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教育部,科学院,求求你们了!   作者:恒山悬空寺   最近,肖传国的诉讼案以及许许多多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的学术水平的“水分” 引起了人们对我国学术气氛的关心。网上如潮的评论,不论是支持还是反对,都 说明了国人对自己掏腰包聘请的学术大腕们的关注程度,尽管给大腕们发工资的 学校校长们从来没有公开申明经费来自于纳税人的血汗。   上海交通大学的陈进,同济大学的杨杰,清华大学的刘辉,四川大学的魏于 全邱小庆等等无一不是身居高位,手握重金的教授,博导或者院士。一个人掌握 的科研经费抵得上一千至一万个西部贫困地区农民家庭苦干1年至数年。在我们 的国家还比较困难,大部分农民为儿女的上学费用而四处奔波以至于自杀的时候, 政府却拿出大笔的经费资助那些学术巨骗,教育部和科学院是否该反省反省?   “大学者,大师之谓也”的说法现在已经深入人心。然而我对此说法却颇有 微词,因为我们的“大师”已经太多了。现在我们的大学或者科学院研究所里面 的教授数量是不是已经超英赶美,或者已经遥遥领先,我想教育部科学院肯定比 我一介草民要清楚得多。1952年全国院校调整的时候,在各著名大学就任的教授 们实实在在属于我国在那个时候的学术精英。50年代评选的科学院学部委员也基 本上反映了当时的学术水平。1980年评选上的学部委员就有点矮子里面拔将军的 意思了。曾经有人对南京大学的戴安邦教授作过这样的评价:“与其说他是著名 化学家(中科院化学部学部委员),不如说是一个卓有成就的教育家”,因为戴 老在国外发表的学术著作确实不多,不过在那个时候受各方面的影响,学术上和 教育上在国内称雄也不是一件坏事。到90年代,中科院和工程院的增选与大学大 批量破格提拔教授遥相呼应,于是,阿猫阿狗都成了教授了。   我现在的老板曾经在酒酣耳热之余说起过几起令实验室几个中国人十分汗颜 的事情:老板在给journal of medicinal chemistry, journal of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等审稿的时候屡屡拒绝中国的投稿。老板对中国人没有任何偏 见(否则他也不会接受我们几个留学生和博士后了),但是我“拜读”过他拒绝 过的几个稿件,确确实实是惨不忍睹。老板曾经在一个学术会议上与来自华中科 技大学的一位教授同时观看一个Poster,老板从那位中国来的教授提出的 问题判断对方的研究方向与poster的作者应完全不同,因为他向poster的作者提 出了许多很低级愚蠢的问题。然而令老板吃惊的是对方的名片显示他和老板以及 poster的作者是同行,而且是老板难以理解的“博导”!   现在我们的大学缺少的不是教授博导,而是踏踏实实教书育人做学问的“教 师”。据说香港的大学里的教授人数是固定的,除非一个教授辞职或退休,其他 人是不能获得教授称号的。日本的国立大学也是如此。笔者所在的系由20个课题 组组成,每个课题组由一个教授,一个助教授(相当于副教授),一到两个助手 (相当于助教或讲师)组成。除非教授退休或辞职,下面的助教授是不能升为教 授的,但是他可以竞争应聘其他课题组或其他学校的教授职位,当然教授也可以 应聘更高级别的大学的教授位置。已经获得教授职位的人也不可以高枕无忧,学 校有各种方法对他们进行评估。当然能够在著名大学就任教授的人,也不是那种 混日子的主儿。   有人评价说:我们的院士水平相当于国外普通大学的比较平庸的教授,博导 教授的水平难以达到国外普通大学的普通副教授的水平。宁波大学的SCI大师郑 教授的论文数量令国外的教授们难以望其项背,然而,郑垃圾论文大师(尽管被 评为教授博导,以及获得大量荣誉)的论文质量却达不到在国外工作的普普通通 的一个中国博士后的水平,这或许是我们的体制所为了。   综上所叙,我强烈呼吁教育部和科学院对全国所有大学和研究所的从事教育 科研的职工(行政人员不提也罢)进行重新评定:   1)取消院士,特别是博导头衔,以免贻笑大方   2)固定教授副教授的岗位数量,严格对所有人员重新审核。评聘标准可以 随大学级别的不同略有调整。宁缺勿滥。一个系只聘两三个教授如何?   3) 扩大学校之间的人员交流,避免近亲繁殖   4)减少那种只会吹牛皮捞钱的基础研究,扩大对应用研究的资助(我是做 基础研究的)   5)大幅度减少对大学的投资,再也不能发生那种建造宽度达100米的大学校 门的丑闻了   6)真正实现9年义务教育   7) 长远目标是资助西部欠发达地区实现高中义务教育制。   8)减少大学行政人员数量,压缩办学经费。我现在所在的系共有教师50多 人,本科生80人x4,硕士生100人左右,博士生80人左右,博士后大约40人,只 有行政人员4人,集中在一个敞开的办公室办公。   以上各项是我痛心疾首之下的观点,或有过分或者不当之处,望各位指正。 (XYS2006072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