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   关于杨佳袭警案之前的警察执法的问题和建议   杨周   关于杨佳袭警案本来是应该等法院审理以后公布了事件的全部经过才可以评 论的。但是看了网上关于杨佳袭警案未审理之前发表的各种评论,觉得为杨佳辩 护和为芷江西路派出所辩护的两造都有些违背情理,很不能令人信服。为杨佳辩 护的一造把杨佳打扮得像个正义使者,为北站地区派出所辩护的一造,把派出所 警员打扮得像个法律教师。   袭警案已经发生了,杨佳绝对是个惨无人道的罪大恶极的罪犯,是任何一个 国家都不能容忍的。杨佳袭警案挑战的是国家的法律和秩序,如果容忍袭警的情 况发生,那么这个国家的人民将会处在恐怖的暴力中,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将无法 保障。因为连维护社会秩序的警察自己的生命都没有法律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 产还能指望有什么法律保障?!   所以对杨佳袭警案的当事人是绝对要绳之以法的。这是毋庸多说的。   但是目前大陆对杨佳袭警案的种种评论反映了人们对社会问题的极不正常的 心态和思维。先来评说大陆的警察打不打人。说大陆的警察个个都像个法律教师 甚至像托儿所里的阿姨那样,我想许多人都不会相信这种故事的。就是人们都相 信了,我也不相信,因为我就被警察打过,而且是当着许多证人的面。   事情是这样的。一九九四年初,一个活得不耐烦说要自焚的人深夜打电话来 我家,带着哭声求救,说派出所的人正在抓他。我当时已经睡觉了并且腰疼,本 不想去,但是生怕这个神经不正常的人事后说我见死不救(他和上海的一些所谓 的马列主义民运分子无事就凑在一起攻击我,其中有些人还是我曾经从法律上和 人权方面给予帮助过的)。我从床上起来硬着头皮叫了辆出租车到他家时,他已 经被斜土路派出所的警察带走问话。他家有个来自北京的不速之客。他的妹妹和 母亲正向我述说他被警察带走的经过时,只听房门敲得震天响,而且有人扯着嗓 子狂叫开门,就像电影里的警察追捕地下工作者的情景一样,气氛绝对紧张。他 的妹妹赶紧叫我躲进一个小房间里,我一时也被这种气氛搅昏了头,居然就躲进 了小房间。   大门开了,一片杂乱的脚步声。进来的是斜土路派出所的两个警察和居委会 的主任。其中一个警察凶声凶气地问,刚才进来的两个人呢,怎么只有一个,还 有一个人在哪里?神经不正常的人的母亲和妹妹都说再没有人来过。那个凶声凶 气的人走到小房间的门口用力拍打着门说,“小房间里面是什么人,替我出来!”   XX的妹妹说,“里面是我的朋友。”   我当时的头脑也被这种气氛彻底薰混乱了,好像自己真的是个地下工作者或 者特务似的,真的不敢出去了。门外的一面用力敲门一面凶狠说,“里面的人赶 快出来!”   在如此这般的紧张气氛里我的大气都几乎不敢出。门外连续叫了好几遍,凶 声凶气的声音更狂暴了,“里面的人替我马上出来,再不出来我就把门踢开了。” 我想门外的这个人如此剽悍,如果我不出去的话房门有可能真的会被他踢破的, 这真是太糟糕了,于是就开了门。   门一开,凶声凶气的人问,“你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住哪里。”   我一五一十的告诉他,他听罢扬起拳头当胸给了我一拳。   我问,“你怎么可以打人的?”   他说:“我听到杨周这个名字就想打。”   我说:“你是当着你的同事和居委会主任的面打人的,还有XX的母亲和妹妹 另外还有这位从北京来的客人。”   他说,“我就打你了,怎么了!我是斜土路派出所所长,叫XXX。”说着又 是当胸一拳。   我心平气和地说,“你这样是不对的。”   他气壮如牛地说,“你去告我好了。”   我说,“我会向有关部门反映的。”   边上的警察说,“算了算了,杨周先生你就回家去吧。不要呆在这里了。”   居委会主任也说,“走吧,算了。这里没有你的什么事,早点回家吧,这么 晚了。”   我想想确实也没有什么事,就对XX的母亲河妹妹说,“那我就走了。”   第二天,上海市公安局政治保卫处的吴建中科长和小苗找我问话。我告诉他 们昨晚发生的事情,并说了斜土派出所所长打人的经过。吴建中和小苗吃惊地说, “他敢动手打你,不可能吧?!”   我叹口气说,“我要瞎说他干什么?我和他素昧平生,事情一过我连他告诉 我的名字都忘记了。当时还有一个警察也在边上,居委会主任也在边上,XX的母 亲、妹妹和北京来的人也在边上。有五个人见证。”   吴建中说,“他可能不知道你是谁。”   我说,“知道不知道我是谁并不重要,不管是谁都不能打的么。”   吴建中和小苗说解释说,“斜土路那一带地痞流氓很多。派出所成天和地痞 流氓打交道,可能平时火气就很大。”并问我,“打得很痛吗?要不要我们陪你 去看看医生?”   我说,“当时很痛,睡了一晚上也就好多了。”   吴建中和小苗说,“这个事情我们会严肃处理的。你的意见认为应该怎么处 理好。”   我说,“处理就不必要了,今后注意就是了。这次是打了我,如果打了其他 人,事情就闹大了。”   中国人有一句俗语,叫做“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中国的基层警察的水平 很难让人恭维,相信许多人也是有不愉快的亲身经历的。再说,杨佳在山西也不 是曾经被警察打掉了门牙。有人对警察打掉杨佳的门牙获赔三万元认为太多了, 助长了刁蛮习气。这真正是岂有此理!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他们,在美国有一个 黑人被警察用棍子捅了肛门,伤了直肠,警方还赔偿一千万美元呢!   因为美国的警察执法过度会被判赔偿巨款,所以警察才不敢乱来,人民才相 信警察。如果警察违法打了人只是象征性的意思意思,人们心中会服气吗,会信 赖吗?正因为法院对违法执法的警察施以重刑和由政府负责赔以巨款,所以,今 年在纽约法院判处对不听警察的命令逃跑的一个黑人新郎的身体遭击发数十枪的 当事警察无罪。尽管该黑人新郎的家属不服,新娘不服,民权领袖也不服并扬言 要搞暴动,民众还是服的。社会才没有引起动乱。   警察部门是人民纳税养着的合法暴力机构,方向是针对反社会行为的,结果 暴力机关反向操作,变成匪警、警匪,社会的机制还能正常运作?   中国大陆的基层警察形象不佳,这是一个事实。如果连这个事实也要否认, 何以服人。这也是有些人盲目为杨佳叫好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原因。十多年过 去了,随着改革开放,中央强调法制建设要和国际接轨,警察的素质可能有所提 高,但是也不可能提高到法律教师或者托儿所阿姨的水平。回过头来说,警察的 角色如果真的演变成法律教师或者托儿所阿姨的话,也是不可取的。警察执法时 应该是依法办事,违法必究,这样才能保障社会的正常运作和秩序。   我不知道其他西方国家如何对待公民与执法时的警察争吵的事件,但据我所 知,在美国的警察不担当法律教师甚至托儿所阿姨的角色。美国的警察是不容许 你在他执法时和他进行当场争论和反驳的,当场争论和反驳是妨碍公务罪。我女 儿的一个同学的亲属因为从交通繁忙的法拉盛的Roosevelt avenue私人停车场 倒车,被警察抄牌,那个亲属当场反驳说,这里一向可以倒车的。警察喝令她 “shut up ”,她不服气,继续争辩。警察当场就把她铐起来,送往法拉盛的一 零九分局,关了一夜。   杨佳因为骑来历有问题的自行车被警察盘问,这本来是属于警察的正常的执 法范围,他拒绝回答警察的询问,并和警察在大街上争论,而且长达四十分钟, 这已经构成妨碍公务罪。按理,警察据此是可以逮捕他的。争论的两造都回避了 这一点。   从目前网上获得的情况来看,警方认为杨佳并没有精神病,杨佳仅仅因为和 警察争论,警察和气地问话,最后导致杨佳杀六个警察伤四个警察,这是于情于 理都说不过去。人们怀疑的其实是杨佳被带往派出所之后被殴打了,派出所是不 是有关门打狗、打闷包的违法事情发生?这才是问题的真正焦点。   结合我的经验,根据各方面的报道,我对杨佳袭警案之前曾与警方的冲突认 为比较合理的解释是: 杨佳在马路上拒绝临检,阻碍了交通达四十分钟之久, 被带往芷江西路派出所。在派出所里,杨佳更是暴跳如雷,妨碍了派出所的正常 工作秩序,有二个警察实在看不过去于是打了他几下,或者把他关进了拘留室。   即使被打也是不可能很严重的,如果很严重,杨佳第二天不可能直接就回北 京。那些说杨佳的睾丸被打伤,更是无稽之谈。哪一个男子的睾丸被打伤第二天 还能坐长途火车的。不要说睾丸被打伤,就是睾丸被踢得重了些,也会痛上好几 天。游戏中或者打闹时无意中被碰到踢到睾丸的小男生对此都是有切身体会的。 如果真的伤了睾丸失去了生殖能力,那不是索赔一万二万的事情,而是要索赔上 百万的案件。   问题还有,杨佳本来是有偷车嫌疑所以才被询问,当他出示了租车凭证,这 个嫌疑就消除了。面对一个没有犯罪嫌疑的人警察就是想立功,就是自己心情再 不好也不敢打他。再就是即使杨佳真的偷了一辆旧自行车也是个小得不起眼的案 件,可能连上庭的资格都没有,何况本来就心平气和执法的警察不可能突然神经 发作打人,这不是在把自己将近四十分钟的耐心执法的形象彻底前功尽弃了吗。   我个人认为最合理合情的解释是,杨佳妨碍了警察的公务,因为根据警方公 布的录音,他确实是很蛮横的,被带往派出所的时候可能气势更张狂,把派出所 里的正常工作秩序都搅乱了。这里有一个事件性质转换的问题,杨佳和许多为杨 佳辩护的人都不想知道或者故意装着不知道。杨佳作为一个有行为能力的中国公 民是有义务协助警方的调查和询问,是应该回答警察的问题,如果他觉得警察在 大街上询问他,有伤他的自尊心,他可以保持沉默,但是不可以和警察抗辩。和 正在执行任务的警察抗辩这件事本身是违法的。就是被询问的当事人保持沉默警 察也是有权可以把他带往派出所进一步查证车子的来历。这都是属于正常的执法 范围。中国大陆的公民的法治意识太弱,往往自以为自己没有违法或者是正确的, 就凶悍得可以和执行公务的警察争吵甚至拉扯对抗。我在上海时就常常看到有人 在大街上和执行公务的警察大声争吵甚至推推搡搡的。这在美国是不可思议的。   因为杨佳在派出所也闹,搅乱了派出所里的正常工作秩序,所以警察就把他 铐起来或者关进拘留室的这种可能性较大。因为警察要铐他或者把他关进拘留室, 这一下杨佳更暴跳如雷了,在铐起来或者关进拘留室时杨佳暴力抗拒,警察就强 制铐起来或者关进拘留室。在强制铐起来或者关进拘留室时有可能把杨佳弄痛或 者弄伤的。这就是杨佳坚持要求闸北公安分局的督察判芷江派出所赔偿和开除两 个警员的理由。督察看了录像带认为执法的两个警察并没有违法或者越权,所以 才对杨佳的要求不予采纳,但是对杨佳被弄伤或者弄痛还是承渃给予适当的补偿。   警方被质疑的其实应该聚焦在执法时的强制行为这一点上。审理杨佳的告诉 的督察认为当事警察没有违法,但是一般市民有可能认为违法,这可能就是警方 迟迟不公布全部细节的原因。这也就是造成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不清晰的原因。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警察对妨碍公务的当事人强制执法是容许的。众人可能还 记得前几年有一个中国公民在美国因为不听从边防警察的命令停止跑脱,被警察 强制制服和喷辣椒水的事件。该事件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的结果是警察无罪的, 因为警察是在执行正常公务而且并没有越权。   在美国的公共电视频道上常常播放抗拒警察执行公务时被强制执行的镜头, 在美国的公民或者居民都习惯了,认为是正当的合法的。但是在中国大陆因为法 治意识淡薄,警方也因为中国大陆公民的法治观念淡薄可能会认为警方强制执法 是违法的,所以才有所顾忌不公布杨佳在派出所的录像,但因此一来就使得本来 很清楚的事件变得有些模糊了,造成各方的解释不同。我认为这其实就是中国和 美国的警察部门以及公民和居民在法治认识上的差距原因所致。   综上所述,我认为如果事情正如我的分析,那么处理杨佳骑非法自行车事件 的警察和以后处理杨佳要求开除警察的督察的行为是合理合法的。   当然事件的真相如何,还要等警方在法庭上公布全部录像和录音才清楚。   至于抛弃事件真实基础的讨论那不是法治的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和社会心理 问题,是不应该把杨佳袭警案和杨佳袭警案之前的被警察盘问的事件联系起来的。 不过通过这个袭警案件和引发出来的警察执法的权力问题,中国大陆是应该大力 加强法治意识和人权意识的宣传的。顺便说说,在中国台湾有一个老伯伯趁台湾 地区的前总统陈水扁不备时踢了他的屁股。这是违法行为,是不可以赞许的,但 是在中国大陆居然有人喝彩,可想而知大陆的法治观念和人权观念淡薄到什么程 度。这也说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政治高于一切的流毒并没有肃清。中国大陆 社会离法治社会的要求和人权观念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最后回到原来的题目说一句,即使芷江西路派出所在杨佳抗拒执法时行为有 所不当,也不是杨佳袭警的理由。杨佳袭警和杨佳以前是否曾经被警察执法过度, 这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案件,是绝对不可以混淆的,不然就没有司法公正和社 会正义了。所以我的建议是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该先期或者后期审理芷江西路 派出所是否有执法过当的案件,尽管杨佳本人并没有起诉,但是检察院应该依法 提起对芷江西路派出所两个警员的公诉,由法院审理是否执法过度,消除人们的 疑虑。至于杨佳袭警案则是个独立的案件,绝对不可以牵扯到与本案无关的其他 案件。只有把这两个案件完全切割开来,才能充分体现司法的严肃性、完整性和 独立性。至于其他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比如杨佳母亲的种种问题更是不可以扯住一 起的。   (本文写作时得到原上海市南市区律师事务所李国萍律师的帮助。)   7/29/2008 (XYS20080730) ◇◇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