的成果去申请专利? 这个问题还可以深入探讨。新泰克,赵利军等有看来是有苦衷,投了一笔钱最后 不可能有获益,在埋怨自己投资不谨慎的情况下肯定及其痛恨丘对他们的“忽 悠”。这儿要评论国内所谓的“投资公司”,他们还没有成熟,不会选择项目, 尤其找到象赵利军这样的科技顾问;并且投点钱就想回报,这那儿是贩卖东西有 快速的微薄利润。公司的风险投资肯定是有风险的,如果投资了一个idea,做到 最后没有可以开发出产品的可能时也只能自认这笔投资给“风险”掉了。很可能 新泰克认为买了专利就可以发财了,难道他们当初也真正相信了400万买来的东 西有每年15亿(还没有包括国外)的市场回报?如果真是如此,到应验了“想占 便宜吃大亏”的说法,新泰克不是完全不deserve目前的结果。   但你丘如果没有在nature biotech上发文章问题也就恶化不到现在的地步, 如果最后验证你有造假,你整个一“犯了事的”还要故意留下点证据考验办案人 员的智商,只是你的功夫似乎还差不少。 (XYS20060123)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