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德生博士论文重大抄袭之八   ——抄袭硕士研究生陈娟娟学位论文17例约3500字   作者:真凭实据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国际法硕士生导师戴德生副教授,其国际法学博士论文《国际贸易体制中的劳工 标准问题研究》,竟然大量抄袭剽窃陈娟娟同学的国际法学硕士学位论文。   陈娟娟同学是西南政法大学2005届国际法学硕士研究生,其学位论文《WTO 框架下劳工标准问题研究》【下简称陈娟娟文】于2006年4月10日完成,导师是 西南政法大学张晓君教授。   陈娟娟同学的学位论文在戴文写作之前发表,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可 以查阅到。   下面是戴德生博士论文与陈娟娟同学硕士学位论文的比对:   第一个例子(博士论文摘要)。   戴文摘要第i页第1段第7-10行,与陈娟娟硕士论文摘要第1页第2段6-9行文 字相同。   戴文(没有注释):   劳工标准问题没有被明确纳入多边贸易体系,但……在双边贸易领域,劳工 标准与国际贸易的挂钩却有了实质性进展,在美国与约旦、新加坡、智利签署的 自由贸易协议中,已经把劳工保护条款列入其中。   陈娟娟文   劳工问题虽然没有被明确纳入多边贸易谈判,但在双边贸易领域却有了实质 性进展,在美国与约旦、新加坡、智利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中,已经把劳工保护 条款列入其中。这些势必会推动劳工标准在双边贸易领域与贸易挂钩的进程。   第二个例子(博士论文摘要核心内容)。   戴文摘要第i页第2段全段,与陈娟娟硕士论文摘要第2页第2段1-6行文字相 同。   戴文(没有注释):   本论文基于国际法视野,以多边贸易自由化为背景,以贸易与劳工权益保护 关系问题为核心,以贸易与劳工标准问题的历史演进为研究脉络,以WTO框架下 劳工标准制度的构建……为论述重点,综合运用系统分析、比较分析、历史分析、 法律社会学和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对国际贸易中的劳工标准问题进行了比较 系统的阐述、剖析和论证。   陈娟娟文:   本论文基于国际法视野,以多边贸易自由化为背景,以贸易与劳工权益保护 关系问题为核心,以WTO框架下劳工权益保护为研究脉络,以WTO框架下劳工标准 制度的构建为论述重点,运用规范分析、实证分析以及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 就……WTO框架下劳工标准制度的构建等问题进行系统的阐述、剖析和论证,……   第三个例子。   戴文第48页第3段1-4、6-9行文字,与陈娟娟文第5页第2段2-7、10-11行文 字基本相同。   戴文(没有注释):   WTO成立以后,发达国家仍未放弃将劳工标准问题多边化的努力。1996年12 月9日至13日,在新加坡召开了WTO成立以来的首次部长级会议,……以美国和欧 盟为首的发达国家坚持要将劳工标准问题作为世贸组织今后的工作日程之一写进 部长宣言,……经过激烈的辩论和讨价还价,大会通过了部长会议宣言,“核心 劳工标准”作为新议题被明确列入宣言的23个内容之中,并放在宣言的首要位置。 这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承认劳工标准是一个“问题”,并允诺应以解决。   陈娟娟文:   WTO成立以后,发达国家仍想将劳工标准问题多边化。1996年12月在新加坡 召开了WTO成立以来的首次部长级会议上,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坚持把以 劳工状况和劳工权益为主要内容的核心劳工标准作为大会议题。经过激烈的辩论 和讨价还价,大会通过了新加坡部长会议宣言,“核心劳工标准”作为新议题被 明确列入宣言的23个内容之中,并放在宣言的显要位置。……实际意味着发展中 国家和地区承认劳工标准是一个“问题”,并允诺应以解决。   第四个例子(陈娟娟文文字紧接上例)。   戴文第49页第3段部分文字,与陈娟娟文第5页第3段文字基本相同。   戴文(没有注释):   1999年12月,在美国西雅图召开的第三次WTO部长级会议上,劳工标准问题 又是大会激烈争论的焦点。发达国家……坚持劳工标准必须与国际贸易相联系, 声称这关系到WTO的信誉问题;而发展中国家……强烈反对将该问题列入贸易谈 判中。……西雅图会议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成果。   陈娟娟文:   1999年12月,在美国西雅图召开的第三次WTO部长级会议上,劳工标准问题 再次引起激烈争论,发达国家……坚持劳工标准必须与国际贸易相联系,声称这 关系到WTO的信誉问题;而个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强烈反对将该问题列入贸易 谈判中。……西雅图会议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成果。   第五个例子(文字紧接上例)。   戴文第49页第4段1-5行至第50页2-4行,与陈娟娟文第5页第4段文字、注释 相同。   戴文(没有注释):   2001年11月,在……多哈举行的第四次部长级会议上,美欧等发达国家又一 次提出了劳工标准问题。在会议上,欧盟明确表示,WTO应该在执行劳工核心标 准方面发挥作用。发展中国家则表示,鉴于经济实力较弱,发展中国家无法达到 西方国家的福利标准;而且,发达国家将劳工标准与贸易挂钩的做法有实行贸易 保护主义之嫌。……关于劳工标准问题,部长级会议在其发布的《部长会议宣言》 中指出:“重申在新加坡部长级会议上发表的关于国际公认的核心劳工标准的宣 言,我们注意到ILO对全球劳工标准问题正在进行的工作”。①   陈娟娟文:   2001年11月在多哈举行的WTO第四次部长级会议上美欧等发达国家又一次提 出了劳工标准问题。在会议上欧盟明确表示WTO应该在执行劳工核心标准方面发 挥作用。发展中国家则表示鉴于经济实力较弱,发展中国家无法达到西方国家的 福利标准,而且发达国家将劳工标准与贸易挂钩的做法有实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嫌。 关于劳工标准问题,部长级会议在其发布的宣言中再次重申了在新加坡部长级会 议宣言中发表的观点,认为“全球化过程中的社会标准问题应该由国际劳工组织 负责”。 ③   说明:戴文注释①与陈娟娟文③完全相同。   戴文注释①:DOHA WTO MINISTERIAL 2001:MINISTERIAL DECLARATION WT/MIN(01)/DEC/1,20 November 2001,资料来源: http://www.wto.org/english/thewto-e/minist-/min01-e/mindecl-e.htm.   陈娟娟文注释③:WTO:” DOHA WTO MINISTERIAL 2001:MINISTERIAL DECLARATION WT/MIN(01)/DEC/1,20 November 2001,”资料来源: http://www.wto.org/english/thewto-e/minist-/min01-e/mindecl-e.htm,2005 -07-10。   戴文删除陈娟娟文的“2005-07-10”。   第六个例子。   戴文第52页第2段、第4段倒1-3行,与陈娟娟文第6页倒第1段1-2行、第7页 第2段部分文字基本相同。   戴文(没有注释):   2.发展中国家低劳工标准会使高标准国家向低标准国家看齐,出现“探底 竞争”(race to the bottom)   ……   3.……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认为对使用童工和其他剥削劳工情况应该 给予道德上的关注。……由于劳工标准的性质是公共产品,规范劳工标准的目的 是取消剥削劳工和改善恶劣的工作条件,这需要在一个国际框架内进行,因为单 独国家的行为不可能达到这样的目的②。   陈娟娟文   (2)发展中国家低劳工标准会使高标准国家向低标准国家看齐,出现“竞 相逐低”(race to the bottom)   ……   (3)……从人权和道德的角度出发,应对使用童工和其他剥削劳工等情况 应该给予道德上的关注。……由于劳工标准的性质是公共产品,规范劳工标准的 目的是取消剥削劳工和改善恶劣的工作条件,这需要在一个国际框架内进行,因 为单独国家的行为不可能达到这样的目的③,……   说明:戴文注释②与陈娟娟文注释③完全相同,都是:陈丽丽:《国际贸易 ——劳工问题的历史、冲突与应对》,《国际贸易问题》2004年第5期,第18页。   第七个例子。   戴文第53页第2段1-5行,与陈娟娟文第7页倒第1段1-4行至第8页1行文字相 同。   戴文(没有注释):   “社会倾销”理论也是不成立的。倾销本身是一种不公平贸易手段,在 GATT1994《反倾销协议》中,倾销被定义为:将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进入另 一国贸易。但发展中国家以较低的劳工标准生产的产品以同样价格条件销售于国 内市场和国外市场,并无任何贸易歧视,因此,也就不构成世贸组织真正意义上 的倾销。   陈娟娟文:   (2)“社会倾销”说不成立。倾销本身是一种不公平贸易手段,在《关于 实施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六条的协议》(即《反倾销协议》)中,倾销被定义为: 将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进入另一国贸易。但发展中国家以较低的劳工标准生 产的产品同样用于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并无任何贸易歧视,因此,也就不构成 世贸组织真正意义上的倾销。   第八个例子。   戴文第58页第5段2-5行、第6段标题、第7段1-4行、第59页1-3行,与陈娟娟 文第10页第5段2-3行、第6段标题、第7段1-7行文字相同。   戴文:   ……表面上,贸易很少涉及劳工权利问题,劳工权利的保护水平似乎与国际 贸易无关。但实际上,两者相互作用,息息相关。   (一)劳工权益保护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从经济学上讲,劳动力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生产要素,劳动资源的流动、配置 直接关系到世界贸易的首要问题——商品价格。商品价格的基础在于商品的成本, 商品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而两者都包含了劳动力成本。劳动力成本的 经济含义是指维持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一切必要费用,……①,而劳工权利保 护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这些费用的高低。具体来说,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同,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工人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工人的教育培训费用方面存在 着差异,……   陈娟娟文:   ……表面上,贸易很少涉及劳工权利问题,劳工权利的保护水平似乎与国际 贸易无关。但实际上,两者相互作用,息息相关。   (1)劳工保护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从经济学上讲,劳动力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生产要素,劳动力资源的流动、配 置直接关系到世界贸易的首要问题——商品价格。商品价格的基础在于商品的成 本,商品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而二者都包含了劳动力成本。劳动力成 本的经济含义是指维持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一切必要费用①,而劳工权利保护 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这些费用的高低。具体来说,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同,发 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劳工权利保护上存在着差异,……   说明:戴文注释①与陈娟娟文注释①完全相同,都是:阚敬侠:《世界贸易 中的劳动法问题》,《中国法学》1996年第4期,第96页。   第九个例子。   戴文第74页第6-12、19-20行标题,文字,与陈娟娟文第13页倒2-6、8-10行 文字、标题相同。   戴文(没有注释):   (一)劳工权益保护是WTO的目标之一   贸易自由化并不是WTO的终极目标,而只是造福于广大劳动者、服务于可持 续发展的手段。《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马拉喀什协定》……所以将劳工标准纳入 WTO,符合WTO的宗旨和目标,也符合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共同愿望。   放任贸易自由化趋势下劳工标准松化现象的蔓延乃至加剧……易引发恶性竞 争,最终损害劳动者利益,……因此,WTO理应为贸易增长和提高劳动标准间相 互促进作出贡献,……   陈娟娟文:   1、劳工权益保护是WTO的目标之一   贸易自由化并不是WTO的终极目标,而只是造福于广大劳动者、服务于可持 续发展的手段。《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所以将劳工标准纳入WTO,符合 WTO的宗旨和目标,也符合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共同愿望。   放任贸易自由化趋势下劳工标准松化现象的蔓延乃至加剧容易引发恶性竞争, 最终损害劳动者利益。因此,WTO理应为贸易增长和提高劳动标准间相互促进作 出贡献。   第十个例子。   戴文第75页倒1行至第76页1-5行,与陈娟娟文第15页倒7-11行文字相同。   戴文:   一味抵制劳工标准问题,使其游离于WTO规则之外,……反而会给发达国家 单边劳工壁垒措施的泛滥打开大门,将会对具有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发展中国家更 加不利。与其由发达国家在WTO体系之外,随意地推行所谓的劳工标准,不如将 其纳入WTO多边贸易体制之内,由WTO对其制订和实施给予一定的监督,(没有注 释)   陈娟娟文:   一味抵制劳工标准问题,使劳工问题游离于WTO规则之外,反而会给发达国 家单边劳工壁垒措施的肆虐提供借口,从整体上来说对具有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发 展中国家也不利。与其由发达国家在WTO体系之外随意地推行其所谓的劳工标准, 不如将其纳入WTO多边贸易体制之内,由WTO对其制订和实施给予一定的监督。   第十一个例子。   戴文第79页第3段全段,与陈娟娟文第18页倒第1段文字相同。   戴文(没有注释):   国际劳工权益保护问题牵涉到广泛的社会利益,受许多政治、经济、文化因 素的制约。WTO只是一个贸易自由化的多边体制,而非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和人 权发展的一体化集团,其对劳工问题的关注只能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即WTO应 只着眼于贸易政策和那些对成员国贸易造成影响的与贸易有关的劳工政策,在不 超越WTO的权限范围内,取得贸易政策和劳工政策的协调。   陈娟娟文:   国际劳工权益保护问题牵涉到广泛的社会利益,受许多政治、经济、文化因 素的制约。WTO只是一个贸易自由化的多边体制,而不是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发 展的世界一体化集团,其对劳工权益保护问题的关注也只能局限在一定的范围 内,……即WTO应仅着眼于贸易政策和那些对成员国贸易造成影响的与贸易有关 的劳工政策,在不超越WTO的权限范围内,取得贸易政策和劳工政策的协调。①   说明:戴文删除陈娟娟文注释①。陈娟娟文注释①是:“贺琼琼:《国际贸 易中的劳工标准问题之法律分析》,武汉大学2004硕士论文,第19页”。   第十二例子。   戴文第85页倒1、2段标题、文字至第86页1-5行文字,与陈娟娟文第22页 4-15行文字、标题基本相同。   戴文: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成功性使其有理由成为贸易自由化中解决与劳工权益保 护有关的贸易争端时效仿的对象②。但就目前来说,由于缺乏相应的实体规则, 或者说处在“非规则化”阶段,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处理劳工权益保护有关的贸 易问题时,应当注意到它与一般贸易争端的不同之处。   (一)争端内容的特殊性   “与劳工权益保护有关的贸易争端”有两重含义:其一是贸易;其二是劳工 权益保护。这两种含义之间互为递进的关系。从表面上看,它也是一种贸易争端, 是由当事国在保护劳工权益问题上的矛盾或磨擦导致的贸易争端;但这种争端与 普通意义上的贸易争端相比,其目的可能仅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也可能是为了 保护争端中的任何一方国内的劳工权益,也可能二者兼而有之。   陈娟娟文:   WTO争端解决机制……其成功性使其有理由成为贸易自由化中解决与劳工权 益保护有关的贸易争端时效仿的对象②。但就目前来说,由于缺乏相应的实体规 则,或者说处在“非规则化”阶段,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处理劳工权益保护有关 的贸易问题时,应当注意到它与一般贸易争端的不同之处。   1、争端内容的特殊性   “与劳工权益保护有关的贸易争端” ……有两重含义:其一是贸易;其二 是劳工权益保护。这两种含义之间互为递进的关系。从表面上看,它也是一种贸 易争端,是由当事国在保护劳工权益问题上的矛盾或磨擦导致的贸易争端;但这 种争端与普通意义上的贸易争端相比,其目的可能仅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也可 能是为了保护争端中的任何一方国内的劳工权益,也可能兼二有之。   说明:戴文注释②与陈娟娟文注释②完全相同,都是:“余敏友著:《世界 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法律与实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30页。”   第十三例子(戴文文字紧接上例)。   戴文第86页第2、3、4段,与陈娟娟文第23页3、4、5段文字几乎一字不差。   戴文(没有注释):   (二)争端的裁决及其执行的特殊性   不涉及劳工权益保护内容的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争端所涉及的是贸易行为违 反了相关的贸易法律或政策,从而对某一国家的贸易利益造成了影响或者损害。 这种影响或者损害与违法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此类贸易争端裁决的重 点在于维护应得的贸易利益。而对于与劳工有关的贸易规则争端裁决来说,由于 利益损害或影响是与违反保护劳工权益之法律(或者侵害劳工权益)有直接关系, 其裁决的重点在于保护劳工权益。   毋庸置疑,解决贸易争端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贸易当事方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平 衡,从而保证自由贸易的顺利进行,这种权利和义务是争端当事方在贸易过程中 依据相关贸易法律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应该承担的义务。然而,解决与劳工权益保 护有关的贸易争端必须要在给予劳工权益以适当保护的前提条件下保证当事方之 间贸易权利和义务的平衡。这种裁决一方面要顾及到劳工权益保护的内容规定, 另一方面还要依据多边自由贸易的法律规则。   陈娟娟文:   3、争端的裁决及其执行的特殊性   不涉及劳工权益保护内容的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争端所涉及的是贸易行为违 反了相关的贸易法律或政策,从而对某一国家的贸易利益造成了影响或者损害。 这种影响或者损害与违法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此类贸易争端裁决的重 点在于维护应得的贸易利益。而对于与劳工有关的贸易规则争端裁决来说,由于 利益损害或影响是与违反保护劳工权益之法律(或者侵害劳工权益)有直接关系, 其裁决的重点在于保护劳工权益。   毋庸置疑,解决贸易争端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贸易当事方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平 衡,从而保证自由贸易的顺利进行,这种权利和义务是争端当事方在贸易过程中 依据相关贸易法律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应该承担的义务。然而,解决与劳工权益保 护有关的贸易争端必须要在给予劳工权益以适当保护的前提条件下保证当事方之 间贸易权利和义务的平衡。这种裁决一方面要顾及到劳工权益保护的内容规定, 另一方面还要依据多边自由贸易的法律规则。   第十四例子(戴文文字紧接上例)。   戴文第86页第5、6、7段,与陈娟娟文第24页3、4、5段文字、标点几乎一字 不差。   戴文(没有注释):   就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说,主要用于成员间因贸易而发生的不涉及劳工权益 保护或者人权保护内容之争端的解决。一般地,在运用司法程序解决之后,都会 根据WTO中的某些规则,根据DSB的建议或裁定以及DSB的授权采取贸易救济措施, 包括贸易补偿、中止关税减让和交叉报复,较为通俗的说法就是进行贸易制裁。   由于与劳工有关的贸易规则争端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与其有关的贸易制裁同 一般的贸易制裁相比,在制裁内容、制裁目的、制裁受益人、制裁效果认定等方 面,都会有所不同。   首先,就贸易制裁的内容来说,前者仅包括对违背WTO贸易规则的成员国进 行贸易制裁的内容,而后者不仅有贸易制裁(包括制裁的方式),而且还必须含 有被制裁国在本国国内对劳工权益给予保护补偿的内容。只是由于劳工权益保护 也属于国际人权保护的范围,具有极端敏感性,与劳工权益保护有关的贸易制裁 的内容也很难给以具体的规定。   陈娟娟文:   就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说,主要用于成员间因贸易而发生的不涉及劳工权益 保护或者人权保护内容之争端的解决。一般地,在运用司法程序解决之后,都会 根据WTO中的某些规则,根据DSB的建议或裁定以及DSB的授权采取贸易救济措施, 包括贸易补偿、中止关税减让和交叉报复,较为通俗的说法就是进行贸易制裁。   由于与劳工有关的贸易规则争端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与其有关的贸易制裁同 一般的贸易制裁相比,在制裁内容、制裁目的、制裁受益人、制裁效果认定等方 面,都会有所不同。   首先,就贸易制裁的内容来说,前者仅包括对违背WTO贸易规则的成员国进 行贸易制裁的内容,而后者不仅有贸易制裁(包括制裁的方式),而且还必须含 有被制裁国在本国国内对劳工权益给予保护补偿的内容。只是由于劳工权益保护 也属于国际人权保护的范围,具有极端敏感性,与劳工权益保护有关的贸易制裁 的内容也很难给以具体的规定。   第十五例子(戴文文字紧接上例)。   戴文第87页第2段,与陈娟娟文第24页6段1-10行至第25页1-3行文字、注释、 标点几乎一字不差。   其次,就贸易制裁的目的和受益人来说,一般贸易制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本 国的国内市场,受益人是本国相关法人或者相关产业;而与劳工有关的贸易规则 争端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被制裁国国内劳工的权益,受益人应该是被制裁国国内 的劳工,即:通过贸易制裁,使没有遵守WTO中关于劳工权益保护规则的成员国, 能够履行自己保护其国内劳工的义务,不能为了贸易竞争而损害其国内劳工的权 益。采取保护劳工权益的贸易制裁措施,表面上是为了保护被制裁国国内劳工的 权益,但鉴于“不公平竞争”是产生贸易纠纷的根本原因的事实,这些措施在本 质上是间接地保护制裁国国内的劳动力市场,保护该国国内劳工的权益。况且, 在实践中也很难分清为保护劳工权益的制裁的真正目的①,因为WTO的权利主体 是各国政府,当一国企业因违反劳工标准而被另一国投诉时,投诉国政府极易把 被投诉国的劳工权益问题变成外交和贸易政策的一部分,特别是当争端各方在劳 工权益保护方面存在巨大分歧的情况下②。   陈娟娟文:   其次,就贸易制裁的目的和受益人来说,一般贸易制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本 国的国内市场,受益人是本国相关法人或者相关产业;而与劳工有关的贸易规则 争端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被制裁国国内劳工的权益,受益人应该是被制裁国国内 的劳工,即:通过贸易制裁,使没有遵守WTO中关于劳工权益保护规则的成员国, 能够履行自己保护其国内劳工的义务,不能为了贸易竞争而损害其国内劳工的权 益。采取保护劳工权益的贸易制裁措施,表面上是为了保护被制裁国国内劳工的 权益,但鉴于“不公平竞争”是产生贸易纠纷的根本原因的事实,这些措施在本 质上是间接地保护制裁国国内的劳动力市场,保护该国国内劳工的权益。况且, 在实践中也很难分清为保护劳工权益的制裁的真正目的①,因为WTO的权利主体 是各国政府,当一国企业因违反劳工标准而被另一国投诉时,投诉国政府极易把 被投诉国的劳工权益问题变成外交和贸易政策的一部分,特别是当争端各方在劳 工权益保护方面存在巨大分歧的情况下①。   说明:戴文注释①与陈娟娟文第1个注释①完全相同,都是:萨拉.H.克莱维 兰德(Sara H.Cleveland)在论及人权制裁和国际贸易的关系时认为,采取的针 对被制裁国的措施看似保护被制裁国的人权,但实际上是为了保护本国的市场, 因此很难弄清人权制裁的真正目的,也很难判断制裁是否真正效。Sara H.Cleveland,Human Rights Sanctions and International Trade:A Theory of Compatibility,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pp.143-144.   戴文注释②与陈娟娟文第2个注释①完全相同,都是:常凯、乔健主编: 《WTO:劳工权益保障》,中国工人出版社2001年版,第97页。   第十六例子(戴文文字紧接上例)。   戴文第87页倒第1段1-3行至第88页1行,与陈娟娟文第25页第2段1-4行文字、 标点一字不差,但注释值得质疑。   最后,就贸易制裁的效果认定来说,一般贸易制裁的效果可以从一些数据上 很清楚地反映出来;但源于劳工权益保护的贸易制裁,由于其内容规定本身就不 够具体(比如国际核心劳工标准),难以操作③,制裁的效果较一般贸易制裁的效 果要抽象得多,因此很难确定和证明其制裁的有效性。①   陈娟娟文:   最后,就贸易制裁的效果认定来说,一般贸易制裁的效果可以从一些数据上 很清楚地反映出来;但源于劳工权益保护的贸易制裁,由于其内容规定本身就不 够具体(比如国际核心劳工标准),难以操作②,制裁的效果较一般贸易制裁的效 果要抽象得多,因此很难确定和证明其制裁的有效性。   说明:1.戴文注释③与陈娟娟文注释②完全相同,都是:“例如,在“结社 自由和有效承认集体谈判的权利”中,到何种程度才叫“结社”“自由”,什么 样的“承认”才是“有效”;在“禁止强迫劳动”中,判断“不想做或者不愿意 做”的个人意志的标准是什么,这些都尚不确定,似乎也无法确定。”   2. 戴文注释①:以上观点参考了曾令良主编的《21世纪的国际法与中国》 的第十三章“WTO与劳工权益保护”,该章作者为李雪平。   同一文字陈娟娟文没有注释。那么,到底是戴文抄袭陈娟娟文还是陈娟娟文 抄袭曾令良主编书的观点?   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就算戴文“参考”了曾令良主编书的“观点”,他在 上述几段的文字表达却与陈娟娟文完全相同,这恐怕很难解释说它不是抄袭陈娟 娟文了。   第十七例子(文字接上例)。   戴文第88页第3段1-4行,与陈娟娟文第25页第4段1-4行文字、标点几乎一字 不差。   戴文:   正如印度所说“除了用贸易措施(trade measures)加强劳工标准之外,我 们看不到将此议题纳入WTO的任何目的”。②发达国家将国际劳工标准纳入世界 贸易组织,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能够运用世贸组织强制执行机制来改变国际劳工 组织下公约的“软法”特征。   陈娟娟文:   正如印度所说“除了用贸易措施(trade measures)加强劳工标准之外,我 们看不到将此议题纳入WTO的任何目的”。发达国家将国际劳工标准纳入世界贸 易组织,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能够运用世贸组织强制执行机制来改变国际劳工组 织下公约的“软法”特征。   说明:1.上述这种情况(戴文大量存在)有可能是戴文将他人的文字、注释 一起抄,用了韦小宝的“通吃”战术。但也可能存在另外一种情况:   2.戴文中间有注释②:“[美]Robert Carbaugh著:《国际经济学(第8 版)》,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第18页。”如果注释是真的,那 么,也存在抄袭行为,即注释后的文字也是抄袭陈娟娟文。   博士论文“倒挂”“通吃”硕士论文,仅仅一篇已经达到3500多字的程度, 戴博士还说他不能接受抄袭剽窃的事实?   (待续) (XYS20080811) ◇◇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