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到底谁在恐吓谁   作者:坚决反击   丁祖诒博客公布“北京弘嘉,陕西德伦律师答网络媒体问”,进行了自问自 答,自导自演的一系列滑稽表演。   其中,“问:现在已经在新语丝公开发表了对律师的恐吓文章……”,“北 京弘嘉律师事务所乔刚主任答:我们已经注意到了网络的恐吓和威胁”。   本人查不到新语丝上有恐吓人的东西。这些人所指的恐吓,应该是指本人发 表的《关于<北京、西安、武汉三家律师事务所将联合办理给方舟子为虎作伥的 “签名涉案者”案>的声明》吧。   有点基本法律常识好吗?什么是恐吓,那个声明是恐吓吗?本人从来没有否 认律师帮助别人打官司的权利,在信中,本人说了,“本人欢迎任何无赖的起 诉”,“希望承接此类案件的律师的执业历史是清白的”,睁大眼睛把文件看清 楚,不要做案子前只看着钱,不看文件啊。   本人说的,只不过是要查每一个相关律师的执业史,如果有问题,就在网上 揭露。这是恐吓吗?!中国法律规定,公民有监督和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权利。 我知道中国有这么一些律师,就怕别人去查他们办案子的手段和赚钱的方式。   本次诉讼,正义不在你们一边,法律知识不在你们一边,你们多考虑采用你 们的“专长”来办案子吧。不过我觉得你们会偷鸡不着蚀把米。作为本人来说, 如果收不到你们的律师函,还真感到有点遗憾呢。而且本人一定也会想办法给你 们回个律师函。中国律师成千上万,每年律师函发来发去的也成千上万,多你们 几张不多,少你们几张不少。不过怕邮局丢失,记得用特快专递呀。   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新语丝或是其他签名者的观点。本人前一个声明的所有 内容完全有效。 (XYS20070315)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