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关于被举报抄袭的正式回应   方先生:   看到贵站有人举报杨瑞龙教授与我合作的文章《对劳动管理型企业的经济学 研究:一个方法论的述评》,(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第 48-56页,以下按举报者简称“杨文”。)抄袭芬兰学者Panu Kalmi的学术论文 《The Study of Co-operatives in Modern Economics: A Methodological Essay》,就举报者给出的理由,作为论文第二作者,我回答如下:   第一,举报者说,杨文所列的参考文献中没有“The Study of Co-operatives in Modern Economics: A Methodological Essay,如此抄袭, 竟然不把原文列入参考文献,显然是心理有鬼。”   写一篇关于LMF综述的文章,如果不参考卡尔米这篇文章,我们不知道还算 不算了解本领域的前沿。但如果参考了或引用了某一作者的文章又不列入参考文 献,我们的确认为至少算是有学术上的瑕疵。现在问题是,我们不仅在论文中承 认参考了卡尔米的文献,而且还在引用其文献时加了注。其中,我们分别在论文 发表的第47、48、49、54页都明确标明引用或参考,而且三处明确指出论文来源 于Panu Kalmi,The Study of Co-operatives in Modern Economics: A Methodological Essay, Paper presented at the congress, Mapping Co-operative Studies in the NewMillennium.请举报者及读者打开发表论文的 影印件查阅。   第二,更需要说明的是,《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时为了强调学术规范, 要求所有引用用页下注,而文后所列参考文献一般是文中没有明确引用但又参考 了的文献。所以,卡尔米的文献参考及引用在发表中均放在页下,而按规定没有 放在文后。   第三,举报者说,两篇论文的思路及引用的文献相同。我们在将研究方法分 为四种时特别在第47页注3中指出,“卡尔米(Kalmi) 在关于合作社研究的一 篇综述中曾将合作社研究方法概括为两种: 即新古典方法与制度经济学方法”。 已经明确表明我们是在卡尔米的基础上细分了。而且还应该指出的是,稍有企业 理论知识的人都知道,对LMF的研究,从瓦尼克,到詹森和梅克林,再到汉斯曼, 然后到格雷高里?道这条线下来,我们不引用这些人的文献请问举报者还可以引 用谁的文献?就像研究KMF,从科斯,到团队生产理论,再到TCE理论,再到GHM 理论这条线一样。况且,所有研究LMF的人都是顺这条线。试问,如果做一篇不 完全契约理论综述,你不引用GHM的,你引用谁的去?   第四,正因为我们的论文在结构上与卡尔米相同,举报者在未对比两文的情 况下想当然认为内容亦是抄袭。甚至说“标题下就是直接翻译”。为了对比杨文 与卡尔米文,我特地将举报者所指的“直接翻译”卡尔米的部分原文及我本人对 卡部分原文的初译稿放在下面,同时贴出杨文,请读者作对比。   (1)举报者原话说,“4、 Dow's Governing the firm, 杨文直接翻译 了此段,并命名为‘五、企业治理理论在LMF中应用’”。   卡文:4 、Dow's Governing the firm   Like Vanek, Dow is concerned on workers' control on enterprises, and therefore his book has implications mainly on worker co-operatives. However, the similarities end there. The main question posed in Dow (2003) is why worker's control on industrial enterprises is rare. This is similar to Hansmann, who is also concerned on the actual presence of organisational forms, but unlike Hansmann, Dow does not regard the rarity of worker's control as evidence of inefficiency. Instead, he surveys a variety of economic explanations, including the neoclassical, new institutional, and contract-theoretic approach discussed above. The use of different theories is thus even broader than with Hansmann. Unlike Hansmann, Dow does not attempt to construct a unified theoretical framework to explain the incidence of ownership, but offers a synthesis of the different strands of analysis in his onclusions. According to Dow, the inalienability of labour is the key factor in explaining the rarity of employee-owned firms, leading to financing problems, collective choice problems, and problems of the commodification of member positions.   Dow's book is essential reading for anyone interested in worker co-operatives or worker control, but in terms of contents, it has less to offer for students of other forms of co-operatives. However, for the co-operative studies, there is another virtue in this book: its general approach can serve as a model on how to build the bridge between economics and co-operative studies. Dow, who himself has been a major contributor to the LMF theory during the past two decades, manages to discuss complex theoretical issues in a non-formalistic manner that is accessible also to others than professional economists. As such, it represents an example how the developments in the theory can be communicated to the general audience without compromising in the content. Second, Dow's book includes surveys of empirical analysis and policy advice, both features that are likely to be appealing to many readers interested in co-operatives. Finally, in the beginning of the book, Dow makes clear his normative position (favourable to worker's control) and arguments his normative views very explicitly. This is in strong contrast with most economics studies, where it is feared that any expression of normative preferences will automatically contaminate the results. Since co-operative studies typically have normative premises, readers coming from this perspective will find Dow's approach welcome.   卡文翻译:与瓦尼克一样,道也关注职工对企业的控制,因此他的著作主要 是论述工人合作社的。但是,两人的类似也仅限如此。道(2003)要回答的主要 问题是为什么工人对制造业企业的控制如此罕见,这与汉斯曼的问题相类似,后 者也是关注实际存在的组织形式。但与汉斯曼不同的是,道并不想建立一个统一 的理论框架来解释所有权的不同,而是在他的结论中综合了不同的分析维度。根 据他的观点,劳动力不能被剥夺以及由此导致的融资问题、集体决策问题以及成 员资格变更问题是解释雇员型企业罕见的关键因素。   仅就其内容来说,对于工人合作社或工人控制有兴趣的读者,道的著作是必 须的。但他对于其他合作社形式的研究者来说提供的东西甚少。但对于合作社研 究者来说,这本书还有一个优点:其一般方法可以作为建立起经济学和合作社研 究联系的模型。道本人在过去二十年间对合作社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以一种非形 式化的方法讨论复杂的理论问题。这种非形式化方式对于一般读者可能比职业经 济学家更可以理解。正因此,它代表了如何在内容上不妥协的情况下发展起一种 能与普遍读者相沟通的理论典范。其次,道的著作既包括了对政策建议的经验研 究,又包括了吸引那些对合作社感兴趣的许多读者的特征。道清楚地表明了他对 于工人控制的规范性态度以及规范性观点,这与绝大多数经济学家的研究正相反, 后者害怕任何规范性表达会自动影响其结论。因为合作社研究具有典型的规范性 前提。从这个角度看读者发现道的方法很受欢迎。   以下为杨文第五部分:   5、企业治理理论在LMF中应用   道(Gregory Dow)的新著 《治理企业:工人控制的理论与实践》 (Governing the Firm: Workers’ Control in Theory and Practice. 2003), 率先运用企业治理理论分析LMF模式。道首先给出了自己对于LMF企业的界定。他 认为,LMF的确切含义就是“劳动管理型企业”而不是“工人所有企业”。因此, 对LMF的研究应该关注控制权,而不是关注所有权。对控制权的重视,给出了一 个区分不同组织形式的合理的标准。在道看来,KMF与LMF之间的区别就成了最终 的与正式的控制权的问题:谁选举董事会?如果答案是“资本提供者”(或者加 上少数普通股持有者),那么就是KMF;如果答案是“劳动力提供者”(或者诸 如已有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或者有特定的才能),那么就是LMF。这种区 分避免了过去对LMF的定义的纠缠。   道所关注的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对已有典型LMF企业的案例分析,指出LMF 是有效率的,并且是能够存在的。他指出,现代企业理论必须超越这样的深层次 偏见:“LMF之所以少是因为它们低效率”。做出这样的断言至少有三方面的不 足:首先,他们无视这样一个经验事实,即LMF已经在某些特定的市场环境中反 复出现过(如专业合伙企业以及一些类型的手工制造业)。因此,就需要有足够 的理论来解释跨部门与产业的LMF实际存在。其次,将有效率或无效率作为LMF的 主要特征,无法解释从一种组织形式向另一种组织形式的过渡。必须有一个更适 当的理论来解释在什么条件下资本主义企业会由其职工买断(沃尔顿钢铁、阿维 斯以及泛美航空),以及什么条件下现存的LMF企业会向其传统投资者出卖(投 资银行企业、西北太平洋胶合板厂)。最后,更深层次的理论考虑在于,所有的 反对或主张LMF企业的经济学家都将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资本和劳动在物质 与制度方面的投入完全对称,那么就不应该先入为主地认为可观察到的组织产出 会不对称。相反,无论企业是由资本提供者雇佣劳动运行还是劳动雇佣资本来运 行,二者之间没有区别。尤其没有理由预期KMF与LMF在效率上的差别。因此,任 何天然地认为LMF相对于KMF低效率(无论是在某个特殊产业,或者是跨产业)的 观点可能最终都建立在公开或隐含地假设两种投入的性质不对称基础之上。   道关注的另一个主要问题是,既然LMF有效率,为什么在现实中LMF的企业组 织形式较KMF组织形式更为罕见?在用企业治理理论仔细审视了关于LMF为什么稀 少的已有解释后,他认为,无论是资产专用性理论、工作激励理论以及证券市场 多样性理论与集体选择理论,都不是构成LMF稀少的主因。而LMF之所以稀少的最 终极原因在于LMF内部劳动力的不可让渡性,即不存在成员资格市场。正是由于 劳动力的不可让渡导致了融资问题、集体选择问题以及成员地位的商品化问题。 而且道还认为,LMF组织形式存在的最客观问题就是成员资格市场的缺乏。而在 如何解决成员资格市场缺乏的问题上,道通过对蒙德拉贡(Mondragon)的案例分 析,提出了一个可替代性方法,即建立个人资本账户,使集体产权个体化,也使 得LMF的成员在其成员资格被出卖时通过将其价值计算成价格,获得其未来投资 回报的现值,这与股票市场从资本家企业中使其投资回报流资本化一样。这一方 法还完全可以解决视野问题是公共财产问题。当然,道也承认,在实践中这一方 法还有待证实。   在方法论上,道在某些方面与汉斯曼有类似之处,因为两者都关注那些实际 存在的组织形式。但又与汉斯曼代表的新制度方法不同的是,其一,道并不接受 交易费用经济学中关于“存在的就是有效率的”假说,因而不认为LMF的稀少在 于其低效率。其二,他在著作中审视了各种经济学解释:包括新古典的、交易费 用的以及契约理论的解释,并最终上升到企业治理层面,因此,道使用的方法比 汉斯曼代表的新制度方法更接受于现代企业理论方法。其三,与汉斯曼不同的是, 道并不企图建立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以解释所有权的不同,而是在其结论中提供 了一个不同分析方法的综合。   但道的著作在主流经济学看来仍然存在方法论上的问题。因为在这本书的开 头,道就明确了其对LMF的偏爱。道在前言中指出,工人除了关心工资外,还关 心工作安全,情感归宿,以及与职工持股或利润分享计划带来的风险。没有归宿 感,工人不可能发自内心地努力工作;他们不知道雇主所说的话是否可靠;被雇 主指定的工人代表,明天就可能被解散,工人在人力资本方面的投资,因常常被 企业“敲竹杠”而无法收回,全球化扩大了市场,但工人在就业与工资方面面临 的风险空前增大,职工持股或利润分享计划说起来似乎能够增加工人生产积极性, 但要将一生的储蓄都放在老板手中而不是自己能够真正掌握,只要想着这些股票 明天也许就变成废纸,工人还是很犹豫。而所有这些困难,都可以在LMF中得到 解决:工人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工人对企业有归宿感,不必担心被解雇,不必 担心被雇主欺骗,他们自己能对自己的投资直接监管。所以,道认为,LMF相对 于KMF是一种更好的企业制度安排。道为此专门将著作的第二章命名为“规范经 济学考虑”,分析了他所认为LMF企业组织形式在“民主”“人性化”“平等” “尊严”“共同体”等方面的优点。然后特别写作了“作者亮出他的底牌(The Author Shows His card)”一节,声称他毫不隐讳自己对LMF企业组织形式的偏 爱与钟情。   道同时还批评主流经济学家其实真正在以意识形态影响研究而不自知,并且 还打扮出惟恐给人留下道德标准将自动影响结果的公正性的印象。他还认为,主 流经济学与现行资本主义KMF制度之间存在一种自我增强的机制,即主流经济学 越强调KMF的效率性,越反对LMF,现行的资本主义经济体就发展起一套制度,这 套制度就越偏爱KMF,也越忽视LMF存在的各种政策环境。   此外,道对LMF的前提假设也受到主流经济学的批评。因为在主流经济学那 里,所有权是一组权利,它天然地意味着所有权、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是不可分 的。而道却认为,认为拥有所有权就天然地拥有控制权以及剩余索取权,其实是 主流经济学的偏见。而在实际过程中,三者其实是可分的。   由于道的著作刚出版不久,在西方主流经济学界的后续评价与批评预期还会 不断出现。   (2)举报者原话“5)Conclusions——‘若干结论’杨文直接翻译了此 段。”   卡文:In the conclusions, I will try to answer to the three questions posed in the beginning of the essay: How has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ics influenced the study of co-operatives? Is there a future for studies of co-operatives inside economics, and if so, how would it look like? Is there anything co-operative studies can learn from the research done in economics?   卡文翻译:在结论部分,我们试图回答论文开头提出的三个问题:经济学的 发展是如何影响合作社研究的?经济学关于合作社的研究还有未来吗?如果有, 它将是什么样子呢?我们可以从已有的合作社经济学研究中学到什么?   杨文:在本节中,我将试图回答此文开始时提出的三个问题: LMF研究在现 代经济学中面临怎样的困境,使其处于当代主流经济学的边缘?各种已有研究方 法的优点与缺失是什么?有没有可能找到一种主流框架研究LMF问题?   第五,举报者还说:“由于新制度经济学在国内较热,很多国外原著已经翻 译出版,所以杨文在脚注中将英文原文的英文著作对应为已经翻译出版了的中文 版,以显示其有知识。”这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在学术腐败中,显示有知 识的办法是将中文回译成英文,即明明引用的是中文文献,但却写成英文。我们 的论文中凡是有中文版的都用中文版这有错吗?而恰恰詹森和梅克林、波纳斯、 汉斯曼的著作都有中文版,我们全列了,比如汉斯曼,我们还特别在注7中说: 中文版请见于静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我们倒希望举报者说说哪 些中文的我们是只列了英文的?   第六,我们写作LMF综述的背景,是在所谓主流与非主流之争以及在资本统 治的背景下,国内外一些学者基于意识形态的原因不愿去进一步研究LMF,所以 我们综述的目标与卡尔米的完全不同,结论也完全不同。   以下是我们的结论:   因此,经济学界对LMF的进一步研究,就需要经济学家抛开意识形态考虑, 转而采取一种“直面现实的研究方法”(杨瑞龙,2000)。必须看到,其一,在 现实中,LMF的组织形式尽管较少,并不意味着LMF不存在或无法存在。恰相反, LMF其实比KMF的实践还要久远,即使在KMF一统天下的局面下,还是有诸多LMF组 织形式的企业在运作。其二,LMF罕见,并不意味着LMF无效率。关于LMF的效率 问题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但至少从经验研究上看,有许多案例表明LMF并非无 效率。其三,典型的“资本雇佣劳动”的古典型企业,在现实中早已发生了变化, 劳动权越来越受到重视。其四,采取LMF组织形式的合作社组织在世界范围内在 迅速增加。因此,在这个时候,以一种经济学应有的客观理性的态度将LMF的研 究推进下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对LMF的深入研究,其成果除了弥补 主流企业理论在此领域中的缺失外,还可以反过来丰富与完善主流企业理论,因 而也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我们同时还看到,在LMF研究中强调契约理论之后, 的确也吸引了一些有顶尖成就的学者开始进行LMF方面的研究。因此,对于LMF研 究的未来走向,我们还是充满信心的。   请举报者看看是中国的还是芬兰的?   最后一点:在举报成本为0的情况下,而且举报者的目的不在学术,而是针 对具体的个人时,在网络世界中以抄袭说一个人是很容易的事。对于此举报,我 们不再回应。   以上回应完全由我个人负责,与其他任何人无关。   请原信照登。谢谢。   卢周来 (XYS2008022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