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freedns.us)(xys-reader.org)◇◇   解读张建革《对闻韧教授所提问题的进一步回答》   作者:曾是郑大人   看到张建革博士的二次回复,想给她把回复改一下,建议张博士把第一、第 三、第九项合并文章较好。常言道,酒后吐真言。从两次回复看,张博士的第一 个回复才是其人性的本质,第二次回复是伪装。   1、“本人的博士研究课题是有机所导师林国强先生的研究课题”?问题是 如何到有机所?是合作、交流、推出去、还是有机所在复旦找人帮忙?既然是闻 教授的研究生,为什么做林院士的课题?中间肯定有说法!   2、“但是这部分工作的知识产权在本情况下并非闻韧教授所有。”就事论 事,知识产权是单位之间的事情,你作为一个研究生,只有干活的份,还能主导 这些事,而且直接肯定了知识产权的归属?要么是你无知,要么是你狡辩。   3、二次回复的第三项,实际是第一项的继续。清楚了第一项,第三项自然 清楚。   4、二次回复的第四项说明了是博士期间的工作,尽管有了继续,还是在导 师的工作的基础上的工作,实际上是盗窃了导师的课题,有违于伦理。   5、二次回复的第五项与第一项相同,不表。   6、郑州大学的委培研究生可以说知识产权与郑州大学没有关系。因为你的 研究工作没有在该校完成。   7、二次回复的第七项不值得多说,是剽窃新语丝上作者叫“论文作者”的 知识产权(翻译件),这样明目张胆的剽窃,可见你的人品,无语……。   8、复旦大学的规定解释权归复旦大学,作为一个研究生,无权解释条款! 重复说一句,知识产权是单位之间的事情(个人除外),好像与学生(研究生) 没有关系。一个干活人,无权处置这个问题。   9、注册学生,与外出打工是两个概念。说清楚第一项,该项也就清楚了。   10、申请基金引用博士工作本身没有错,错就错在不该把博士工作自己在 bmcl上发表;错就错在不该挖导师的墙角。   11、“文章署名是以贡献来定的”,这没有错。错就错在“娶了媳妇忘了 娘”,自己长大成人,忘了父母的辛苦!   12、“我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这是你的权力,电话录音本身没有错, 好像法律允许,举证可信、可采。   最后,“闻教授的做法在过去的几天的确给我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但是我想现在我能告诉他的是,我仍然会继续和专注于我的研究工作,不愿再为 此不愉快事件付出宝贵的精力和无价值争执。如果闻教授就此文章的署名权问题 仍有争议的话,可以通过有关学术机构或其它正规渠道解决”。牛人就是牛人, 有一股领导的架势、真有“死猪不怕开水烫”的风格、有“乃至巍然不动”、 “爱乍地乍地”的不讲理气概!遗憾的是如果张博士还是从事相关领域,不知道 是侵犯复旦大学的知识产权还是有机所的知识产权!   有句俗话:“大年初一逮个兔,有你也过无你也过”。为一个满身污泥的牛 人,可悲……有损于郑州大学的名声,值得吗?   “最后谢谢所有关心我、爱护我和支持我的人!”还有话没有说,这里我就 冒昧说了,恨你们这些坚持真理的人。不知道对否?   可以预言,张建革博士、张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从今往后不会再理这个 喳了! (XYS20070809)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freedns.us)(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