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关于茅广军事件的说明   高能所党政联合办公室   我所原理论物理室研究员茅广军同志坠楼身亡一事引起舆论的普遍关注,有 的新闻媒体作了报道,网上也有许多议论。茅广军的去世,高能所从领导到职工 都感到十分痛心,也感到非常意外。他曾在高能所工作了近四年,大家都不希望 看到这样一个结果。我们特别对他的父母亲痛失爱子,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巨大悲 痛表示深切的慰问,真诚希望他们节哀和保重。   10月31日,网上贴了一个题为“博士生导师跳楼谁之过”的帖子,落款上留 有茅广军父母的署名,以及住宅电话和手机号码。我们认为,这个帖子所谈的很 多问题与事实有很大出入,许多是一些道听途说,歪曲事实的东西。它在网上的 传播,不仅损坏了高能所的声誉,还会给许多有关及无关的人员带来伤害。但考 虑到茅的父母由于失去儿子的痛苦,对高能所的情况不了解,我们没有在网上公 开澄清。11月2日,高能所有关领导在接待茅广军的父母时,就文中所谈问题与 他们交换了意见。茅广军的父母明确表示,他们不知道这个帖子,帖子不是他们 写的;并说,他们的住宅电话和手机号码很多人都知道,帖子是谁写的他们不清 楚。在此之前,网上也有一些不符合事实的东西。鉴于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对事 实加以澄清。   一、关于三年聘期期满考核问题   学术水平的判断,合理的科学评价体系与机制是科研机构的立身之本。高能 所近年来一直在探索建立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以推动我所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   对茅广军同志的离去,大家都感到十分惋惜。人已经不在了,我们本来不愿 再做过多的评论。但是,既然这一问题引起一些同志对高能所乃至中国科学院的 评价体系提出质疑,我们还是要做些说明。这不仅是对死者,而且也是对社会公 众负责。   茅广军同志2001年9月到高能所工作,被聘为正研究员,聘期三年。2004年 高能所结合年度考核,对所有聘期已满的研究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委员会由14位 该领域的专家组成。在茅广军报告了他三年来的工作及下一步计划后,考核委员 会对其成果水平及未来发展进行了评估。经无记名投票,11名委员认为茅广军不 合格,其因素很多,包括工作成绩,现状及其将来计划,学术水平等,其中一条 可以定量的是他三年只在国外发表了一篇文章。而理论物理室其他被考核研究人 员,包括副研究员,相应的文章数目至少有3篇,好的有二、三十篇。作为理论 物理研究人员,其成果主要体现在国际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数量及其影响 (引用率)上。非国际一流刊物上的文章一般不作为主要考虑。茅广军在报告中 也提到他写了一本书,但书的内容是教科书类型的,并非是他的具有创新内容的 研究成果。应该说科研成果的评价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许多问题无法定量, 为了让公众有一个了解,人们经常用文章数目来说明,但事实上远非文章数目那 么简单。因此是否合格,只有本领域的专家才能评价和判断。我们认为考核委员 会的评价是有说服力的,其结论经得起国内外同行的检验。   为了更好地人尽其才,高能所给他一年的时间,建议他流动到一个更适合发 挥其作用的岗位去。应该说人才流动是目前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任何一个研究所 不实行人才流动,就无法提高学术水平,与国际水平的差距也只能越来越大。人 才流动是要让每一个人都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岗位。流动了的人才并非不优秀, 只是不适合他目前的岗位。   二、关于“强行收回茅广军住房”   1、按照茅广军与高能所签的住房协议,在高能所工作未满十五年,分房后 未满五年,因此不能保留住房。他同意退出住房,但要求补偿装修费。以往高能 所在更换住户时,前面住户装修的费用,由后面住户与前面住户自行协商适当的 补偿。而高能所05年1月28日的所办公会议决定,由所里返还茅广军的住房装修 款80%。他希望在没有买到新房之前,所里能让他继续住在现有住房。所领导表 示,在买到新房前可以租用高能所现住房,以解决他在找到新的住房前的困难。 然而在办理调离手续过程中,他突然提出不退住房。经多方解释工作,他同意按 规定办理退房手续,调出我所。今年8月11日,他与所房产科签订了租房协议, 租期两年。125平米的新房,租金为:第一个半年353元/月,第二个半年882.5元 /月,第三个半年1424元/月,第四个半年1765元/月。   2、关于“至今高能所还扣压了20多万元钱”。茅离所前,所里已经退回了 他购房款中的贷款部分,未收两年贷款利息。而购房补贴按照国家的规定,在他 买房时才可以取出使用。这一情况主管所长向茅作了说明。   在茅意外死亡之后,16日下午主管所领导请理论室转达给茅广军的父母,如 果他们要提取茅广军在建行的购房补贴,财务处可以随时为他们代办有关手续。 茅的父母当时表示他们还不想办理。所以,根本不存在“扣压了20多万元钱”的 问题。   3、关于陈所长答应房子“可以按照所内市场价补差额给你”。   茅广军所住的28楼,是位于我所工作区域内,由我所自建的职工住宅楼。该 楼按照国管局确定的价格出售给本所职工。根据《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 市出售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该楼不上市出售。这是早在2003年就已经所务 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国管局备案的。所以,高能所无权自行定价出售该房,更不 存在所内市场价。   多年以来,住房是一种职工福利。高能所的住房分配有严格的程序和分配办 法。每次分房,由所党政领导、职工代表和有关研究室、职能处负责人组成的房 委会都要经过多次讨论,公布分房名单,三榜定案。分房排队按年龄加工龄加职 龄计分,由高向低排队。近年来,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住房分配 向青年科技人才倾斜。所以,每次分房,都由所办公会特批一定比例的青年科技 骨干住房。无论是房委会讨论通过的、还是所办公会特批分房的,都是经过集体 讨论决定的。任何一位所领导都无权批一间房,更不用说独自决定卖一套住房。 而且,实际工作中从未有过这样的先例。   茅广军认为可以多出14万多元购买该房的说法究竟从何处来的,是他自己的 一种愿望,还是一些不了解所里住房管理政策的同志的建议,我们已经无从知道, 但认定是陈所长说的,完全不符合事实。7月初北航来商调函后,他找陈所长谈 到北航将组织在农大附近团购经济适用房,但要等1-2年,希望能买高能所现有 住房时,陈所长一再对他解释上述规定,强调所里无权卖给你,但过渡期可以租 用,所里尽量考虑你的困难。此后所办公会确定了上述极为优惠的租金。   帖子上所谓第二次谈话的各种描述也与事实不符。   在高能所,数百名曾在对撞机建造过程中、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贡献的老同 志,还都居住在80年代到90年代初建成的70、80平米的老的三居室中。这一问题 一直是近年来困扰所领导的一个难题。为了改善老同志的住房条件,所里采取了 一系列措施。为三栋楼房加了后阳台,目前正在改造“住五”,为部分老同志调 低楼层等等。我们希望通过住房的社会化逐步解决这一问题,但是路还很长。   三、关于“在转档案时,高能所却抽掉了当时茅广军进高能物理研究所,经 过所内外十多位专家评定正研究员的重要档案材料。”   根据中国科学院科发人字(1999)0137号的有关规定,我所(2000)高发人 字第364号文件第三条明确:“实施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的新机制要求将职称考 评与岗位聘任结合进行,不再进行按年度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单独评审。必须 按照科学目标的需要设置岗位,公开招聘遴选,签约聘任上岗,加强任期考核, 通过竞争上岗所取得的职务和相应待遇仅在聘期内适用”。所以,茅广军经专家 评审聘任为研究员,人事档案里不可能有过去那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只有岗 位聘任合同书。   茅广军同志调北航工作,档案中岗位聘任合同书、工资转移单和行政介绍信 中职务一栏填写的均是研究员。北航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聘书,科学院系统各研究 所实行的是岗位聘任合同,没有“聘书”。而为了解决“聘书”问题,我所为茅 广军开了证明信,明确说明“茅广军同志是高能物理研究所理论物理研究室的研 究员”。这一点我们向北航人事处和理学院的领导作过解释,他们表示知道此事。 我们也向茅广军同志的父母作过多次解释。   茅广军同志7月间对所领导讲:对没有教学经历的研究员,北航要求在调入 后先试教课程,合格后即聘为教授。他预计在10月份能聘为教授。事发后,北航 领导也告诉我们同样的话。   四、文中说“高能物理研究所的领导在处理后事过程中没有人情味,是冷酷 的”,“14日出事的当天,高能所无一个领导出面,好像不知道此事。”   事实是,14日清晨5:50分我所总值班室接西门值班室电话,说一位遛狗的 同志发现28楼草坪上有人坠楼,值班员立即呼叫120和110。总值班室报告保卫处 长,6:00处长到现场,120、110陆续到现场。高能所一位主管副所长也立即到 了现场,并通知茅原来所在的研究室主任,确认坠楼者是茅广军。120的医护人 员确认人已死亡后,移交110处理。副所长和保卫处长在现场组织保卫处工作人 员和保安人员协助公安人员保护现场,并调来高能所消防中队协助公安人员进入 茅的房间进行现场勘查。   约8:00遗体拉走后,副所长还向公安人员询问是否由我所通知家属。公安 人员答复,由我们处理,我们会通知北航。之后,副所长指示保卫处与北航保卫 处联系。保卫处多次打电话给北航,询问是否已经通知了家属。   14日当晚,茅原来所在的研究室主任和一位同事看望茅的父母。15日上午、 下午高能所三位所领导、人事处长、室主任两次到茅家,家里没有人。下午5点 多钟,我们从北航知道家属要在朝阳医院太平间守灵,立即赶到朝阳医院太平间 吊唁茅广军,并慰问茅的父母和弟弟,直到将近晚上八点才离开。16日上午,三 位所领导、有关处室领导、同事、学生都到八宝山为茅广军送行。遗体告别后, 我所人事处长、理论物理室室主任和党政办一位工作人员一直陪同家属直到把骨 灰接到茅的家中。   文中这一部分所述其他内容,如钥匙、招待所、带路问题等等也都不符合事 实。   五、文中最后一部分说,“听说高能所的领导与群众的关系长期处于水火不 相容的状态。”接着列举了几件完全是歪曲事实、混淆是非的事例。   对其中所说的一些事,我们想提醒该文的作者,不要为了诋毁高能所的领导, 而不惜伤害那些曾经因失去亲人而深陷痛苦,而现在依然健康生活着的无辜的同 志;更不要颠倒黑白。例如其中所谓“李勇贵被含冤关进监狱,受刑十个半月” 一说,则完全是非不分的。2000年至2002年期间李XX私自出口从加速器中心借用 的加速管,出口高能所工厂制造的四极磁铁等,所获收入套取现金数十万元,没 有入账。法院认定李的行为"显系严重违反对国有财产的管理及财经法规的规定", 公诉机关移送的李私自保管的帐外公款发还高能所,并在司法建议书中建议高能 所对李XX给予党纪政纪处理。2004年所党委决定给予李XX开除党籍处分,所务会 议决定开除留用察看一年。   对茅广军同志的离去我们感到十分悲痛和惋惜。他的离去只是近年来屡见报 道的高学历人才轻生的又一个不幸的事例。这首先是对社会,对各单位的领导提 出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思想工作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形势,如何加强对青年人的 关心、教育,引导青年人以积极健康的心态面对生活、工作中的各种波折,避免 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XYS2005110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