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机制   作者:白衣咸饭   Q9: 一旦出了医疗事故,怎样的赔偿机制才能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形成 良性循环?让医院或医生购买医疗事故保险在中国是否可行?有无其他可选的方 案?   业外人认为,任何医疗事故都是不负责任的结果。实际上医生非常害怕出医 疗事故,很害怕出医疗纠纷。一个小小的医疗纠纷,就可以终止一个人的职业生 涯。我遇到的同事都很看重自己的执业声誉。从患者的角度出发,自己得了并发 症,甚至死亡,就该这样倒霉吗?当然不应该这样倒霉。国外的成熟经验是建立 “医疗事故保险”机制,让大家分担医疗伤害的不良后果。   但是,现在我们国家的医疗政策是“低水平、广覆盖”,这就决定了任何一 家商业保险机构,都不愿意接受“医疗事故险”这个险种。本人08年曾与某大型 保险公司高管探讨过这个问题。该保险公司给高管人员每年的健康体检费(注意: 是体检费,不是治疗费!)是3万元/年。我们按照当时的生活标准,国人要过上 体面的生活,08年的医疗费用应该在平均800元以上,但是,从目前正在召开的 两位会议上黄洁夫副部长的介绍中,我们得知,09年人均医疗消费是1200元,而 农民医保的人均费用只有110元,需求与实际之间的差距很大。而“同命同价” 的赔偿机制,直接决定了我们绝对没有更多的钱用于医疗事故责任险。让医院和 医生出这个医疗事故责任险的保险费用,看起来很美,实际上还是患者口袋里的 钱。医生、护士们的收入很低,有些中小医院的工作人员连生计都很困难,再要 求他交医疗事故责任险,将产生更多的保护性医疗,或者更多的非法行为,更难 杜绝回扣和红包。如果都要责任到人,这个医生的手术一定会做的越来越小,甚 至根本就不再上台做手术,连主任级别的医生也是如此。现在已经有了很多这样 的外科医生,有的医生宁可每月拿500元不到的奖金,也不做风险较大的手术。 所以,由患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三方共同交纳一定的保险费用,比较合理。 但不管由谁来交纳医疗事故险,只要医疗行业的低收费、高赔偿政策不消失,这 个保险机制就永远建立不起来。现在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是完全市场化的,有些地 方曾经强行推行医疗事故责任险,效果并不好。因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公立医院, 在这个问题上,不可能与已经完全市场化了的保险公司联姻。保险公司不是慈善 单位,他们没有义务为医务人员的过错和患者的意外买单。   目前的赔偿方法主要是医院与纠纷科室和当事人三方之间共同负责,具体比 例在各医院各有不同。多数医院是院方出50-80%,个别医院仅出10%或者10万封 顶,余下归科室和个人承担,个人承担的比例从30-50%不等。据我所知,近年医 师数量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些医务人员在被判赔后,甚至仅仅只看到同事 被判赔偿后,就离开了这个行业或岗位。大家或许会说,“少了一个庸医,这不 是很好吗?”前文已经说明,目前的鉴定方法主要是依据医疗文书进行鉴定的, 而不是根据患者的实际状况进行鉴定的,所以很多医生觉得很冤。如果一个人犯 法,初审之后还有一个上诉机制,但医疗纠纷中对医务人员金钱上的惩罚,连个 上诉的地方都没有。如果是重量级别的医生(如业务骨干等),医院多少会挽留 一下,但是绝大多数人享受不到这种待遇,一般都是立马走人。所以目前医疗机 构的这种内部处罚机制,虽然在各医疗机构差别非常大,有些医院还很不合理, 也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因素。   从长远的观点看,最终还是要走“保险”的途径,但这要等到全体国民能负 担得起医疗费用的前提下才能建立起这样一套机制。单独让医院买单也是不可能 的。道理和前面讲的一样:医院是国家办的,国家连医务人员的正常劳动收入都 不舍得投入,还奢谈他来为医疗事故买单?目前没有任何一种可选的办法。既然 前次医改、举证责任倒置的恶果我们已经吞下,那么,其苦味我们还得继续品尝 下去。这种苦味是不可能随着我们吐出了苦果而消失,行业外人员也体会不到这 种味道。 (XYS20100417)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