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   范美忠布下迷魂阵   童大焕   6月25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正式回应范跑跑事件时说,我们可以不 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   但自始至终,范美忠都有很多的拥趸,甚至有很多学者、资深时评人都纷纷 站出来为范美忠辩护。有人将范视为“思想烈士”,也有相反的意见,认为范美 忠是一个“反式英雄”,其背后,隐藏了一个民族深刻的道德危机与严重的社会 病症。   在美国那样的“自由民主人权”的国家,这样一个是非分明的简单问题应该 不存在多少争议的,就像方舟子所说,危险来临时老师抛下学生顾自逃跑,在美 国被学校开除是铁定的,即使道歉也未必会被原谅。但在我们这个正在追求“自 由民主人权”的国度,此事却闹得风生水起,动静很大。   追根溯源,你会发现,之所以范美忠会收获那么多的拥趸,问题还出在范美 忠身上!他几乎一开始就偷换了概念,把假设置于“以命换命”的极端情境下, 从而使此后至今的整个“议程设置”全在有利于他的概念之下进行,使得许多学 者、资深评论人也中了他的迷魂阵。他在事后为自己逃跑辩护的《那一刻地动山 摇》中写道:“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 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 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 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八岁的人了!”   从此以后,争议被引导到“教师有没有义务牺牲自己生命去挽救学生生命” 的伪命题上。事实上,现代社会,没有哪个规定会荒唐到如此地步,要求一个人 必须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挽救另一个人的生命。毕竟,生命的价值是平等的。但是 在范美忠事件之争中,职责问题被转换“舍己”问题,“可能的风险”问题被转 换成“以命换命”的绝对冲突问题,从而使讨论和认知被引向歧路。   在实际生活中,营业员、空姐、船长在遭遇危险时及时采取疏散等避险措施, 都是其职责范围,他们有可能因此遭遇生命危险,但不能将其简单解释或宣传为 “舍己救人”。这样的解释是偏颇的,也是范美忠所谓的“自由主义”有机可趁 的原因。   任何职业和行为都有可能存在风险,甚至连吃饭、走路也都有可能存在生命 风险。但我们显然不能把风险绝对化,动不动提到“以命换命”的绝对命题中去, 否则,你会发现社会生活中几乎一切主流价值观都可以被否定。而这正是“范美 忠迷魂阵”的威力之所在。比如,因为可能存在的生命风险,记者可以不去前线 采访,搜救人员也可以不去前线搜救。本次汶川大地震,“只要有一线希望,就 要尽一切努力”成为救人的最高指针,感动了全世界。但是否因为救灾中就随时 存在类似的生命风险:余震、泥石流、山体滑波、滚石、堰塞湖、房屋继续坍塌 等等,就把这种救援行动解释为“不惜牺牲生命去挽救生命”,甚至因此而以不 能拿命换命的“理论”而拒绝救援,一切只等灾民自救和互救呢?显然不能。事 实上,救援中也有相当的人员伤亡,比如一次泥石流就卷走了200多修路人员、 一次直升机失事就损失18人、搜救失事飞机时又有人员伤亡,等等。   有人认为,在8级地震那种千钧一发的瞬间,人们本能的反应是避险。不能 拿泰坦尼克说事,泰坦尼克上的人选择留下,就必然有妇女儿童老弱病残获救, 而范美忠即使选择留下,也不必然使学生获救。泰坦尼克沉船有许多时间思考, 汶川大地震来不及思考。这其实也是“事后诸葛亮”,真正现场中的人几乎没有 人马上知道是8级地震,也几乎没有人能够马上判断房子是否会倒塌。这跟面对 劫匪时可以充分估计自身实力是不一样的。当时的紧急和危机状况,相信绝大多 数当事人并不一定能够清楚判断。一般有四种情况:当事人认为没有生命危险, 挺身而出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当事人认为有生命危险,临阵逃脱,事实却没有 危险(这就是范美忠此次遇到的情况);当事人认为有生命危险,临阵逃跑却仍 没有逃脱;当事人认为没有生命危险,而且的确也没有危险。   问题在于,像范美忠这样过高估计危险并第一选择个人逃跑的,是否因为出 于“本能” 就可以抛下教师的职责不管?趋利避害乃至贪生怕死都是人的本能, 地震、洪水、火灾、飞机故障、飞行中的气流等等都有可能明显超出责任人的能 力控制范围,那么有责任的人、比如机长第一时间是选择自己率先逃跑还是应该 选择尽量保护应该保护的人然后自己逃跑,以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在遭遇不可控 的风险面前,船长、机长们肯定是最有能力判断风险的生命危险程度,也最有可 能第一个逃生。如果危机时刻他们都出于“本能”第一个率先逃跑而抛下旅客不 管,则他们绝大多数能够活命但也绝不会得到法律和道德的饶恕。   问题还在于,紧急状态下的选择权力其实完全掌握在每个人自己手上,法律、 职责要求、道德荣誉感都可能跑到“本能”后面,不一定成为临危决定时的指路 明灯,只可能成为事后“追究”的准绳。特别是在生命危险面前。范跑跑选择了 顾自逃跑,本身未必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大恶,即使因此导致学生出现更大程 度的伤亡,责任主要也在校舍原因。即使事后追究责任,也不至要求其付出生命 代价。但范跑跑及其拥趸不仅认为其关键时刻放弃职责的行为天经地义,不可指 责和问责,甚至将其打扮和自我打扮成“自由主义”的斗士,就不仅是个人的悲 哀,而且是社会价值观的混乱。把它视为自由主义的先锋行为,无疑是对自由主 义的误解和歪曲。自由主义起源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它从来都是勇敢的代名词, 是对抗强权的利器,而不是对社会中和具体情境中的弱者放弃责任和道德义务的 美丽遁词。 (XYS20080704) ◇◇新语丝(www.xys.org)(xys2.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