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否定之否定,不能这么批法   作者:田野   看了景新网友“否定之否定规律,不跨学科就完蛋”一文,有点哭笑不得。   第一,什么叫“这种东西不用跨学科,也不用抽象,就能找到类似的现象”? 什么东西不用跨学科,也不用抽象?是说你那个具体的蛋-鸡-蛋的例子吗?否定 之否定规律何时说过蛋-鸡-蛋是跨学科又抽象了?那是说否定之否定罗?难道否 定之否定不是一种抽象?你不是从种子的植物界跨到鸡禽的动物界找某种共性, 似乎还找到了吗?   第二,蛋-鸡-蛋完成循环,鸡蛋又肯定自身。于是你有,“不过没学过哲学 的人不会有人把这些鸡蛋与当初那个鸡蛋划等号。对这种东西,只好说它还是偷 换概念,回头看那个种子的说法,一样是偷换概念。”学过否定之否定哲学的人 更不会将两者“划等号”啊!否定之否定恰恰说的是,第二次否定形成的种子 (或鸡蛋),表面上看起来与开始的肯定(初始的种子或鸡蛋)是一样,但实际上不 能“划等号”。否定之否定以后,形成的是更高阶段的种子和鸡蛋,与开始的种 子和鸡蛋是两个概念,因为后来的包含了前者。到底是谁在“偷换概念”?   批否定之否定,不能是这个批法。形式逻辑没学好,辩证法又一知半解,再 加上思维不清越批越乱,还不如不批。 (XYS20090102)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