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对科教部门制定的各式各样“惩治学术不端办法”提点建议 作者:盼雨 科教部门今年也出台一些“惩治学术不端办法”,这是个好现象。但要真正执行起来, 恐怕难度不小。有几个建议希望提供参考:(1)恐怕很少有人敢投诉是吗?因深怕打 击报复,穿小鞋,丢饭碗。所以,应在报纸上公开公布“惩治”条款,明确规定严惩打 击报复者。应制定出可度量,能执行的硬法规,让每个科技工作者都知道,能掌握;而 不是像普通红头文件。(2)“新语丝”已揭露五百多件学术不端案件,可请“新语丝 ”网站及有关专家配合,先立案调查,查处几件大案要案,见之以行动。(3)要制定 严肃追究各单位领导的责任。没有这一条,一切都要落空,因当前各单位的保护主义十 分严重。单位的利益,名声至关重要(“肖案”足以说明问题)。(4)要像经济部门 ,公安部门那样爱护,奖励勇于检举揭发学术不端现象。尤其是大案要案,不管他地位 多高,明望多大,广大科技工作者才相信我们是在做真的。(5)当前全国造假成风, 大多打着“科技”甚至“高科技”的旗号,干着祸国殃民的丑事。科技教育,医疗卫生 界已成为造假的重灾区!我们的相关部门是否应勇于面对呢?(6)要鼓励真名实姓揭 露学术不端。学术不端案应由学术成信机构查处;而不是那些不懂学术的法官。目前已 造成国内外很坏影响的“肖案”中,虚报国际发表的论文数。法官竟然将国内期刊有到 国际发行的定为“国际刊物”,令国内外科技界啼笑皆非。科学院评选院士,明确规定 要在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投诉。人家指出他有“脚踏两只船”,这是事实。指 出他虚报国际论文,也是事实。为何成了被告,吃了官司?科技主管部门应明确表态。 保护揭露科技不端者的正当权益。不然,要警察抓小偷,又不让喊小偷,否则先判警察 名誉侵权。这是那个国际法准则? (XYS20070320)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