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 回复luwei“评《鼓励学术界人士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举报学术造假行为》”   作者: 零容忍   本人也是第一线的科研人员,不拿基金委的一分钱工资。此前发的《鼓励学 术界人士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举报学术造假行为》只是看了方舟子的帖后 的一点补充意见。 打击学术腐败,舆论的揭露批评很重要(例如:新语丝网 站), 但是最终是必须有官方的介入,否则学术腐败造假很难大幅度减少。 luwei所言的发生在基金委基金申请过程中的非正常现象, 如果有证据,我建议 他/她充分收集这些证据并向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举报。 这样一来不正好测试 一下这个监督委员会是不是真正受理、查处确有证据的学术造假吗?也可以知道 他们是不是反馈给他/她。 同时也可以来新语丝把这些证据公布一下, 如果监 督委员会受理并查处和反馈了,luwei也做一个示范,鼓励其他学界人士向官方 举报,如果能顺便致歉一下在更显其大家风范。 如果确有证据,而基金委没有 受理, 我也会和luwei一样羞辱基金委不过是“讲笑话”“不脸红”。   不知luwei是否是刚刚熟悉基金委的工作,我刚到基金委网站查了一些基金 委监督委员会实名处理的公告(与此相关的新闻报道很容易在网上查到), 供 其阅读, 本人认为这是“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也是国内少有的实名处罚 造假人的机构之一”不算夸张吧。 也许本人孤陋寡闻, 烦请luwei告知其它国 内官方资助机构做出类似的处罚?我倒是期望其它的官方资助机构(例如,科技 部)也能这样实名处罚并公告。   http://www.nsfc.gov.cn/nsfc/cen/00/its/jiandu991013/cljd_more.html   关于中国民航大学张连顺抄袭他人成果的处理决定   关于武汉大学艾勇抄袭他人论文的处理决定   关于崔建伟抄袭和剽窃他人论文的通报   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李贵宝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弄虚作假的 通报   关于第三军医大学苏炳银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弄虚作假的通报 (XYS20080629) ◇◇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