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 “专业”的架子和做学问的“常识” ·方舟子· 《中华读书报》2001年10月17日发表了柯志阳的长文《理性主义与相对 主义的交锋——兼与刘华杰先生商榷》,如其标题所暗示的,是站在相对主 义的立场与理性主义交锋,似乎没见到刘华杰反戈一击。这篇文章的主要内 容是争论不久前在国内翻译出版的两本关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书(《人人应 知的科学》和《何为科学真理》),但也引申开去对科学研究的普遍问题提 出“一些提示性的见解”。这些见解颇为杂乱,在这里没有必要一一加以评 论,只举两个例子看是否真有提示性。 作者做了一个庄稼与杂草的比喻:“在我们的社会里,主流科学好比 ‘庄稼’,各种‘边缘文化’是‘杂草’。从种庄稼的人来看,杂草似乎是 要根除的(‘原教旨理性主义’),不过从生物多样性的角度来看,使杂草 灭绝似乎并不可取(尽管这不意味着杂草和农作物的种植面积要一样多), 因为杂草(仅从认识论来看)也许是有用的(‘真’/‘有效’),无论是 它的某种成分(‘事实或理论’),还是它的若干基因(‘价值论和方法论’)。 在这方面,恐怕有个不得不举的例子就是‘中医’,中医乃是我们的‘大杂 草’(民国时期差点被‘根除’)。 ” 这段话加了许多括号和引号,读起来让人头疼,不过意思倒也很明白, 就是杂草是根除不得的,理由是要保护生物多样性,用以比喻与主流科学对 抗的“边缘文化”,也就是一般被认为是伪科学、反科学的东西,是根除不 得的。生物学家恐怕比谁都知道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但是我不知道有哪个 生物学家会因此反对种庄稼的人根除杂草。“根除杂草”和“灭绝杂草”本 来不是一回事,却被作者硬给搅在了一起。草是只有长在了庄稼田里才叫杂 草、才需要根除的,如果长在别的地方,就不再是杂草。庄稼人关心的只是 要根除长在自己田里的那些杂草,并不会因为有一种草会长在田里,就疯狂 到要满世界找这种草非把它灭绝不可。同样,恐怕极少有理性主义者疯狂到 要灭绝一切非理性的文化,无非是说,如果有非理性的杂草长在科学的田里, 就应该把它根除而已,如果长在别的田里,比如文学艺术的田里,那就不关 我们的事了。理性主义者不会因为神话、童话违反科学原理就反对人们去读 它。至于中医,那是个很庞杂的体系,并非简单的是个“大杂草”,里面当 然有许多(可能绝大部分)是杂草,但是也可能有庄稼的苗子在里头,中外 医学界一直在挖掘中医药中有价值的东西。全盘否定中医固然不可取,出于 保护“大杂草”的目的而全盘肯定中医更是荒唐。关键是如何分辨其中的庄 稼和杂草,在培育其庄稼苗子的同时,也必须根除其杂草,所谓取其精华去 其糟粕是也。 作者还有个“提示性”的断言:“科学的历史就是改变常识的历史。” 科学知识与常识并不完全重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科学知识和常识就是必然 对立的。科学的发展有时会改变常识,但是不等于科学的发展就必然要改变 常识。科学研究在许多时候与常识无关,有时则只是常识的深化。种庄稼除 杂草是千百年来的常识,现代科学并不反对,还要培育抗除草剂的庄稼帮助 农民除杂草。再举一个最近的例子:西方的生活常识认为鸡汤有助于治感冒, 生化研究表明鸡汤中可能真有有效成分。在历史上戏剧性地改变了常识的例 子可能不多,正因为其少,所以才显得突出,连身为科学史“专业人士”的 作者,举的也不过是自由落体运动、地动说这两个连小学生都知道的已被举 烂的例子。而且科学知识一旦取代了旧常识而成为新常识,就很难再改变。 作者总不至于认为物理学要通过推翻自由落体常识、天文学要通过推翻地动 常识才能再发展吧? 在洋洋六、七千字长篇大论中,我们读到的是一个又一个类似的断言, 而缺乏严密周全的逻辑思辨。作者对那两本书的评论也是如此,对“相对主 义”的《人人应知的科学》赞不绝口,对“理性主义”的《何为科学真理》 则一再表示“专业人士”的不屑。比如,他断言《何为科学真理》的作者 “牛顿也许想把他所赞成的一套哲学观点方方面面说上一遍,可惜从专业角 度来看见解并不独到,论证亦未见深刻。”但是我们并没有见到他具体分析 该书的见解如何不独到,论证又如何不深刻。在他看来,只要一句“专业角 度来看”就够了,因为“科学家在科学史方面是否有‘强项’?除了对一些 技术性的问题比较熟悉以外一般来说是没有的”,所以即使是物理史的问题, 罗杰·牛顿做为物理系教授,也是不如一个科学史专业的硕士生更“专业” 的,不值一提。但是作者忘了,他并不是在与牛顿教授商榷,而是在跟一位 比他还要资深的同一领域的专业人士商榷,而这位专业人士的见解恰好相反, 认为牛顿教授对科学哲学的阐述有独立的价值,那么你那个“专业角度”又 有什么说服力?刘华杰难道不更有资格摔回一句:“从专业角度看,牛顿的 见解独到,论证深刻”?即使面对的是“业余”人士,只会摆“专业”架子 也是无济于事的。专业棋手和业余棋手对弈,也要老老实实地一子一子地下, 而不能以一句“从专业角度来看”就宣布自己大获全胜了,何况不过是一位 连段位都还没有的棋手,更何况在科学哲学、科学史领域,科学家未必就不 比文史哲人士更专业。在武侠小说中,那些动不动就摆名门正派的架子的, 往往是拜师还没几天的小师弟,也往往会从不买名门正派的帐的江湖人士那 里吃点苦头。毕竟,与人交锋,光会摆花架子是没用的,靠的是实力,也就 是确凿的证据和严密的逻辑。这或许可算是做学问的一点常识吧。 2002.1.6. 刘华杰《对矫枉过正的有力反击》一文见: http://www.xys2.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kexuezhenli.txt 理性主义与相对主义的交锋  ——兼与刘华杰先生商榷 柯志阳 中华读书报2001年10月17日   编者按:科学知识是由自然界的经验事实决定的呢?还是由人们社会性地构 造出来的,是科学界内外的人们社会交往的产物呢?两种观点的对峙由来已久, 形成了理性主义和相对主义两大阵容。这两大阵容的交锋,真刀真枪,各不相让, 已成为科学哲学和社会学领域一大热点,也形成了学术争鸣的一道亮丽风景。柯 志阳先生文通过对有关的几本译作进行评介,就有关问题作了富有启发性的阐释, 希望本文能够进一步激发国内学界对SSK的兴趣。对于普通读者,本文以及所涉 及的几本书也许过于艰深了一些,不过有兴趣的话读读这些书,相信能为您关照 科学打开一扇新的窗户。   最近出版的关于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的书,一本是《人人应知的科学》, 一本是《何为科学真理》。对于后者,刘华杰先生曾作了非常生动的评论(《反 击科学相对主义》,见本报7月11日23版)。读了这两本著作,笔者觉得有趣之 处颇多,欲以一文论其妙。对刘华杰先生的评论笔者有一些不同的看法(见第2 和第4节),也一并提出以求指正。    “显微镜”下看科学   《人人》是SSK重要人物柯林斯(H arry C o llin s)和平奇(T rev o r Pin ch)合著的一本讲述科学的社会建构过程的通俗著作,全书共7章,分别是7 个专题案例:涡虫记忆的化学转移,“证明”相对论的两个实验,低温冷核聚变, 巴斯德与生命起源,引力波检测,鞭尾蜥的同性恋倾向,太阳系中微子奇怪失踪 事件。读后笔者感觉很“过瘾”,仿佛看到了“鲜活”的历史。   本书的特点是“用事实说话”:科学史书上不是都说麦克尔逊-莫雷实验 “证明”了狭义相对论,爱丁顿的日食观测“证明”了广义相对论嘛,传统科学 哲学著作大概会用这个做为“案例”,用以表明理论的确立是如何依赖于经验的。 那么现在社会学家们就用历史显微镜让大家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们通过第 一手材料,捧出了“带着偏见的事实”;结果发现以上论断完全是一种以想象力 为基础构想的“民间传说”。   简言之,对“麦克尔逊-莫雷实验”的分析表明:那个1887年的实验其实是 被“追认”为相对论的“关键性证据”的,并且在1925年,这项实验的更为精确 的米勒版本似乎构成了对相对论的“有效反驳”。只是那个时候相对论已经“确 立”下来,因此再也没有人关心相对论是否是错误的了。而那位爱丁顿则仿佛 “预先”知道了相对论的“正确性”,于是在处理日食观测数据的时候把违反相 对论的那组数据(样本数最大的一组,总共三组)归咎于一个“系统错误”而全 部抛弃(详见p.51)——于是广义相对论在1919年被“证实”了。   这种微观史研究以及在当代研究中进行的“实验室生活”和“人类学考察” 是很有诱惑力的。虽然社会学家的微观研究并不一定充分支持了他们所期望的结 论(相对主义的社会建构论),但是至少他们的工作产生了一些“硬”结果。 “‘证明’相对论的两个实验”就是其中的典型。他们也许没有掌握全部的“事 实”,但是他们确实揭示了一些重要细节,这将迫使对手在构造科学活动的宏观 图景时必须加以考虑。从“讲道理”的工作方式来看,柯林斯等所持有的相对主 义不是“非理性”的,而是“理性的相对主义”;从讲求实证的意义上,则是一 种(与“超验”相对的)“经验的相对主义”。   顺便说一说本书的译名。《人人应知的科学》,让人以为是一本普及“科学 知识”(不外乎黑洞,DNA之类的)的入门读物;其实从原文来看是很清楚的— —Th e G o lem:W h a t y o u sh o u ld kn ow ab o u t Sc ien ce,直译 就是:《勾勒姆:关于科学你应该知道什么》。勾勒姆作为科学的隐喻,是一种 “犹太神话中的怪物。它是人通过咒语和魔法用黏土和水创造的类人动物” (p.1);这里的“关于科学”,指的不是科学理论的内容,而是以科学为研究 对象的社会学,历史学和哲学等“元科学”问题。    半路杀出个科学家   “理性主义”(传统科学哲学家,科学家)与“相对主义”(SSK,后现代 主义)之间的争论可谓由来已久(可参见刘的评论)。正如前面所指出的,相对 主义并非不理性;而理性主义阵营中也有着各种“理性”。这两大阵营争论的核 心是:科学知识的内容是否是社会建构的。   《何为科学真理》一书可能是“科学界第一部全面应对‘社会建构论’的专 著”,物理学教授牛顿(R o g e r G. N ew to n)“从科学家的阵营中杀出”, “痛斥了部分‘社会学家的狂妄’”(刘华杰语)。不过,读后我感觉这本书不 是很成功。简言之,宏大叙事不少,说清楚的不多。   牛顿在第二章集中评论了社会建构论和后现代阵营中各员大将的观点:柯林 斯,拉图尔,伍尔加,皮克林,凯勒,福曼,福伊尔,从提出“强纲领”的布鲁 尔到发现牛顿定律是“强奸手册”的哈丁,都逐一点评。但遗憾的是,牛顿除了 “指出”对手的错误以外,没有拿出什么细致深刻的论证,在要害之处往往只是 简单地“摆出正确观点”就算了,一场激战在刚刚接触的时候就结束了。   在对柯林斯的“实验者的回归”(ex p e r im en te rsreg re ss)的 批评中,牛顿在没有案例分析的情况下提出了他的见解,然后提到了“麦克尔逊 -莫雷实验”。这个实验在《人人》中作为一个重头案例用了整整十五页来描述 其历史梗概(见上文)。牛顿显然知道这是对手柯林斯的一个案例(见第六章注 释25),既然他专门提到这个实验,笔者自然期盼他给出这段历史的一个更为真 实的图景,不过他只在第二章注释28里说了一句话:“当时相对论已经被米勒实 验所忽视的其他许多结果所充分确证”就没了下文。此为一例。   在简单回应了社会建构论的观点以后,牛顿开始“暂时抛开对手的框架和陷 阱,用整整8章的大量篇幅阐述自己的科学哲学”,“使本书具有了独立的价值” (刘华杰语)。不过,在笔者看来,这部分内容在许多地方更像一本科学哲学的 普及读物(如果就此“换个读法”,可能还是不错的)。牛顿也许想把他所赞成 的一套哲学观点方方面面说上一遍,可惜从专业角度来看见解并不独到,论证亦 未见深刻(相比之下,同属一阵营的科学哲学家劳丹的著作就显得微言大义,掷 地有声)。   例如第六章讲的是理论和经验证据的关系,这部分内容在与社会建构论的争 论中是最重要的。看到牛顿把“理论的发明与辩护之间的区别”,“预言和解释 的区别”,“可证实性与可证伪性”,“判决性实验”,“科学证据的公共性”, “范式转换”等等套路逐一演练一遍之后,我相信他的论述没有比以往的哲学论 证更有力量。   牛顿作为一名科学家,其擅长之处似乎是第八,九,十章对量子力学的一种 实在论诠释。这无疑是理论物理学家喜欢的哲学话题,但似乎主要属于另外一套 人马之间的论辩,是玻尔-爱因斯坦争论的延续。   刘先生的文章赞赏牛顿在“论证中采用大量科学史案例,包括对手曾经使用 过的一些案例。作为科学家,他利用强项,对案例的分析准确、入木三分,案例 犹弹丸娴熟玩弄于股掌之间……”也许由于对相关的文献并不熟悉,笔者通读此 书时并无这种感觉。相反,我的印象是:科学史案例的匮乏正是本书(除了理论 以外)最大的弱点(上文已经给出了一个例子)。   的确,在牛顿的著作里的确无处不是科学史“案例”。但是这些案例似乎大 多不是专业研究的成果(也引用过几个),而是一些“科普级”的“事实”,根 本不能与《人人》中的微观案例研究相比(有趣的是,《人人》中的七个案例, 有三个被该书在注释中正面索引)。与柯林斯他们为了论证“科学知识的社会建 构”所做的大量以实证研究为基础的分析相比,牛顿的论证明显偏于单薄。   再者,科学家在科学史方面是否有“强项”?除了对一些技术性的问题比较 熟悉以外一般来说是没有的。我从物理课上只听到诸如“布鲁诺因宣传日心说被 教会烧死”,“牛顿晚年堕入神学玄思”等等“伪科学史”。从本书来看,尽管 牛顿涉猎甚广,但我看不出他做过任何专门的科学史案例研究。   在第五章中,牛顿用了六页来向读者介绍“事实是如何渗透着理论的”(这 倒是挺详细),不过在谈到“在这种情况下科学如何还能建立在‘事实’之基础 上”这个关键问题的时候,他只用了一页多,罗列了一堆例子(p.100),大意 是这些科学事实都是在许多不同类型的实验中被证实的。但是,没有一个事例是 讲清楚的,我不知道哪些是牛顿引用了第一手材料或专业研究成果,哪些是牛顿 凭感觉说的。在经过社会学/人类学家的微观分析的洗礼之后,我们已经很难相 信这种“论证”具有特殊的学术价值(尽管其观点或许碰巧是对的)。   在这方面,科学社会学默顿学派传人史蒂芬·科尔(Steph en C o le)的 《制造科学:在自然与社会之间》一书中(英文版,p.24;中文版,p.31)提到 了历史学家加里森,鲁德威克,哲学家吉尔理等人对经验事实如何在解决科学争 端中发挥作用进行的案例研究(如《实验是怎样终止的》,牛顿在书中也曾引用, p.44),我认为这些工作值得学术界和出版界关注。    杂草与庄稼   在理论构架方面,牛顿继承了传统科学哲学的某些困难。从总体来看(尤其 是最后一章),牛顿的倾向大致上是“一阶进化,二阶稳定”的科学模型。所谓 一阶就是科学理论,二阶就是科学规范,方法论等等。牛顿基本上用一种非历史 的语言来谈论“方法论”,尽管他承认方法论是约定的(见第一章),但由于明 显缺乏批判性,所以读者仍不免产生这样的理解,即这种方法论是天然合理的并 且唯一地有助于实现某种科学目标。这种模型的支持者将习惯地把科学理论的合 理性上溯到科学规范和方法论的“最高法庭”,而对于不合规格的对手一律开除。 第一个要被牛顿开除的看来是以精神分析学为代表的内省心理学,取而代之的是 行为主义心理学。如果“科学”在这里代表“真理”或者“通往真理之路”的话, 我对这种凭借一个“规范”就把一个极大丰富了人类自我认识的学科开除出真理 之门的“简单”想法及其后果表示怀疑。   这种观点并不是“理性主义”的唯一代表,也不代表全部的“理性”。再看 柯林斯的老对手劳丹(La rry Lau-d an)的著作就会感受到极为不同的态度, 在《科学与价值》的跋的开头,劳丹写道:“那些一直把本书的论证看完了的读 者很可能指望我最后将说明科学的主要价值、目的和方法是什么(这正是牛顿一 直在谈的——引者注),或者至少说明它们应当是什么,从而不负众望,但恐怕 任何这样的期望都可能会落空。”(p.178)   关键的问题就在于:科学是“二阶稳定”的吗?有什么证据表明“科学的合 理性标准和方法论规则”(“科学”在这里也许是多余的)不随历史而变化呢? 有一点很重要:方法论的绝对合理性不能通过“自明”的方式来保证——“科学 方法就是归纳法”,“所有科学命题都必须是可证实的”——看上去很美,但照 此办理,科学目标就成了“不可完成的任务”——唯一的出路就是“变”。从科 学内部来看,方法论的流变比如:从强调科学理论只能包含可观察实体的“可观 察性原则”到“假设-演绎法”的转变;笛卡儿派“易领悟性原则”的放弃等等。 这些认识论原则在当时的“理性主义者”看来也是言之凿凿,恰似“通往真理之 唯一道路”。   这个问题很深刻也极复杂,本人只有一些提示性的见解。笔者认为以下一句 是极为深刻的:“我们所用的标准和我们所赞赏的规则仅在一个具有某种结构的 世界中才有意义”(费耶阿本德《自由社会中的科学》英文版38页)。规则和方 法的合理性建立在我们对世界的理解“之上”而不是“之下”(更确切地说,在 一个平面上)。对自然认识的改变会导致或伴随认知目标和方法的改变。它们谁 也不能完全逃脱在历史中由于“理性”的动机,出于“进步”的目的而变化。这 一点在劳丹提出的“网状模型”中也得到了体现,在这个模型中,科学目标,方 法论规则和科学理论是互相制约和辩护的。因此,科学的进步不仅是理论的进步, 而且是方法和目标的进步。   在我们的社会里,主流科学好比“庄稼”,各种“边缘文化”是“杂草”。 从种庄稼的人来看,杂草似乎是要根除的(“原教旨理性主义”),不过从生物 多样性的角度来看,使杂草灭绝似乎并不可取(尽管这不意味着杂草和农作物的 种植面积要一样多),因为杂草(仅从认识论来看)也许是有用的(“真”/ “有效”),无论是它的某种成分(“事实或理论”),还是它的若干基因 (“价值论和方法论”)。在这方面,恐怕有个不得不举的例子就是“中医”, 中医乃是我们的“大杂草”(民国时期差点被“根除”)。   哲学讨论的是认识论问题(真/假),骗钱害人自然不在考虑之列,那属于 道德问题(善/恶)。这一区分明显的:那就是精神分析师和伪心理医生的区别, 就是中医和伪医之间的区别;后者适用的约束机制无疑是法律,而前者的地位则 是我们这里要讨论的。   对于历史,最激进的假设当然是:人类改变了“生活方式”,或者发现了杂 草的更大好处,于是“杂草成了庄稼,庄稼倒成了杂草”。不过,温和地设想在 历史过程中出现某种融合或更替是可能的——正如过去那样——并且将在通常意 义上构成人类社会的“进步”。    真理离常识不远?   刘华杰先生的文章用了相当篇幅(近1/3)谈“常识”,大概有感于科学真 理与常识之联系:“被揭示的高级真理”并不“远离常识”(但内涵不同), “常识并不可靠,但相信常识能够避免许多荒唐的‘高见’”,而牛顿不过是帮 助我们“恢复了一些常识”,到底常识是什么呢?笔者从文章中总结了刘先生的 语言公式:常识1=实在论,常识2=(科学≈真理);真理最终贴近常识(至少 有1),正确的学术工作要恢复常识1和2。   从历史学人类学的角度来看,这种叙述方式是很奇怪的,因为“常识”主要 是一个社会性和历史性的概念,而不是一个非历史的“自定义”概念。是历史告 诉我们什么成为了常识,而不是我们给历史规定一个常识。   通常情况下,真理并不回归常识,科学与常识也没有特殊的联系,“恢复常 识”与获得真理不具有相关性。我们不妨向小孩提问(从文章来看这似乎是朴素 常识的来源):地球在动,还是太阳在动?物体要保持运动是否需要力?重的物 体是不是先落地?如果要依靠常识来判断的话,那么我们似乎应当相信亚里士多 德的体系,那样可以避免牛顿力学这样荒唐的“高见”。这已不是休谟式的逻辑 “漏洞”,也无须计算其可靠性,而是方向性错误。再如光速不变性,波粒二象 性等等——不要说常人,连最顶尖的理论物理学家都觉得困惑,因为这与他们作 为普通人的常识向悖。科学所揭示的东西经常违背我们的常识,并且一直在改变 着我们的常识。由此可见,与“人们的常识”一致本不是一件值得十分骄傲的事 情,也不是接近理性或真理的标志。   其次,常识是建构的。刘先生在文中提到,他曾向小孩子提问:“月亮在无 人看它时是否在那儿?”回答是极为肯定的,并且毫不犹豫。但是,这种客体守 恒概念乃是在皮亚杰意义上主客体建构的结果,当小孩小到连这个概念还没有的 时候,他恐怕是不知道月亮在他不看的时候也存在着,这在儿童心理学里也是一 个常识。若以“常识”辨真理,吾以为实在论实在是岌岌可危。   再者,不同文化里成长的人有不同的常识。古人与今人不同,上帝的存在对 信众来说就是常识,不知道就是缺乏常识;理性主义者与相对主义者不同,主流 的SSK学者就不认为“科学≈真理”,则“人们的常识”到底是谁之常识?在地 心说时代,地心说是常识;在日心说时代,日心说就是常识——科学的历史就是 改变常识的历史。这些常识都是社会建构的(不属于要争论的那种社会建构论)。 因此,没有人能够“垄断”常识,而别人失去了因而要恢复“常识”。从历史的 角度来考察,常识这个概念不能给“理性”以支持。求真理者,慎言常识。   可以想见,伽利略在那个时代的常人眼里是“失去常识”的,甚至可以说 “简直失去了理智”。教会因此要“修理”他,让他“恢复常识”(此常识已非 彼常识!),所谓“恢复常识”,不过是一种修辞手法,用以提倡某种保守性— —“保守”没有什么不好/坏的,它经常是“对/错”的;相比之下,激进主义 都是失去常识的,或者说,她/他们创造了新常识。  1.哈里·科林斯,特雷弗·平奇著,潘非,何永刚译,《人人应知的科学》, 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7月。   2.罗杰·G·牛顿著,武际可译,《何为科学真理:月亮在无人看它时是否 在那儿》,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   3. L.劳丹著,殷正坤等译,《科学与价值——科学的目的及其在科学争论 中的作用》,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7月。   4.史蒂芬·科尔著,林建成,王毅译,《科学的制造——在自然界与社会之 间》,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