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 北大教授林毅夫违反规定一稿多投 方老师: 您好。   向您举报龚刚和林毅夫在2007年发表在经济研究第4期上的文章,在2008年 又刊登在2008年China Economic Review上。这已经是一稿多投了!另外,从附 件CER的文章和中文的文章比较就会看到,实际这篇文章被CER接受的时间是2006 年(首页脚注部分的doi:10.1016/j.chieco.2006.06.004表示,文章电子版发表 时间是2006)。显然,这是太明显的一稿多投,请查验公布!CER出版方的网上 明确声明(见下面网址),如果已经被接受发表,未经Elseiver允许,不得以任 何语言再公开发表,何况是在中国最好的期刊上又发表了呢?! http://www.elsevier.com/wps/find/journaldescription.cws_home/620160/authorinstructions   经济研究编辑部:请查验这篇文章的DOI(即电子版发表时间,国外期刊接 受一篇文章之后,电子版的发表要在印刷版登刊前1-2年,而且算是正式发表 了),完全可以验证这篇文章属于在投稿经济研究之前,已经投稿到CER,属于 《经济研究》声明一稿多投的范围,请严肃处理,为中国学术问题起到表率作用, 千万不能对不同的人施行双重标准!   如果没有接到贵方的答复,看不到经济研究最终处理结果,为了还学术一片 净土,本人将在各大网站公布此事。 一个博士研究生 (XYS20080625) ◇◇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