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freedns.us)(xys-reader.org)◇◇ 清华大学剽窃教授刘兵又来找打了 ·方舟子· 清华大学的剽窃教授刘兵又在媒体上抬举我了: “方舟子的打假和批判的问题也在这里,他自己集审判、判决、执行于一 身……” 我一介民间人士,不过利用我的言论自由和掌握的资料揭露了刘教授剽窃国 外资料,什么时候掌握了“集审判、判决、执行于一身”的大权?虽然刘教授剽 窃一事铁证如山,还不是照样在清华大学当教授,还不是时不时地跳出来在媒体 上造我的谣言、攻击我,何时被“执行”了?刘教授在这里对我的“定性”,他 们对我的这些谩骂、攻击,是不是也是“集审判、判决、执行于一身”? 刘教授还很委屈地说: “方舟子在网上对我和我的一些朋友进行许多所谓的‘批判’,甚至很多谩 骂。但我们这些朋友有一个三不政策:即我们不吵架、不骂人、不停步,我们不 理睬他。” 号称“我们不吵架、不骂人、不停步,我们不理睬他”,这几大段又是什么 呢?我有段时间不理睬他们,他们就皮痒痒地忍不住又要来找打。我对刘教授及 其朋友们的剽窃、骗人等行径的“批判”都是有根有据的,参见:   南大学弟《上海交大人文学院院长江晓原教授也抄袭》(XYS20061113)   方舟子《清华剽窃教授刘兵又造谣了》(XYS20060406)   方舟子指斥清华大学刘兵教授造谣:“我从来不认为科学不可质疑绝对正确” (XYS20040606)   方舟子《反科学文化人剽窃又一例乎?》(XYS20040220)   方舟子《“不打架、不骂人、不停步”之反科学文化人与剽窃》 (XYS20031122)   方舟子《刘华杰副教授的翻译和学术腐败》(XYS20030824)   方舟子《一再剽窃到了我的头上》(XYS20030822)   方舟子《评清华大学刘兵教授对新语丝的漫骂》(XYS20030715)   方舟子《也来给清华大学刘兵教授批改英译汉作业》(XYS20030715)   方舟子《岂能拿翻译凑文章——刘兵〈剑桥流水〉有剽窃之作》 (XYS20030724)   白开水《这是印象记述还是抄袭?——评刘兵教授的《穿行在科学发现的历 史丛林中——伦敦科学博物馆撷英》》(XYS20030718))   方舟子《硬伤累累的“科普名著”〈科学的历程(第二版)〉》 (XYS20030531)   方舟子《吴国盛乱译〈哥白尼革命〉举例》(XYS20030218)   方舟子《吴国盛教授“学术”之研究》(XYS20030122)   倒是刘教授及其朋友们被打到了痛处,无力具体反驳,为此恼羞成怒,一边 立着“三不政策”的牌坊,一边利用种种机会或明或暗地对我进行“批判”、谩 骂,比如说我是“文化特务”、“攫取情报”、“泼皮行径”、“三无人员”、 “学术扔货”、“疯狗上街咬人”、“烂人”、“信誉死”、“方狗子”、“网 路无赖”、“学术阉驴”、“美国流浪汗(汉)”、“炸麻子(指何祚庥)、方 啥子(指我)、清华半大老头子(指赵南元)”等等,就都是刘教授及其朋友们 的发明。北大哲学系反科学传播中心还曾经在2003年初开了个论坛专门谩骂我们, 由刘教授及其朋友们担任版主,亲自上阵,骂了一阵子,据说是其上司实在看不 下去,命令该论坛关门,但在这个北大拿纳税人的钱建的网站上一直高悬着许多 篇攻击、谩骂我的文章。装什么纯洁嘛。 我当然是“自认掌握了真理”,知道了事实真相,才敢于揭露刘教授及其朋 友们的剽窃、骗人行径,不然不就会和他们一样明知真理不在自己一边,所以只 好靠不停地重复谎言混日子了吗?也只有像《新京报》这种烂报才会不断地给剽 窃教授提供造谣平台。 附: 刘兵教授阐述环境危机、国学热及国人科学精神 什么样的发展才是硬道理? 新京报2007年8月29日 (前面的长篇垃圾删掉)   方舟子有成绩也有缺陷   听众:在大众眼里,环保分子比较另类,批判环保分子比较猛烈的就是方舟 子。我对方舟子的印象是,他好像自认是掌握了绝对真理的,如何评价方舟子的 科学观与“批伪”“打假”?   刘兵:方舟子在网上对我和我的一些朋友进行许多所谓的“批判”,甚至很 多谩骂。但我们这些朋友有一个三不政策:即我们不吵架、不骂人、不停步,我 们不理睬他。   打假和批伪科学都有类似相同之处。个人的努力,总会有有益的一面,被时 这种努力对于老百姓来说似乎是非常解气的。比如说,你看到街上有人抓住一个 小偷,有人痛打一顿,一般的人会非常的痛快。其实,这个时候就是一种缺乏冷 静思考的表现。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一个社会,允许这种让你一时看着解气的事, 像抓住小偷一顿痛打,这个社会对每个人来说就是不安全的。因为你也有可能被 打,尽管你没有偷,但是你有可能被误认为偷了,这对你来说是潜在的不安全, 人们往往忽视了在这背后的体制性问题。   真正的法制社会,文明的社会,谁有权抓小偷?要有合法的人员,再根据证 据给出一个判决。而不是在大街上抓住就打,在这方面,有时我们在看其他国家 的法律和审判时,会觉得特可笑,觉得他们的法律很啰嗦,一个案子审了好几年, 觉得有问题的最后居然都没有判罪。其实,这里面都是人们为了避免错案而不得 不付出的代价。   方舟子的打假和批判的问题也在这里,他自己集审判、判决、执行于一身, 没有纠正的机制,这个时候他的代价就是,在个别的事例中,他也许是打对了, 揭示了伪科学的危害,但同时,带来了一种更深层的更大的代价。因为这种观念 和做法的传播,会让这个社会成为一个没有法制、没有约束、没有规则的社会, 而背后的支撑就是自认为掌握真理。 (XYS20070902)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freedns.us)(xys-read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