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新闻网”是什么样的“专业”新闻网? ·方舟子· “多维新闻网”是一家位于美国纽约州、在美国注册的营利性商业公司, 我则是一名美国居民,因此,我们之间的纠纷,适用的是美国法律。 但是,这一家自称“具专业水准的超级新媒体”,却对美国的新闻法、 版权法、民法茫然无知,在我对其提出侵权、诽谤的指控之后,不仅没有发 表正式声明加以更正、赔礼道歉,反而在1999年11月22日在其“多维观点” (英文名为editorial,意即“社论”)上发表署名“笑陶君”题为《方舟子 这个人怎么这么蛮不讲理啊?》和署名“司马太行”题为《方舟子应该检点自 己》这两篇文章,继续对我进行攻击。这两篇文章的内容大同小异,我们不 妨以后面一篇为例,看看他们对美国法律的无知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该文说:“至于《多维新闻网》编排新闻的方法,在同行业中很常见。 同一件事,各家新闻单位从不同角度,用不同的标题,摘取不同的内容加以 报道,有什么奇怪的?怎么成了侵权?”这是对美国新闻法、版权法的无知。 事实上,“多维新闻网”编排新闻的方法,在美国同行业中是闻所未闻的。 一家媒体,在转登别人的文章或别家媒体的报道时,必须事先获得版权拥有 人的同意。如果是报道其他媒体的报道,则必须采用综述的形式,完全改写, 文字不能多处重复。如果“多维新闻网”是自己收听了美国之音的报道后, 用自己的语言报道美国之音对我的采访,也许构不成侵权。但是,“多维新 闻网”自称是转载自我登在新语丝网址上的文章,文字与我的文章基本上相 同,既未事先征求我的同意,又未依据我的“保持完整性”的要求,即是构 成了侵权。在此我特地声明一下:任何营利性商业机构,要转载我的文章, 都必须事先征得我的同意,否则不管是否保持了完整性,都是侵犯了我的版 权。 该文辩解说:“更让人费解的是,艾伦在《大家论坛》贴了一篇文章, 是他/她个人的意见,怎么也构成了《多维新闻网》‘侵权,诽谤’的责任? 你方舟子的《新语丝》网站收了那么多文章,哪一天其中有一篇招惹了什么 人,你愿意让《新语丝》网站来承担文责以至法律责任吗?”这也是地道的 无知之谈。艾伦在“大家论坛”张贴那篇诽谤文章,是他的个人行为。但是, 当“多维新闻网”采用了这篇文章,冠上“多维新闻”的标志,在“多维新 闻网”重新发表,则是“多维新闻网”的出版行为,必须为此承担出版责任。 根据美国民法,如果艾伦是“多维新闻网”的雇员,则“多维新闻网”必须 承担诽谤的责任;如果艾伦不是“多维新闻网”的雇员,诽谤的责任由其个 人承担,但是“多维新闻网”也必须承担为诽谤提供出版渠道的责任,在同 一出版渠道做出更正、道歉,否则也构成诽谤的共犯。 新语丝的所作所为,与“多维新闻网”的所作所为是否合法,没有任何 的关系。新语丝做为非营利性机构,与营利性机构也没有可比性。既然有人 要乘机攻击新语丝,我不妨也回答一下:目前我们没有发现新语丝网站收藏 的文章中有任何涉嫌诽谤的,也没有任何人来指控我们涉嫌诽谤他本人。如 果哪一天其中有一篇招惹了什么人,我们认为该人是无理取闹的,则不予理 睬。如果认为该人指控有理,我们会根据其要求作出更正、道歉,则不必为 此承担诽谤的法律责任。新语丝的前途,不必劳您费心担忧。 199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