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 汪永晨究竟以何为本 吴军   最近大家讨论“敬畏自然”,连带扯出以人为本还是以别的为本的问题。按 理而言,只要是从人类的利害得失出发考虑问题就是“以人为本”。不管怎么说, 我相信参与这场讨论的人都是为了人类的日子越来越好过,而不是快快灭亡。那 么这场讨论就是以人为本的。汪永晨对“以人为本”非常之不满,但是她建议人 们去敬畏自然,我想个中理由,总是因为敬畏自然会给人类带来好处。这么说来, 她也是“以人为本”。这样的话,她的逻辑能力和一头猪没有区别。如果是另一 种情况,就是汪建议人们敬畏自然,并非打算给人们带来什么好处,而只是想把 大家都害死,那咱们说她是个猪也一点也不过分。   我承认前面对汪女士的评价非常粗鲁,但这是站在人的角度而言。在一个以 猪为本的时代,这些话就无可指责。因为我不知道汪女士是以何为本,不知怎么 说她好,姑且把心中的歉意留着,等她表明态度。   自然是个什么东西,现在我被搞得糊里糊涂。听说自然很可怕,我并不想得 罪它,我是灵活人,逢庙我上炷香,见佛我作个揖,但如何敬畏自然,如何才不 至得罪它,没有人指点迷津。汪永晨的搞法,不过是反对修建一切水坝,她说: “当你走近自由奔流着的江河,为了自己的利益就可以剥夺它们生的权利?”。 这话很搞笑,且不说江河是不是修个坝就被剥夺了生的权利,也不说是不是连堤 也不能修让江河放任自流水淹八方,谈点别的,汪永晨听到我骂她,去法院告我 诽谤,法院把我收监,我若是问问她:“你看我本来那么自由,为了你的利益就 可以剥夺我的权利?”这样她就会放过我吗?   汪永晨为了她的利益,当然可以剥夺我的权利。可以想象,如果法院判我无 罪,她还会气得哭。这是人类社会平衡的规则,我逃脱这个规则她当然要气哭。 人类为了自己的利益,剥夺江河的权利——如果那说得上是权利——也没什么不 可以,这也是人类的规则。汪永晨至少知道人是为了人的利益而不是发了疯所以 去修水坝的。是不是应该修某个水坝,当然可以讨论,不管是从技术还是从生态, 不管是从一部分人还是从所有人的利益角度,总之这种讨论的前提是让人们日子 过得更好。我的看法是,反对修水坝没什么不可以,反对一件对人类不利的工程, 其功不亚于建一个对人类有利的;但反对人类维护自己的利益就是猪脑壳。举例 子说,黄万里,他反对修三门峡水库,也反对修三峡大坝,都是出于维护人民利 益来反的,他预见三门峡水库必然泥沙淤积,认为修这个水库得不偿失,而不是 说黄河有个河伯不可触犯,因此他不是猪脑壳,我们对他除了尊敬,还是尊敬。   世界遍地生命,老虎是生命,虫子是,据汪所说,还有大树河流也是,推而 广之,印度洋底最近发地震的土地也是。可惜的是,只有人在讨论敬不敬畏自然 的问题,别的东西却只管闷着头不出声。喜鹊筑巢,老鼠打洞,都是在破坏自然, 不见敬畏,汪永晨却不去管一管。如果自然就是你所见到的眼前世界,你认为它 应该一成不变,那么地震本身就是在破坏自然。人类虽然常常搞破坏,却没像这 回的地震,一次破坏就相当于爆炸几千颗原子弹,汪女士却不和印度洋底那块地 谈谈,让它们小心大自然报复。   现在我也要来谈谈“敬畏自然”了。在此之前,不敬畏的一方已经把该说的 话差不多说绝了。我原以为这是个不值得一争的问题,可是在新语丝上争了七八 天,看最近何祚庥院士在新浪聊天记录,对八千多人的调查里,居然还是占一半 以上的人认为人类应该敬畏大自然,让我吃惊非常。我也有害怕自然的时候,下 雨时怕被雷劈,起风时怕天塌,但我从不信大自然有超自然的力量存在。作为一 个深通辩论之道的人,我知道这样一些人不可与辩:蠢猪和信奉鬼神的人。王小 波曾经说人文科学的论域无争,因为这里分不出是非。人文科学好歹还是科学, 在科学的领域,判断是非是容易的,比如1+1除了等于2,别的时候都是错的。在 鬼神的领域则没什么可讨论。是不是相信大自然存在一个主宰一切的神灵,只此 我们和那些主张敬畏的人水火不容。在这一点上不达成共识,说什么都是废话啊。 我常常觉得方舟子不明智,正因他人鬼不分,见谁都接招。   最后,不管什么信仰,我以为都能接受何院士的主张:人类对大自然应该有 所作为。有人说,人定胜天是狂妄无知的口号。“珍爱生命,远离毒魔”每个戒 毒所的墙上都写着,望洋兴叹的何其多也。稍有头脑的人都知道这真的不过是一 个口号,并不是说人能胜天,正如谁都知道人不死不可能。但是人应该有这种精 神。如果不是这样,我们一定还是一群猴子。虽然那样不必为这些讨论不清的问 题伤脑筋,但我还是觉得现在比猴子好。 (XYS2005012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freed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