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   卫生部的表态与北京市卫生局的说法形成了异常鲜明的对比吗?   郑邻   读07.12.13西风独自凉《“一尸两命”:谁在误导公众?》一文,我觉得西 风独自凉实在是误解了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的意思。我们看看毛先生的原话 (http://www.china.com.cn/zhibo/2007-12/10/content_9358351.htm)   “卫生部当时召集了20多位法律和医疗方面的专家,就这个案件引发的问题 进行了专题的讨论。有些人提出来,对签字的制度进行修改,甚至取消这个制度。 专家对这个事件以及这个制度提出了意见,我给大家简要地作个介绍。与会专家 认为,手术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这种签字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患者 的权利,对医疗机构而言,是必须履行的义务。患者在治疗过程当中,应当有自 主选择的权利,手术之前,签字同意制度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同时也可以有效 防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滥用权力。我们国家现行的签字制度是符合知情同意的 原则,也符合国际惯例。绝大多数国家目前也是实行了手术签字的制度。专家同 时也指出,这个签字制度并不意味着责任的转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得到患方 的签字,只能说明患方同意实施医疗行为,并不能免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一旦 违反医疗原则所应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患方的签字并不意味着要承担所有不 利的后果。关于手术前签字的制度,在过去还是有一些误解,我们希望,公众特 别是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的时候,应该正确理解签字制度的设立意义,同时也要 求医疗机构在履行手术前签字同意义务的时候,应该给患者和家属讲清医疗风险 所在,讲清这个签字制度的本意,以及医疗过程当中,医务人员应该遵守的原则 和治疗的方式。这样就可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有哪一句是说手术可以不用患者或家属签字的?他的意思是签字是必要的, 是为了保障患者的权利,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取得签字是医疗机构必须履行的义 务,但是签完字后如果出了医疗事故,患者和家属仍然可以去告医院(我觉得这 话还是挺有道理的)。我来推测一下毛先生的潜台词:“签完字,手术完,如果 ‘一尸两命’,你还可以来闹嘛;现在你不肯签字,结果‘一尸两命’了,那就 怪不得我们了”。   至于后面的讲话“关于这个具体事件的处理,卫生部要求北京市卫生局和当 事的医疗机构,要依据事实,依法公正地处理。要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我 们国家对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处理,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希望患 者能够和医疗机构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来依法处理”,这就是一般的套话, 我看不出来为什么会得到死者家属一方或者西风独自凉的“欢迎和肯定”,也看 不出来与北京市卫生局的表态有何抵触(北京市卫生局不也是支持依法处理的 吗?),能够“为沸沸扬扬的论争暂时画上了一个句号”?   看来毛群安先生确实是一位合格的新闻发言人,比北京市卫生局的发言人高 明多了,同样的意思在毛先生的嘴里讲出来,就能得到原来对卫生系统一肚子火 气的西风独自凉的赞赏,不容易。 (XYS20071214)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dropin.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