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神医”滋生的土壤 ·方舟子· 近年来中国大陆土生土长的“神医”还没有哪位有从宝岛舶来的林光常那么 风光。这位被称为“排毒教主”、“地瓜王子”的另类养生“博士”,在2006年8 月到2007年8月短短一年间,成为大陆媒体的宠儿,吸引了无数追随者,在电视上 讲一通“抗癌食品第一名是红薯”,就能让当地红薯价格顿时飞涨三倍;说一句 “可乐是刷马桶的”、“牛奶是牛喝的,不是人喝的”,就能让当地的可口可乐 大减价,牛奶销量下降了20~30%。他的著作《无毒一身轻》也盘踞畅销书的榜首。 正当“林博士”在大陆春风得意之时,却后院起火。2007年9月初,台湾检察 机关起诉林光常犯有常业诈欺等罪,限制其“出境”,让他无法如期到大陆举行 新书推介会。林光常的著作也在台湾被禁售。2008年8月,台湾法院判决林光常 诈欺的罪名成立,判刑两年六个月。 当时与林光常在大陆争夺养生市场的还有杜撰自己为明朝太医之后的刘弘章。 或许是限于形象和口才,“刘太医”并没有上电视推销自己,但“刘太医谈养生” 丛书也名列畅销书排行榜的前茅,以至有人产生“‘刘太医’和‘林博士’,信 谁?”的疑惑。“林博士”在台湾哄然倒下后不久,“刘太医”也在天津被逮 捕,并以非法经营罪遭起诉。 比较这两个案件,有值得注意的不同之处。两人都采用了捏造专家身份、吹 嘘自己的医学水平等欺诈手法误导患者购买产品,但“林博士”在台湾因此获罪, 而“刘太医”在大陆却没有被追究其诈骗行为,否则属数额特别巨大的诈骗罪, 应被判刑十年以上。冒充“博士”、“教授”、“院士”、“专家”、“太医后代”, 让患者相信所推销的另类养生或医疗理论,骗取患者购买图书、保健品、药品, 几乎是每个“神医”都采取的招数,那么这种诈骗行为是否应该被追究?显然应 该,而且这种诈骗危害健康,更应该追究。但是尽管在大陆有众多“神医”在电 视、电台和报刊上公然推销医疗保健骗局,日进斗金,却从未有人因此被追究涉 嫌诈骗之罪。即使极个别的倒霉蛋惹上了官司,也是以其他罪名被起诉的,大多 数人则安然无恙。在一个诚信丧失的社会,欺诈也许已被视为必要的营销手段, 连司法机关也见怪不怪了。 林光常在台湾的沉沦,始于一名误信林光常、拒绝化疗的癌症患者在病逝 前一天咯血致书报章,控诉林光常赚黑心钱。林光常一被抓,其在台湾的追随者 即做鸟兽散。但“刘太医”在大陆被抓,却有一批仍然迷信他的追随者四处为其 喊冤,向司法机关施加压力。上海交通大学一名教授的妻子得胃癌后听信“刘太 医”的指导,不入院治疗,很快病故,该教授却执迷不悟,继续支持“刘太医”。 这些追随者未必与“刘太医”有利益关系,他们可能是真心地相信“刘太医” 的医术。我们这个民族本来就缺乏科学、理性传统,具有科学素质的公民低到只 占几个百分点,却有一帮文科教授还嫌科学过于强盛,以唱衰科学、反对科学为 己任,有意混淆科学与伪科学、科学与迷信的界限。在这种环境下,再荒诞的医 疗保健理论也不难占有庞大的市场,为企盼出现养生奇迹的民众提供着心理安慰。 其追随者绝非仅限于文盲、半文盲,其中不乏高学历、高职称人士。 “刘太医”、“林博士”这样的“神医”既非空前,更不绝后。此前,有 严新、张宏堡等“气功大师”也曾风靡一时,在大陆骗不动了就转战到海外华人 商场。像“一代神医”胡万林那样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刑15年的,只是罕见的特例, 而且至今也有人在为其鸣冤叫屈。今天,畅销的医学类畅销书、热播的医学讲座 节目几乎毫无例外全是与现代医学唱反调的另类养生乃至迷信,其宣扬者都没有 受过生物医学方面的训练,本来不具有提供健康指导的资质,却不妨碍他们拥有 众多的支持者、追随者,说得越玄乎越荒唐就越有人相信,从《人体使用手册》、 《求医不如求己》、《从头到脚说健康》、《不生病的智慧》,到几家电视台同 时推出的王晨霞掌纹医学讲座,央视与“神医”李培刚的“面对面”,以及央视 “感动中国”导演建博客、出书吹捧并有多位名人支持的道教“活神仙”,无不 如此。 “神医”的盛行离不开媒体(包括出版社)的推波助澜。国内媒体往往模糊 了广告与新闻报道的界限,把医学讲座、报道做成了“神医”的广告。它们未必 都是付费广告,只不过“神医”善于吸引眼球,媒体为了追求收视率、销售量, 甘愿免费为“神医”做广告,甚至反过来向他们支付报酬。2007年4月,我曾应邀 在北京卫视《搜城记》节目与“林博士”进行辩论,但节目的主角是“林博士”, 我只是到节目接近尾声时才上场和他切磋,大部分时间坐在台下看他的表演,经 过剪辑播出后,更是成了重点介绍“林博士”的养生观,我的质疑则成了陪衬。 我相信电视台并没有收取“林博士”的费用,只不过他们认为其观点和表演更有 市场,为了迎合观众才有这番安排。更有一些编导、编辑和记者真诚地相信、崇拜 “神医”,积极主动地为他们做宣传。 媒体本应该成为质疑、揭露保健骗局的主力,却有意无意地成为“神医”的帮 凶、帮闲,反映出的是媒体社会责任的丧失,新闻道德和科学素养的缺乏。有公众 的热衷,有媒体的热捧,有司法机关的纵容和保护——有这样的土壤,神州大地必 然“神医”辈出,今天倒下一个,明天站起十个。 2009.7.21. (《中国新闻周刊》2009027期) (XYS20090722) ◇◇新语丝(www.xys.org)(xys3.dxiong.com)(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