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很抱歉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附件中是我发现的一起法学教材的剽窃事件的 相关介绍和证据。由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类系列规 划教材 ”中的《商法》教材一书,这本书是由曹胜亮、曾斌先生主编的并于 2008年8月份出版的,其中大面积抄袭了中山大学张民安教授的《商法总则制度 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3月版)一书,抄袭面积大,仅总则部分已有十三处 之多,且几乎是一字不改的抄袭,字数高达4000余字。贵网站作为国内权威和一 流的学术反腐圣地,多年来坚持宗旨,为我国学术的纯洁和净化做出了无与伦比 的贡献,也赢得了所有人的信赖和尊敬。所以我把自己发现的这一剽窃事件向您 处反应,希望贵处能够充分利用您们的优势和资源,将每一个参与学术剽窃的害 群之马清理出圣洁的学术团体!   评析学术剽窃事件   ——曹胜亮、曾斌先生对张民安教授作品的剽窃   作者:有良知的学界边缘人   如今的法学界,无论什么人,知名的学者或不知名的学者,著名高校的教授 或二、三流高校的教授,甚至是职业技术学院的老师,都敢主编号称“21世纪高 等院校法学类系列规划教材”的教科书,无论这些人有没有法学功底,它们都敢 在权威的出版社出版教科书;无论什么样的出版社,有名的或无名的,权威的或 不权威的,什么样的教科书都敢出版,只要这些教科书的主编们愿意支付给出版 社高额的出版费,或者能够大面积包销其所主编的教科书,这些出版社无一例外 地都愿意给这些主编们出版教科书。因此,难免出现中专院校的老师主编高等院 校法学教科书,甚至高职高专生主编本科生教科书的现象,实在令人瞠目结舌。   由曹胜亮、曾斌先生主编,并由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出版的《商 法》教科书就是此种现象的典型代表。该书作为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1 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类系列规划教材”核心主干课教材之一,大面积抄袭中山大学 张民安教授于2007年3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商法总则制度研究》,抄袭内容 达13处之多,除有一处稍加修改外,其余12处几乎一字不改,其中抄袭最多的一 处达1千多字,总字数高达4千字有余。   曹胜亮先生是何许人也,有没有资格主编“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类系列规划 教材”的《商法》呢,其在主编《商法》时是何等身份呢?在网上搜寻曹胜亮先 生的简历,很难发现其真实的身份。据说,曹胜亮先生主编这本号称“21世纪高 等院校法学类系列规划教材”的《商法》时,仅仅是在湖北警官职业学院或诸如 此类的技术院校教授法学的老师;又据说,曹胜亮先生是湖北省司法培训中心主 讲法学的教员;还有人说曹胜亮先生现在是华中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的副教授、该 校法政学院2008级的博士研究生。曹胜亮先生究竟是什么身份呢?其主编的教科 书为何不做介绍?暂时不得而知。也许曹胜亮先生就是凭借其主编的号称“21世 纪高等院校法学类系列规划教材”的《商法》才得以从湖北警官职业学院或湖北 司法培训中心等名不见经传的地方调进华中师范大学做副教授的;也许曹胜亮先 生就是凭借其主编的“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类系列规划教材”的《商法》才能够 获得就读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的资格,这些暂时都不得而知。   曾斌先生是何许人也?在网上点击,很难查到曾斌先生的具体情况。据说曾 斌先生是湖北省司法培训中心的培训老师,又据说曾斌先生是湖北司法学院的老 师。那么曾斌先生通过其主编的“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类系列规划教材”的《商 法》获得什么利益呢?是从助教晋升为讲师、或从讲师晋升为副教授、又或是从 学士晋升为硕士、从硕士晋升为博士?这些暂时也不得而知。   曹胜亮、曾斌先生主编的“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类系列规划教材”之一的 《商法》是由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那么出版社又从《商法》中获得何种 利益?出版社为什么会让曹胜亮、曾斌先生这样身份不明确的人来主编商法呢? 难道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无法请到长期从事商法研究、商法理论功底深厚的学者 或者著名高校的教授来主编《商法》吗?这些也不得而知。也许像这样的出版社 根本无法请到著名的专家、教授来主编包括《商法》在内的“21世纪高等院校法 学类系列规划教材”;也许出版社根本就不在乎,对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来说, 无论是什么人,只要愿意支付高额的出版费,或者大面积包销其出版的教科书, 出版社就愿意为这些人出版图书。所以不难想象,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这 套号称“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类系列规划教材”的教科书也许都是通过所谓的由 主编支付高额的出版费和大面积地包销教科书的模式来完成出版的。   如此看来,由曹胜亮、曾斌先生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号称“21 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类系列规划教材”的《商法》,无论是曹胜亮、曾斌先生,还 是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都实现了所谓的“双赢”:曹胜亮、曾斌先生凭借其主 编的《商法》“加官进爵”“名利双收”,出版社凭借其出版的《商法》获得大 量的经济利益。但是,有没有人在这种现象中受损呢?曹胜亮、曾斌先生和出版 社这种“双赢”的局面是不是建立在学生利益、张民安教授利益和学术尊严被极 大牺牲的基础上呢?答案是毫无疑问的!对曹胜亮、曾斌先生的学生而言,他们 原本可以选择质量更好、更权威的商法教科书,却不得不花钱去购买曹胜亮、曾 斌先生主编的劣质教科书;对张民安教授而言,曹胜亮、曾斌先生的剽窃行为完 全无视张民安教授的辛勤劳动,严重侵犯了张民安教授的合法权益;对学术尊严 而言,曹胜亮、曾斌先生的行为违反了最基本的学术规范,败坏了学术良知和学 术道德,打击了那些独立创作的作者的进取心。   在中国学术界,尤其是在中国法学界,学术的繁荣只是一个表面的现象,虽 然每年发表的学术论文浩如烟海,出版的教科书数不胜数,出版的专著多如牛毛, 但是又有多少学术论文真正体现了开创性?又有多少教科书真正体现了独创性? 又有多少专著真正体现了原创性?如果任凭曹胜亮、曾斌先生的这种行为继续下 去,那么中国学术的原创性、学术的进步、学术的纯洁和尊严又如何得以维持? (XYS20081218)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