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 对寻正文章中一个病例的评论 作者:neuroglia 寻正先生日前发表了一篇文章:《医疗行业要有感恩的心——美国医疗事故及相关法规简介(上)》 (XYS20080102),其中提到一个病例,我有兴趣谈一点个人看法 摘录相关的原文如下: ----------------------------   在2000年8月9日,Allan Navarro 进入大学社区医院(好象不与什么大学有 关系)Carrollwood分院求诊,表现为头痛,恶心,头晕,意识混乱及双视。病 史中包括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及中风的家族史。护士还注意到他行走不稳。 当他在诊断室中他曾告诉医生助理Herranz他在当天曾有突然的头痛,感到什么 东西在头脑里爆炸了。患者控告Herranz未全面采集病史与进行神经方面的检查。 患者在该院呆了约6个小时,其间作了两个CT,医生Austin以“鼻窦炎-头痛” 的诊断,开了止痛药与抗生素后把他打发回家了。第二天早上,Navarro头痛加 剧、言语迟缓、恶心、意识混乱、行走困难,于6点左右再进行该院,仍未能准 确诊断,下午转院至大学社区医院Fletcher分院,诊断为中风,进行了手术,手 术期间陷入昏迷,四个月后醒来,留下了偏瘫与精神功能障碍的后遗症。   患者发起控告,医生助理Herranz、医生Austin、以及他们的雇主 Carrollwood Emergency Physicians与Franklin Favata & Hulls成为被告,在 2006年9月与10月,上述被告被判决承担医疗事故责任,责任包括:   予本人共1560万医疗账单、61.6万(过去及将来的)工资损失、4650万弥补 (过去及将来的)痛苦与磨难;予其妻子5250万以弥补丈夫服务、安慰、社交、 以及关注的损失;其子 Scottie150万以弥补来自父亲的服务、安慰、陪伴、以 及社交的损失。总计1亿1千6百70万美元。随后陪审团还裁决了1亿零10万美元的 惩罚性赔偿,将总数额增加至2亿1千6百80万美元。   在上述案例中,医院并无责任,两个涉案人及其雇主医生团队都相继宣告破 产。如果Allan Navarro不幸生在中国,他是否有机会赢得控告? ---------------(引文完) “医院并无责任”不知是法院结论,还是寻正先生自己的看法。如果仅从上述引文看, 作为一名三甲医院神经内科的专科医生,我倾向于医院和医生有可能延误了正确的诊断。 患者首发症状是头痛(爆炸样),伴有意识障碍、复视。其中爆炸样的头痛是一种非常 重要的症状,常常意味着蛛网膜下腔出血的发生。(BTW 在中国医学生的考试中,如果 题目说患者有爆炸样的头痛发生,答案几乎肯定是蛛网膜下腔出血,虽然现实的医疗中 并不那么简单)而意识障碍、复视都是严重的神经系统症状,急诊医生应该对其进行 神经系统检查,或请求专科医生的会诊。 怀疑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患者应该首选头CT检查,但90-95%的患者可以有阳性结果,也就是说 约有5-10%的患者头CT正常。Navarro 曾两次检查头CT,显然未发现异常,医生结合其病史, 如果在神经系统查体中发现其有脑膜刺激征、玻璃体出血、外展神经瘫等表现,应该行 腰穿检查,可以确诊蛛网膜下腔出血。即使一时无法确诊,也绝对不应放其回家。 蛛网膜下腔出血属于神经系统常见病,其诊断(头CT+腰穿)简明可靠。按我所在医院的水平, 轮转过神经内科的住院医、研究生都应该掌握(至少在理论上)。接受过神经科专科医师 培训的医生,特别是有专科医师执照的,绝不应犯误诊的错误。 我推测医生助理Herranz、医生Austin可能没有接受过合格的神经科培训,因此延误了正确 诊断。 总结一下,上述案例医院和医生负有严重责任的可能很大。 如果Allan Navarro在中国走上法庭,我相信他胜诉的可能也极大,但显然不能获赔2亿多美元。 额外的话:最近的XYS,白衣咸饭的文章代表了医生们的普遍看法,在我的同事中也有共鸣。 我们多数人的看法是,目前中国医疗纠纷中的举证倒置原则(即医方自证无错)对医方极端 不公。因为不良医疗后果的真正原因,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永远搞不清的。现实中,医方只好 采取各种自我保护措施,归根结底,还是要损害患者的利益。 医生们也并不愿那样,我们有这样的对话:甲说,“某患者挺可怜的,咱们就别XX了。” 乙问,“你能保证将来他不和你打官司吗?”最后甲只好放弃。 当然,如果你认为医生都是“白狼”,其观点都是混蛋逻辑,那么我无话可说。 (XYS2008010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