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论“动物权”不可能和人权相互促进 文/桓二心   中国还是一个人权不很发达的国家,这一点政府也不否认。但在人权建设还任重道 远之时,却又有一帮动物保护主义者,从国外贩来了“动物权”的概念。当有人质疑提 倡“动物权”有可能压倒人权时,这些动物保护主义者便说,这是个伪问题,因为“动 物权”和人权可以相互促进,互不干扰。   乍一看,这种说法好像有点道理,因为伪问题的一种制造法,正是把明明可以同时 进行、互不干扰的两件事,看成完全对立、不共戴天。比如“中国还有那么多贫困人 口,花那么多钱搞神五神六干吗”这种伪问题就是如此。但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 这两件事不可能同时进行、互不干扰,甚至其中一件事压根就不存在,“伪问题”就不 伪。   主张人类中心主义的人士,认为“动物权”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因为动物不具有内 省意识,或者虽然证明具有内省意识(仅限于少数几种类人猿),但还不足以认识到自 己的权利,也就无法和人类进行充分的交流,所以动物不可能成为道德主体,也就没有 权利。这个时候,“动物权”实际上只是人类自己免于因见到动物被虐待而对心理产生 负面影响的权利,甚至是一部分信仰动物中心主义的人把自己的信仰强加给他人的“权 利”;前者归根结底还是人权,而后者已经是对非动物中心主义人士的利益的侵害了。   如果我们退一步,就把这里的“动物权”定义为“人类自己免于因见到动物被虐待 而对心理产生负面影响的权利”,而把与“动物权”相对的“人权”暂时性地狭义地定 义为不涉及动物的人权(像生命权、财产权这样的基本人权仍留在这个狭义定义中), 那么是不是“动物权”的建设就可以和人权建设齐头并进了呢?答案仍是否定的。   中国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常常喜欢拿西方发达国家说事。以美国为例,虐待动物一经 发现,最多可判六年监禁,在加州还曾发生因“数罪并罚”,而判到25年监禁的案例。 但是,这并不就表示美国人重视“动物权”高于人权。第一,不会有人因虐待动物而被 判处死刑,因此,人的生命权永远是第一位的;第二,大部分人都认为只有司法部门才 有权对罪犯进行处罚,同时认为个人的“司法”一样是犯罪,因此,罪犯的自由权也得 到了尊重;第三,大部分人在憎恶罪犯的同时还深为怜悯罪犯,正如他们怜悯被虐待的 动物一样,因此,即使在获得怜悯的权利上,“动物权”也并不高于人权。可以说,正 因为整个社会先有了尊重人权的文化氛围,才能有让中国的动物保护主义者羡慕的“动 物权”。   如果一个社会没有这种尊重人权的文化氛围,就贸然维护什么“动物权”,又会怎 样呢?结果就像复旦大学张亮亮虐猫事件中我们看到的,不少人在网上叫喊着要剥夺张 亮亮的生命;更多的人对他毫无同情之心,只是一味地憎恶;甚至还有人写信给他申请 的美国学校,要求对方不要录取张亮亮。所幸,除了口水从来不缺外,中国的动物保护 主义者的过激行动还只停留在扰民和陷害的层次,没有发展到打砸抢烧和杀人,不然后 果不堪设想。可是,谁能保证在“日疯一日”的“动物福利”运动的刺激下,可怕的一 天不会在多数人毫无戒备的情况下到来呢?   由此可见,西方发达的“动物权”是建立在西方底蕴深厚的人文基础之上的,是西 方文化衍生出的独特产物。西方发达国家先走完了人权这一步,然后才在这个坚实的基 础上,继续迈出了“动物权”这一步。这种文化产物是否适合中国文化,还可商榷,就 算要移植,也首先得要求中国社会能先有一个普遍尊重人权的氛围,否则就是无源之 水,就将成为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要之,人权和“动物权”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东 西,前者是后者的基础。逻辑推论、历史和现实都证明,没有人权,也就不可能有正常 的“动物权”。如果都按动物保护主义者的一厢情愿,在起码的人权都得不到保障的时 候就让“动物权”与之一起“相互促进”,结果只能是让人权遭到更严重的践踏。   总之,先要人权还是先要“动物权”,绝不是一个伪问题。对人权问题视而不见, 却对动物权大谈特谈,这是在回避现实,虽然也不失为让浮躁的现代人调整好心态的一 种办法。对此,新浪网一位网友讲得好:“中国还有那么多人吃不饱穿不暖,不去关心 他们,却咋咋呼呼地搞什么‘动物福利’,真是吃饱了撑的。” 2006.01.11-12 (XYS2006011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