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   回应“寻正”之文   作者:乔治忠   我于7月10日发出一帖,声明“此番只戳穿“清城子”身份的谎言”,“其 他荒唐谬论与阴谋则暂不批驳。”不料,一篇署名“寻正”的文章于次日即已刊 出,反应之快,出乎寻常。但正因为其反应过快,难免思考不周,评论中多有偏 颇,故迫使我不得不再作回答。为了便于读者对照,基本按“寻正”原文顺序, 提出异议如下:   1、“寻正”文章题目《如何对待别人对自己学术道德的质疑——清城子vs 乔治忠》,(以下简称“寻文”)这个题目就不大妥当,因为“清城子”的发难 不属于“质疑”。假如他的第一次帖子是质疑的态度质问为什么出现这种现象, 假如他是根据所列材料怀疑和指责崔岩一稿两发,即使语言激烈,当事人也应当 心平气和地予以解释。但对方计不出此,而是直接谩骂在其材料中并无两处署名 的我,只能判断为恶毒攻击,别有用心。这种状况,不能用“苛责了”的说法为 之回护。   2、“寻文”对所谓第一回合评论说“乔崔一稿二发是确凿的”,这是将水 搅的更浑了。乔与崔是两个主体,各有其独立人格和独立责任,事实上,同名文 章的另一处发表没有我的署名,这才是确凿的,如果没有其他理由,凭什么要说 “乔崔一稿二发”?“寻正”先生寻出个正理来说说好吗?“寻文”还挖苦我把 责任推给学生“不够义气”,这也不妥当,责任谁属,只能根据事实,“不够义 气”也推不出去,“够义气”也揽不回来。实际上我并没有将责任推给学生,而 是作了解释,是向相关刊物撤稿却出乎意外地没有成功。   “华理野猫”细致阅读了有关论文,结论认为这件“一稿两发”事件“实际 上是工作中的疏忽,但我建议乔治中老师再努力联系下扬州大学学报商量撤稿事 宜。清城子所述的导师与学生联合挂名问题根本涉及不到导师的道德问题”,这 种务实查证、评论公允的精神令人敬佩!“寻正”在“未读过乔教授的任何一篇 文章”情况下就要当“仲裁”,是不是有些轻率?至少比“华理野猫”差距很大 吧?   顺便说明一下,第一,文史哲刊物一旦发表文章,生米做成熟饭,就无法撤 稿。而许多刊物往往将一些稿件作为“备用”,并不向作者通知处理意见,偶尔 遇到某一期难以恰好达到既定的页数,就在备用稿中找出篇幅合适之文加入。相 信扬州大学学报未能撤出崔岩稿件,也不是故意如此,而是疏忽。因此,对于偶 然、单一出现的一稿两发,不必一定看成是 “劣迹”。第二,对于崔岩先期撤 下投往其他刊物的同名文章,本来就是后来合作的条件,但那一篇没有我的署名, 我无法直接要求刊物撤稿,一个姓乔的人怎么能够让刊物撤消一个姓崔人的稿件 呢?这也是很明白的道理。   “寻文”煽动说“大家猜猜乔博导知不知道该文已经被崔同学发稿了?”这 还用猜吗?我对崔同学先是投稿以及后来撤稿,全都知道,我在第一帖子里就有 说明,“寻正”先生到底仔细读过这些解释没有?我的第二帖说明在南开大学学 术体制内,非CSSCI刊物对博士生毕业条件并无作用,崔同学有什么必要非去一 稿两投?我更不会同意崔同学自己署名另外发表,难道 “寻正”先生都没有看 到?我们联名在《河北学刊》发表该文约3个月之后,先前的刊物忽然发表已经 通知撤销的同名文章,这是意料不到的。“华理野猫”文章判定这“实际上是工 作中的疏忽”,作者不能推卸有所疏忽的责任,而其中也有刊物工作的疏忽,和 在一起,纯属偶然失误,当事人都没有学术道德上的问题。在此处纠缠,已属无 聊,所有“劣迹”云云,都是诬蔑。   3、“寻文”说:“看某个人是不是学霸,只需要毫无根据地指控那人是学 霸,然后看反应就是了。”请问这是什么逻辑?是否具有普适性?按照这个逻辑, 毫无根据地指控那人是恶霸、凶犯的话,都不许那人发作与愤怒,否则证明那人 就是个恶霸、凶犯了?这岂不是要为恶毒诽谤、造谣诬蔑大开绿灯,而不许受害 者回击吗?看《新语丝》上的帖子,回应攻击者的用词激烈远远超过本人者多了 去,“寻正”先生有何评论?不过,“寻正”先生自己的帖子倒是大多心平气和, 值得本人学习,倘若寻正先生单单批评我第一帖子反应过激,我乐于接受,并将 努力克制。但定出上述原则性判断标准,极其错误。不是学者偶一情绪发作就成 了“学霸”,关键是有无足够多的实际霸道行为。连“清城子”也未将本人看作 学霸,他所谓“学霸学阀”是指“垄断学界资源”者,比“寻正”先生的标准务 实多了。   至于“清城子”的专业,寻正先生说没有搞懂。我也多管闲事地说几句吧, 不对之处,他本人可以更正。他的第二帖开口闭口、几处说了“中古史”如何如 何,证明是研究“中古史”。所谓“中古史”,可以是汉朝到元朝之间任何一段 历史,比如研究唐朝历史。我的专业与“清城子”不同,是史学史,早已说过。   4、刚提博导的寻正先生,“兴奋状态”中说了一句外行话:“国内的博士 后好象是一个二百五式的学位”,这里显然把博士后当成学位了。我上次批评 “清城子”冒充博士后却不懂博士后的性质,似乎“寻正”比他更加外行,幸亏 说是新提博导,否则我会怀疑也是冒牌的呢!顺便把“谨颂 研安”也解释吧: 这是信件末尾的客气用语,与“此致 敬礼”的作用差不多,但更加尊重对方, 而且“研安”是针对研究人员使用的,千万不要误解。我不知道理科博导不懂这 些词语,以后尽量使用通俗敬语,以免误会。   5、“寻文”认为“读了博士,就有资格说‘见惯学阀学霸…的丑态’了”, 不知为什么删去“清城子”原文很关键的“垄断学界资源”几字。随便骂骂“学 霸学阀的丑态”,什么学历、30岁、20岁都可以,但“见惯学霸学阀垄断学界资 源”需要很深的体验。30岁的学者,还有希望获得“学界资源”,甚至自己成为 “清城子”眼中的“学阀”,五、六十岁开外还没拿到这些“资源”,就无望了, 这才会忿忿不平,“说得中国好象就不是人住的地方”。至于博士后,就更特殊, 年纪不大就有一般教授也难获得的“学界资源”,哪里会写出“清城子”那样的 帖子?所以“清城子”自称博士后,是在扯谎。——这是我上次帖子中的看法, 由于“寻正”有意无意把水搅混,不得不重复。请寻正先生给找出一、两个真的 博士后骂“学霸学阀垄断学界资源”的文字材料来吧,有吗?   寻正先生说“我不觉得清城子很老”,这只是主观猜测,但如果“清城子” 真的六十开外,说不定正在暗处偷偷笑你是个傻瓜,谁请你替“清城子”作身份 辩护啦?你应当鼓励他自己辩护,比如说他哪一年在南开听过乔教授的本科课? 课名是什么?讲课地点是哪一座楼?这都是容易记得也不暴露真实姓名的问题。 他不敢说,就是假的,他一说,必定驴唇不对马嘴。   6、“清城子”说文科不大搞合作,是欺人之谈,我的第二帖回答说:“学 术合作完全不违反道德规范也是天下共识,至于某个人是否愿意搞各种合作,当 然全凭自愿。无论南开大学还是其他学术单位,无论文科、理科,合作撰文、合 作著书的事例,近几十年来处处皆有、俯拾皆是。这些都无须多辩。”似乎寻正 先生完全没有看见,因而说我避而不答,就相信了谎言,头脑多少有些简单。在 网上无论查历史著述还是查历史学者,都能轻易查到大量合作现象,原则上与理 科没有多大区别,随便哪一种人文社会科学刊物,都刊载有联名合作论文,凡文 史哲学者都了解此事。我不列出某些学者姓名为证,是学者普遍不愿意在互相争 辩的网络帖子中出现姓名,寻正先生要评论此事,自己查查,很容易查到。   7、 “清城子”的发难涉及我的两个学生,现在都是大学教师,他们站出来 说话,“寻正”觉得不舒服,戏称是我发动了“三十万大军”。请问:发难者涉 及之人,不可以发言表态吗?崔岩表态,是“清城子”追问其“有何感想”而逼 迫出来的,杨永康被无端连带,自已决定澄清,谈不上“发动”。要“发动”大 军,“三百万大军”岂不更好?(也是戏言,不必当真)   “寻文”说杨同学的说明有“空档”,“让人相信乔师不是侵占劳动成果, 有点难”,这又错了,错在寻正先生读帖子太不细致。杨同学说明他写第二稿之 后,“乔师对我的第二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修改,最终定稿。07年3月乔师通过 电子邮件把定稿发给我,叮嘱我翻译英文摘要……”意思是说定稿即第三稿,是 由乔某写成。奇怪的是:寻正先生看到第二稿是杨同学所写,怎么往下就看不见 了呢?   “寻文”认为:“老师定题目、大纲与提供材料,并不够成第一作者的贡 献。”请问这是那里的标准?是寻正先生自己的原则还是公共准则?根据是什么? 在历史学这种长足发展的学科,撰写真正的学术论文,关键在于发现问题,形成 新的见解与思路。谁提出题目、大纲与基本材料,意味着解决了研究课题、基本 学术见解和基本史料,即使全部文字都由其他合作者撰写,本人也应署名第一。   8、寻正先生的头脑里,似乎总觉得导师总会侵占学生成果,显然是不了解 文科,这里顺便为文史哲学科的博导正名:名校文史哲博导指导博士生,批改其 论文,都会将自己的学术见解奉献于学生的博士论文中,因为眼见文章的漏洞和 讹误,倘坐视不改,不仅于心不忍,而且答辩中也丢导师脸面。   至于博士生发表论文,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宣布:近五、六年我的博士生,除 个别工作多年的大学在职教师之外,在学期间所发表论文,即使他独自署名,百 分之百都经过我的修改,崔同学自己投出而撤消未成的那篇也不例外。如果协商 合作,修改更要严格,有些文章的修改简直等于重写。南开历史学科的其他博导, 情况也相同或相差无几。寻正先生想估计合作中谁干得多,将学术研究看成简单 手工劳动了。学术合作(文科)都是事先协商好各做什么工作,怎样署名,不同 意者可以退出。大型合作项目还要订立书面合同或协议。即使后来发现贡献大小 与待遇有些不符,一般也不轻易调整。   寻正先生教导崔同学“侵占成果么,并不因为你同意,就不是侵占”,“旁 人正好有权说三道四,论七述八”。这连起码的社会常识都不懂。对内部和谐的 合作团体,如果看不惯或者心怀嫉妒,一般只能心内怀疑而说不出口,极少敢把 “侵占”的帽子公然扣了过去。崔同学认为“合作者之间没有著作权的争议,用 不着旁人说三道四”,这符合情理和合作规则。按照寻正先生的理念,可以随意 向任何一个合作项目横加干预、指控其内部有侵权现象,是一幅惟恐天下不乱的 面目。请问:你主动告诉一个人权益被别人侵占,那人却骂你多管闲事,你是否 还要死皮赖脸地纠缠吗?如果你视为侵占者的人,例如我,告诉你那篇文章第一 稿就经过我的精心修改,你还有理由喋喋不休地兜售你的看法吗?这不成了无赖 了?   9、寻正全文也有批评“清城子”之处,但总想为之开脱,明明是恶意攻击, 只说是“量刑过度”,而且还出主意把诬蔑性的“劣迹斑斑”修改为“劣迹”一 斑或二斑,继续帮腔诬蔑。这倒不是对谁怀有恩怨,是他相信“清城子”身份谎 言,因而同情,把恶意攻击误作“质疑”,起点方向错误,越“寻”越不正,不 留神坐到“清城子”怀里,弄脏了屁股。(是寻正自己先讨论屁股干净不干净)   再一个原因就是想当《新语丝》的保护神,指责我“动辄向新语丝兜售编辑 指导方针,特讨厌”。这里,寻正又犯了不细致读原文的坏毛病,我的第一篇帖 子是作为致方舟子先生的信件,以有共识的学界友人口吻,提了“有品位的网站 不要成为某些品质恶劣、别有用心者攻击、诋毁他人的工具”的善意建议。还表 明“此是给您的信件,如果您认为可以在网站发出,我不反对。如果您不发出, 我将另写声明,请贵网站刊登。”既然整篇都可以不登,删去上述建议我也不会 反对。如果方舟子先生本人讨厌如此建议,回信拒绝也很正常,但方博士一未拒 绝,二未删略,想是不大介意。连“清城子”第二帖也判断为“不开罪新语丝网 页”的事情,怎么会引起寻正先生神经紧张呢?寻正先生拔刀而出,假想网站受 到威胁,要挺身捍卫,造成《新语丝》不许别人提任何建议,老虎屁股摸不得印 象,真是多此一举。   寻正先生要想给鄙人扣上有“劣迹”来论证《新语丝》登载“清城子”第一 个帖子合理,不仅心术不正,而且画虎成狗。“清城子”帖子内容简单,除谩骂 攻击外,列出材料只5条。他说“一稿多发”,看看多发的稿子上是否有乔教授 署名;他说“劣迹斑斑”,看看那条算得劣迹,很好判断,有一般文化常识加上 细致阅读就可以了,哪里用得着寻正所夸张的“上帝的脑袋”?   但是,寻正要想给他不了解的社会科学定几条规则,又不肯实事求是地调查 研究,可真需要“上帝的脑袋”,看他文章错谬连篇,别说“上帝的脑袋”,就 连“黄大仙”水平也修炼不够,害得我这辩解的帖子也篇幅较大。寻正也有说得 正确的地方,在下一定牢记,学而时习之,因篇幅关系就不赞扬了,抱歉!至于 所谓“一稿两发”之事,本文第2条、第8条再次作了解释,旁观学者“华理野猫” 分析为“工作疏忽”,也可参考。如果谁还认为没有说清楚,试图纠缠,恐怕是 他弱智得不可救药,再怎么解释也白费力气。本次将话说完,以后概不理睬。 (XYS20080713) ◇◇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